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担任复仇者联盟系列创意总监的事情,让很多人惊叹不已,但是又觉得理所当然。
没别的,这家伙的剧本写的太好了。
尤其是每次出手都是系列电影,而且无论《飓风营救》系列、杀手系列这种中小成本的,还是《变形金刚》和《蝙蝠侠》系列这种超大成本的系列,都玩的溜溜转。
口碑好,票房高!
所以哪怕不少小媒体对林文这个华夏人掌控一个庞大的电影系列不满,但是真正主流的媒体却没有一个说这些话的,只是理性分析中夹杂了一些质疑而已。
这点儿小东西,迪士尼哪里会在意?
看看《钢铁侠》的口碑和票房吧!
如果说迪士尼原版还有些担心,怕林文把漫威的超级英雄们拍的和《黑暗骑士》一个风格的话,那么在《钢铁侠》的成片出来之后,他们的这点儿担心就彻底没有了。
他们现在唯一关心的,就是林文把《钢铁侠2》交给乔恩费儒去拍这件事情。
为什么不自己拍呢?
罗伯特·艾格很热情的向林文表示,完全可以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再加两個点,请林文负责《钢铁侠》后面两部电影的拍摄,还有《美国队长2》、《无敌浩克2》等也需要林文的拯救……
当然,被凯文·特苏哈拉打电话给顶了回去。
《2012》不能拖!
还有后面的《超时空同居》、《盗梦空间》等也不能拖!
是的,《超时空同居》的北美发行权也早早就华纳拿到了手上,甚至他们还投入了两千万美元的资金参与制作——在林文确定苹果和大企鹅这两家美国和华夏的巨头参与进来之后,华纳就毫不犹豫的做出了决定。
他们甚至想要全额投资这部电影。
大企鹅不过是华夏一个市值一两百亿美元的“小”公司,华纳并不在意,但是苹果公司也愿意加入林文的新电影……哪怕只是赞助一些技术和设备,也足以让他们发现《超时空同居》的不凡之处。
好在林文没有被凯文·特苏哈拉吹捧的晕头,最终还是决定华纳投入三分之一,华夏兄弟投入三分之一,他自己的双文传媒和魔都电影集团投入剩下的三分之一。
这终究是一部华语片。
林文不希望华纳的加入改变《超时空同居》的血统。
不过这些消息都在严格的保密之中,毕竟六千万美元在华夏已经属于超豪华的制作,可想而知一旦消息传出去,别说华夏兄弟旗下的那些明星们,恐怕全华夏的演员都会蜂拥而至,想尽各种办法在里面插一脚……
林文不怕压力,但是怕麻烦啊!
至于说十年后成本才三四千万的《超时空同居》提前到2010年左右,成本却被提高到六千万美元,也就是差不多四亿人民币这种事情,林文表示完全不是事儿!
这才刚刚筹备,投资不就被分完了么?
事实上,在筹备《2012》之余,林文一直都在继续改进《超时空同居》的剧本,毕竟四亿人民币的预算,不可能照着原版来,必须要拍出“未来”的感觉。
这样一来,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需要林文进行设计,然后交给大企鹅或苹果的工程师们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