于是那天晚上我们两人举杯畅饮不知道聊了多久,具体聊了什么也记不大清楚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两个经历过那么多的人是能够在欢声笑语里分手的,也许我们都刻意逃避了沈重,也许我们是真的都释怀了,也不知道是谁先发的酒疯,好像还一起哭哭笑笑说了些很不着边际的浑话,最后因为酒精之力昏昏沈沈地睡了。
宿醉很难受,第二天中午醒来的时候一个头涨得像两个大,夏明修也醒了,嘟囔着头疼。然后我们相视了一眼,发现两个人都这么没用地醉倒在地板上,又互相指着哈哈大笑了一番。
我想这下真的是没有芥蒂了,我们关于将来都什么也没说,可我总觉得以后还能够做朋友的。
“那个……我回去了……好困。”夏明修打了个哈欠抓抓头就往外走,我看到他的墨镜和皮夹都还留在沙发上,不禁摇头嘆息他可能还没醒酒。他又不是我,这幅颓废的样子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要是被狗仔队抓拍了,之前一直给他维持的纯良阳光形象的公司就头大了。
我追出去给他戴上墨镜,顺便顺了顺他皱巴巴的衣服和杂草一样的头发,他呆呆任我摆弄之后我招了一量出租车把他塞上车付了钱交代好司机才了事。
看着出租车离开,余光突然註意到什么,心臟狠狠抽了一下。在马路对面,一个人抱着什么东西站着,是在电影里经常出现却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不可能有的误会的开始,明明什么也没发生,却好像奸情被抓包一样。
肖恒站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手里抱着一直玩具大狗,不知道站了多久。手里抱着的东西并没有像连续剧里一样掉在地上或者怎么样,他的眼里也没有什么惊讶的不信或者受伤的神色,反倒好像司空见惯或者漠不关心一样,对着我一塌糊涂的紧张和无所适从,只是平淡地问候道:“嗨。”
“你……你……”我连问一句简单的“你怎么会在这儿”都费劲,僵在那里看着他走下人行道走过没有什么人的马路来到我面前。我因为僵硬连避开他眼神的力气都没有,他也面无表情地直视我的眼睛,没有一丝挑衅地波澜不兴,却因为不再像以往一样闪耀着一点隐秘的令人喜悦的微光而让我仿佛在急速下落失重中无法喘息。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领口微敞,很英挺帅气却完全不符合以往的风格。在我的印象中肖恒一直是柔和的白色,他有很多白衬衫,穿着其中一件坐在窗边做白日梦的样子在我心里已经是他的经典专利。而面前的他,无论是神态还是穿着都好像一个脱胎换骨的人,陌生到令人心悸。
然后我突然警醒他身为病人不该在这里。
“你怎么从医院里跑出来了?”我问他,自然地走过去扶住他的肩膀:“你出来医生同意了么?”
“没有,我偷跑的。”他倒坦率,然后无厘头地把手里的大狗往我怀里一塞说:“送给你的。”
我把那只长耳朵神情很骄傲的毛绒狗抱在手里,一如既往地完全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看我迷惑的样子,好心地解释道:“它跟你长得很像,就不小心买下来了。”
毕竟是肖恒,他要是进入了某种想象力丰富的状态之后说出来的话相当意识流。我只能顺着他的话举起来那只狗很认真地看了看,越看越丑,不禁问道:“哪里像?”
他却根本不接我的话,潇洒地转身说了句“好了,狗你留着,我先走了”,就一身轻松地准备离开。
这也太不可理喻了,我追上去。他并没有停下脚步,我就跟着他不算快也不算慢的速度问他:“你专程跑来一躺就是为了送我这个?”
他还想了一下,然后很斩钉截铁地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