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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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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前厅裏,

司马朗拱手作揖,“夫子,你家的饭我一日不吃,

就实在是想念得紧!”

魏朝清道:“京城府裏的厨子没带过来,这裏的厨子与京城的厨子手艺不一样,殿下若是想吃,

我可以暂时将京城的厨子借给你。”

“手艺不一样?那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比不得京城裏的厨子,殿下你还是回去,

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是,左右我此时也用不到他。”

司马朗干巴巴地笑笑,

他环顾四处,

“怨不得夫子每年都会来这裏避暑,这裏确实凉快,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夫子,

我也想在这裏避暑,不知夫子介不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我?”

魏朝清沈默下来。他还未回话,

司马朗继续道:“腾不出来房间也没事,

这村裏总有可以住的地方。”

魏朝清:“宅子裏有空房。”

“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司马朗笑嘻嘻。

“姐姐!姐姐!”魏长生跑进的屋子裏,

告诉沈秀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舅舅说,若你还是觉得同他一桌吃饭不自在,

就还是在自己房裏吃饭。”

“好。”沈秀点点下巴。

到了晚饭时间,

魏朝清坐于凉亭之下,请司马朗用饭。司马朗问:“沈秀呢?她不来吃?”

魏朝清:“她喜欢一个人吃饭。”

闻言司马朗张了张嘴,不再说什么。

等吃完晚饭,

司马朗来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他让人打热水,

好生沐浴了一番。

簪罗花,戴玉冠,

穿上精心挑选的衣袍,佩戴佩钩玉佩,系上香粉荷包。

待打扮完毕,他问侍从,“本殿下瞧着如何?”

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殿下真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乃少见之俊郎也!”

司马朗破有些得意,吩咐侍从拿上锦盒,他一路前往沈秀的房间。先前他已让人打听过沈秀的住在何处。

踩着一地晚霞,他来到沈秀的房门前。

沈秀开门,瞧见外头站着的司马朗。

他穿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身上带着微微的香熏香味。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的花枝招展。

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想看他有没有敷粉。他皮肤很光洁干凈,瞧着像是没敷粉。

“沈姑娘。”

沈秀福身,“殿下。”

他又露出那种迷人潇洒的微笑,“沈姑娘,我也已派人去帮着许你爹娘,我会尽我所能找到你爹娘的。”

沈秀疑惑,他为何要帮她?

“多谢殿下,只是我不敢劳烦您,您还是————”

“不必如此客气,你是夫子的朋友,那边也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不必如此客气。对了,近来伏天酷热难耐,我得来一匹水云纱送与你,暑日穿着会凉快许多。”

水云纱,极极珍贵的料子,若水似云,轻盈薄透,冰凉滑溜,夏日穿着很是凉爽。

沈秀愕然,“多谢殿下好意,只是我不敢收,您还是拿回去吧。”

“有何不敢?”

“这东西太珍贵了。”

“有什么珍贵的,你拿着吧。”

沈秀摇头,不收。

她不收,司马朗本想把“送”改成“赏赐”,这样她就不得不收了。然而他不愿强迫她,他抓抓簪花,“罢了。”

接着他耷拉双肩,“我特意替你寻来的,没想到你不喜欢。”

他仿佛是在故意示弱,故意扮可怜。

然沈秀不吃这招,她道:“殿下,这样珍贵的东西,您还是自己留着穿罢。”

司马朗抿唇,他又笑起来,“这会子凉快,不若一同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殿下,我还有事要忙。”

“你待在屋子裏忙什么?”

“习字看书。”

他立即道:“你若是有什么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文章,可以问我。”

“谢殿下。”

司马朗还想继续赖在她这裏,只是天色已不早,她也还有事要做,他只得作罢。

沈秀关上门。她满脸莫名其妙。司马朗帮她寻父母,还送她这么珍贵的水云纱,他这是搞哪一出?

她带着疑惑,重新躺回榻上继续看书。

翌日清晨。司马朗早早起来,他站在大门口,呼吸了一下沁凉的空气,註意力被宅院边上姹紫嫣红的花朵所吸引。

忖了一忖,他掐了一捧带着晨露的鲜花,将花束负在身后,步至沈秀房门前。

他敲门。门开,他笑道:“沈姑娘,晨安。”

“殿下晨安。”

“我见今晨花开得正好,特地摘来一捧送与你。”他从背后拿出一捧花。鲜艷欲滴的花瓣上浸着露水,花香袭人。

沈秀:“?”

她满脑子问号。司马朗给她送花?男子送女子花?他该不会……对她有意思?她狐疑地端详他。

就在这时,魏长生啪嗒啪嗒跑过来,“姐姐!”

目光触及司马朗,魏长生道:“殿下?你在这儿做什么?这花……你要给姐姐?”

“是也。”

“你给姐姐花做什么?”

“我见这花开得正好,沈姑娘定会喜欢,便摘来一捧送与她。”

魏长生心直口快,脱口道:“男子喜欢女子,才送女子花,殿下喜欢姐姐?”说到这裏,魏长生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什么,面色微微一变。

司马朗咳了咳,又瞄了下沈秀,“我,确实心悦沈姑娘,我对沈姑娘一见倾心。”

沈秀身体僵直住。司马朗还真对她有意思?她干干地扯扯嘴角,“殿下莫要捉弄我。”

“我何时捉弄你了?我的确心悦于你。”见她似乎不信,他举手,“我若有半句虚言,我就断子绝孙!”

他竟起了这样的毒誓。沈秀半信半疑,一时没了言语。

魏长生鼓起肉嘟嘟的小脸,语气有些尖锐,“殿下,该去吃早食了,我们去吃早食吧!”

司马朗对沈秀道:“沈姑娘,不如一同去吃早食?”

“姐姐她喜欢一个人吃饭!”魏长生嗓音更加尖锐。

司马朗举举花,递给沈秀,“沈姑娘。”

“承蒙殿下厚爱,民女不胜感激,只是我不能收下。”

这是委婉地拒绝了自己。司马朗唇角一抿,很是低落,“这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殿下亲手摘的花,自然很珍贵。”

“你就收下吧。”

“我收下不妥当。”

她没有直言不喜欢他,已经够委婉,也够顾及他的自尊心。

司马朗更加低落,他捏紧花束,沈默下来。

这边,魏长生眼角眉梢都溢满笑意,语气也不似之前那般尖锐了,“殿下,我们去吃早食。”

他拉拉司马朗的长袖。司马朗低垂着眼帘,恹恹的,仿佛是被人重锤了一拳的小狗,“想必是今日的花你不喜欢。”说完他不给沈秀反应的机会,掉头就走。

魏长生快速跟上他。沈秀凝眸,目送司马朗走远。她站在原地,心中万千思绪浮过。

司马朗真喜欢她?该不会他是为了帮助司马烨,才故意说喜欢她的吧。

司马烨想娶她回去,折磨她虐待她,但她不答应。于是司马朗来帮他,假意喜欢她,把她娶回去后帮着司马烨折磨她?

但也不必要为了帮司马烨,起那样的毒誓吧。在古代起断子绝孙的誓,极其狠毒,尤其皇家重子孙,这样的誓言就更毒了。

或许司马朗真心喜欢她。但他怎会喜欢她?

如果司马朗是真喜欢她的话……沈秀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好像她穿越到这裏后,有好些人都喜欢她。

周青,宋玉,胡刀,司马朗,如果司马烨是真心喜欢她的话,还得加上司马烨。

先前只有周青,宋玉和胡刀喜欢她的时候,她倒是没察觉出来什么。

她以为周青是因为门当户对才喜欢她;以为宋玉是想吃清粥小菜才喜欢她,毕竟他风流得很,估计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尝尝;以为胡刀是极其喜欢她的长相,她的长相符合他的眼缘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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