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顾珏推了推桌子,将宣纸铺在桌上。
“爷?”他是要教自己习字吗?何欢猜测,慢慢的走了过去。顾珏又取了砚臺放在桌角,让何欢看着,亲自给她演示怎么样研磨。何欢很仔细的看着,暗自将它记在心裏。
一切准备就绪,顾珏起身,让何欢来到宣纸前站好,他绕道何欢身后,执起她的手,将沾了墨汁的毛笔塞入她的右手,而后握上她的,一笔一划勾画着几个字。
“何欢,这是你的名字,可记住了?”
最后一笔划好,顾珏在她耳边低声道,何欢呆呆的看着宣纸上苍劲有力错落有致的两个字,半响没动。
这就是她的名字?原来,她的名字竟是这样写的。笔画真美!
“爷,何欢笨,没有记住。可否请爷再教几遍?”她想学,非常非常想学。
“呵,”顾珏微微一笑,握起她的手一遍一遍的在宣纸上写着何欢两个字。五六次过后,何欢总算记住了。顾珏便放开她,让她自己写。
何欢第一次握毛笔,手有些颤抖,软软的毛笔在她手中极不听话,写出的字歪歪扭扭,像毛毛虫一样,难看极了,哪裏像顾珏握着她的手时写的那般工整好看,一笔是一笔,一划是一划,端端正正的摆在那裏,干凈而整齐,就像他的人一样俊美而优雅。
“没事的,你是第一次习字,日日练习,日久方长,定能写的好看。”
“真的?”
顾珏重重的点了点头,“自然。”
咬了咬唇,何欢不解的问道:“爷,为何要教何欢习字?”
“何欢不喜欢吗?”顾珏反问。
何欢慌张的摆手,“何欢欢喜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喜欢?”只是,他都这么忙了,花费时间教她习字,不是更加的劳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