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sir。”
柳艳打量着办公桌后的李鑫,第一次见他是处于半昏迷的时候,虽然她当时有种梦境般的感觉,但迷迷糊糊之间看到那种魁梧的身材。
如今一看李鑫的体魄,确实称的上雄伟,还有种霸气的威严,极为符合她心底的幻想,面带微笑道:“李sir上次多谢你救我,不然现在就没我了。”
“不管你是小梅的好姐妹,还是普通市民,我作为阿sir都不会置之不理的。”
李鑫打量着面前的柳艳,相比之下一副弱不禁风,随时嗝屁的模样,如今的柳艳长发飘飘有种病美人的感觉,但表面上至少给人一种生气。
李鑫见她面色有种憔悴且不健康的潮红,连忙招着手,道:“先坐,你喝点什么?”
柳艳轻轻“咳”两声,道:“李sir,给我一杯温水吧!”
李鑫起身走到饮水机前,取出一个纸杯,倒了一杯温水递给柳艳,道:“喝水”
“谢谢李sir。”柳艳接过温水,摆在桌面,从包里取出几个药瓶,倒出四五种药片,混水服下。
李鑫坐回到办公椅,淡淡的道:“既然你是小梅的好朋友,那就别叫我李sir了,叫我声李哥或者哥都可以。”
望着一副威严中透露出亲密的李鑫,柳艳只觉得阴暗的内心仿佛照射入一抹温暖的阳光,整个人都有种信心,忐忑不安的道:“哥。”
“恩。”李鑫露出满意的笑容,道:“对于昨晚的事情,我不想过多评价,只不过我希望你记得自己并非是一个人,还有许多好朋友关心你,明白吗?”
面对李鑫的关心,柳艳只觉得心中一阵暖意,这是自柳欣和周梅之后,少有人对她表示关心的,道:“我知道了。”
李鑫岔开话题,好奇的道:“你如何知道叶宏的?要知道你和柳欣两人并未住在一起,难道她生前在电话里和你讲的吗?”
柳艳微微摇头,道:“不,我姐并没有告诉我叶宏的事情,只不过她有写日记的习惯,我从日记里看到她对叶宏的喜欢。”
李鑫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道:“你的意思是说,CID人员在搜查你家中并没有拿日记本。”
虽说柳艳听出了李鑫话里对CID的不满,但依旧解释,道:“也不能说是日记,只能算是随笔。”
“由于我姐从小就有文学梦,只不过因为我的拖累,她迫不得已放弃了曾经的梦想,可她隔个十天半月或者三五月写篇随笔。”
“而我在出院之后,便赶往跑马地收拾我姐的衣物,从她摆在抽屉里几本笔记本之中翻出了日记本。”
李鑫闻言嘴角微微抽搐,看来关祖几人确实得分开一段时间锻炼锻炼能力,不然他们做事确实太过马虎,如此重要的证据都能视而不见,简直离谱至极,道:“我可以看看日记本吗?”
“可以。”
说着,柳艳从包里取出一本牛皮笔记本,就见笔记本表面上印有一朵牡丹花花纹,厚厚的纸页微微泛黄,明显有些年头,上前递给李鑫,
李鑫翻看着手中牛皮笔记本,笔记本里全是柳欣的随笔,按照日期她有时两三天写一篇,有时三五个月才写一遍,或是诉说着心里的苦闷和喜悦,或是出门在外的鸟语花香,或是美食等等。
直到一个月前,柳欣遇见叶宏开始,日记的篇幅开始增多,隐隐中透露出恋爱的甜蜜,她却未曾想到并非什么爱情,而是杀人狂魔,叹息道。
“你就是根据笔记本上的内容怀疑的叶宏的?”
柳艳迟疑的摇摇头,道:“说句心里话,我并没有怀疑叶宏,我只是找他想了解一下,他和我姐的关系。”
“可当我在约见叶宏之后,我却无意间发现叶宏看我的眼眸里透露出的贪婪和恶意,心中不由得对他起疑,怀疑他就是杀害我姐的罪魁祸首。”
李鑫眉头一挑,不禁愠怒道:“所以,你决定以自己为诱饵吸引叶宏上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