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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热情好客马百户,买人雇工毛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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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便就着昨日马百户送的衣裳,换了一身装束。

头戴靛蓝色唐巾(帽),身穿一套褚色宽大道袍,脚上则穿着棕灰色的高帮登山靴。内里却是穿着现代人的内衣,和一套防弹衣(兼防刺)。

这一套打扮乍看不伦不类,但并无大问题。

道袍是晚明时期文人的流行衣服,其他人跟风,穿一身道袍很正常。

至于唐巾则是明代很普通的一种帽子,样式很多。

鞋子、短发都确实是与此时人格格不入的,但在明末这个时间段,即便被人注意到,刘升也不怕。

何况他此番出门并非要去什么大城见什么官员,只是去天目山西南边的毛家集。

原本,刘升是想去周边县城的,可即便是离天目山最近的确山县城,也有四五十里地。退而求其次,他只能先到附近的集镇上看看。

这毛家集在后世名为毛家镇,在明初因为处于南阳桐柏县到信阳州的官道边,便有人建立旅店,而后越来越多的百姓聚居于此,买卖为生。

因为百姓多姓毛,故又称毛家铺、毛家店。

到了明朝晚期,这淮河流域也如江南般出现不少镇子,毛家铺同样因为商旅增多,发展成为一个集镇,所以此时多称之为毛家集,简称毛集、毛店。

刘升“家”离毛家集有二十里左右,他早上五点多走,在八点多的时候就赶到了毛家集。

他发现这赶集的人出乎意料的多,仔细一看,似乎其中不少人都是难民。

这让他回想起之前路上见过的一些景象——溪流、池塘多有干涸的,河流、湖泊也多水浅。这还是水量在豫南相对充沛些的天目山一带,其他地方情况可想而知。

‘明末江北旱灾、蝗灾、兵祸、瘟疫,几乎年年都有,越到后面涉及的地方就越广。

河南人多,藩王最密,又土地兼并严重,遭逢大灾,大明朝廷不能赈济,不知多少百姓会走投无路。难怪今年李自成能席卷河南,获得百万流寇大军,成就大势。’

心里感叹了一番,刘升就步入由大片房屋和几条街道组成的毛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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