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瑞德点了点头,还用眼神鼓励她继续说下去,格瑞斯这才放下心来,继续分析:“其实南北方的实力差距尤为悬殊,而我们南部人民却还看不清。这种低估轻敌的现象是十分可怕的。而且……先不说在经济方面,我们南方的棉花种植比北方的工厂落后了多少个档次,就说人。我们高贵的庄园主人或继承人学的是如何管理庄园,有的是高傲的面孔,固守的是落后礼教。而北方,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是我父亲曾在那边开过一家工厂,我知道,那里的人是开放,包容的,进步的。
再说我们的帮手——黑奴。他们真的会是我们永远的帮手吗?不一定吧。虽然不乏忠心耿耿的黑人,但本就是被我们奴役的人,谁都是向往自由的,遇到来解放他们的人,难道不会动心吗?”
瑞德看了格瑞斯好一会儿,终于开口赞赏道:“弗兰特小姐,您可真是让我意外。”
瑞斯抿了抿唇,腼腆地笑笑:“瑞德先生,您也很让我吃惊。要知道大多数的人都像他们一样——”格瑞斯朝那群还在大放厥词的人努了努嘴。
瑞德讥讽地笑了笑。
“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你我都是对北方工厂有过一定的了解和接触的,而他们只是去旅游过,甚至没有去过。见识禁锢了他们的思维。”
“还有那些根深蒂固的观念。”瑞德沉沉道:“那种可笑的高傲就是流在他们血液里的。”
看到瑞德面色不太好,又想到那些关于他的传闻,格瑞斯有些了然。超出时代半步是天才,超出时代一步,那就会被人认为是疯子。
于是格瑞斯有些僵硬的扯开了话题:“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东西会是留在血液里的。那种什么高贵的血液,低溅的血液,在我看来根本是无稽之谈。生活环境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