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做好的菜,我等着他讚赏。他大概很想要讚赏我,但是又得对得起良心,于是中肯地说了句:“很特别。”
“我总有一天会做得很好的,你等着,”我不服:“路蔚夕那个混蛋不是说不会做饭的男人不是好男人吗?我就非要把这东西做好了,看他还能有什么话说!对了,那一天在街上他为什么要牵着你的手?”
我一直觉得那个外国人正在以无邪的外表和态度极大地威胁着我的地位我的地位,但是一直不好开口去问,好不容易把这个问题带出来了,肖恒却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装没听到不作答,反而皱起了眉:“餵,好歹那是我朋友,你能别叫人家混蛋么?”
唉,我家肖恒学会向着外人了,还那么凶。
我低头默默吃饭,心想是啊,你就胳膊肘向外拐吧,反正我不会说话又不招人喜欢。
“你总是口没遮拦的话我会很为难,”他教训我:“因为……以后带你去朋友聚会会得罪人的。”
……
“真的吗?”我现在可算是尝到被人一句话左右兴奋和低落等种种情绪的感觉了:“真的会带我去?”
那种感觉实在不能说好受,整颗心都被别人握在手里,随着对方经意或者不经意的一句话而忽高忽低,幸好掌握了我的那个人,是个非常温柔的人。
他看着我的样子噗地笑了,指了指身后:“你真的和‘它’越来越像了。”
“它”指的是那只绒布大狗,现在正安安静静地坐在我身后,用那张憨憨的笑脸讽刺着我。
我瞪它。再笑!再笑搬家的时候我非得找个什么理由给你弄丢了不可。
没错,我们是要搬家了──搬回去原来的住处。肖恒说那是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我并不敢十分认同,在那里面,我说过很多足够后悔一辈子的话,做过很多足够后悔一辈子的事情,总觉得回到那个地方会触景生情。
“傻什么啊,不是也有很多好的记忆吗?”
有吗?我能想得起来的,全部是让他受委屈的事情。
“其实是有很多的,对我而言……”他说着笑了起来:“最重要的是,在那里你爱上了我,对我而言那可能是我这辈子发生的最美好而不可思议的事情。”
“有什么美好的啊,我这种人……”
“没办法,我就是喜欢你。从很多很多年之前直到现在,你大概是我这辈子最执着的事情了。”
他说着,从抽屉里拿出装钥匙的信封,倒出来钥匙的同时,那用项链拴在一起的两只戒指也同时滑了出来,叮当两声落在桌面上。
我立刻就伸手把它们拾了起来,有些心疼他对它们的粗暴态度,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笑着摇摇头:“知道你现在这么宝贝它们,就所幸我当时没把它们丢了。当时从方写忆手里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真的很生气,觉得你是不是故意那么蠢,有几次走到公司旁边的人工湖都想把它们丢进去算了,可是最后还是没舍得。”
一说到那个湖,我就又想到一件特对不起他的事情,而偏偏怕什么来什么,他突然问我:“以前送你的耳环,是不是被你丢到那里去了?”
是的,那个时候我就像疯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