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街头人头攒动,有街头艺术家,以喷漆代笔在墙壁作画,有流浪歌手,靠在路灯,弹着吉他,唱着悲伤的歌曲,有警车在街头来回巡逻。
刚刚走出快餐厅的李鑫,感觉到有目光盯上自己,余光随意的在街头划过,瞬间注意到几个异常的身影。
他们皆是相貌平平,或是拿着手机,或是捧着报纸,虎口皆有厚厚的老茧,看似在路口,车内等人,实则余光盯着快餐厅门口。
旋即李鑫借助掏烟的空档,遮掩嘴巴,小声的对巩伟,道:“别四处乱看,从左到右有八个FBI盯上你了,左边路灯拿报纸的开始,街头画家,出租车司机等,你今后出门见朋友小心一点,不然会给朋友们带来灾难。”
尽管巩伟心知白头鹰不会轻易的放松对交流团的警惕,可他万万没想到,对方竟然如此的关心自己,出个门,暗中有八个盯梢的。
眼下有了李鑫的提醒,巩伟心里更加提高警惕,微微颔首,道:“明白。”
随后李鑫和巩嘴里叼着香烟,走进车内,他先送巩伟返回大使馆,然后调转车头回家。
在回家的路上,李鑫细心的发现,一路上屁股后面有七八辆车轮流跟踪他,心知,这些车辆是FBI的人马,只当并不知情,直奔皇后区的临时住所。
旋即李鑫和往常一样,打开电视,煮起咖啡,在客厅里打游戏,消磨时间。
到了晚餐时分,李鑫表面上在客厅里煮起意面,暗地里用重瞳检查着房间和屋外。
仅仅和巩伟吃饭的一个小时,原本毫无监视器的家,现在让人装了十多个监听和监视设备,不仅如此,门外马路上还有一辆房车二十四小时监视,而对门,更是换成伪装一家人的FBI探员。
面对如此严密的监视,李鑫心里不禁暗暗感叹,这些FBI这些属鬣狗的,闻着味就来了。
尽管李鑫有种拍死FBI探子的想法,可考虑到这里始终是白头鹰地盘,真要将他们弄死,那些洋鬼子估计得发疯,甚至恼羞成怒把他列入恐怖分子。
为了避免麻烦,李鑫只能放弃杀人的想法,专心制作起晚餐,意大利面,牛排,蔬菜沙拉等等。
“咚咚………”
听见敲门声,李鑫抬头一看,目中划过一抹金光。
就见门外站着一位穿着灰色西装的白人,他留着长发,蓄着胡须,怀里抱着一瓶红酒,脚下带着条小狗,看上去一副颓废的模样。
“哪位?”李鑫站在厨房,故意喊道。
“我是约翰·威克,住在你隔壁,12号房子。”
“稍等,马上就来!”
说着,李鑫暂时放下手里的活计,打开门,对着约翰,故作好奇的道:“你好,有什么事吗?”
约翰目光在屋内快速的扫过,暗自记下,屋内的逃生通道,直到注意到沙发上的警服,方才放下心中的警惕,扯起一抹微笑,道。
“我叫约翰·威克,住在你隔壁,原本我早就应该登门拜访,不过我妻子前段时间住院,我一直抽不出时间来拜访。”
说到这里,约翰深深的一叹,声音里充满忧伤,苦涩道:“直到昨天忙完妻子的事情,今天我才有空前来拜访您。”
说着,约翰递出手里的木盒,一脸笑容道:“这是拉菲红酒,希望你能喜欢。”
李鑫下意识接过木盒,略带尴尬的道:“抱歉,我不知道您夫人住院,我以为隔壁无人居住。”
稍微一顿,他又补充道:“如果我知道尊夫人住院,应该主动去医院探视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