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是否见过被告?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见过。是7月20日的上午八点,就在精神病院内。”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那天早上她衣着奇怪,精神涣散,面色憔悴。她来看一位叫刘晓芸的病人。她自称是病人女儿的朋友,但是据我观察,她在见到病人以后却称呼病人为妈妈,而且不停地哭泣,她的行为有些不正常,所以我特意在她离开后,查看了探视登记册,她在上面留的名字是林莫蓝。”
吴律师将他手上的登记册传交到法官手裏,然后又问他。
“但是她的名字是韩纳,以你作为一名精神科主任医师的专业和经验来判断,被告是否具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以我个人的专业和经验从主观上判断,我认为她有精神分裂的癥状,但是她是否具有这种病,还需要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
“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一时间,旁听席上的人都在轻声议论。
法官思索片刻,随即宣布:“本案暂时休庭二十分钟,重新开庭后宣判。”
吴律师将我从被告席上拉到座位上坐下。
“韩纳,看此情形,法官不会判你的刑事责任,但是会将你强制送入精神病院。你要作好心理准备。”
我一惊。“那什么时候才能离开精神病院?”
他摇头。“直到医生认为你已经治愈为止。以往有这样的案例,但是我很少听说有很快出院的。”
我的心一凉,看向旁听席。
林莫蓝的表情古怪,正低头深思,林宇在旁边问着她什么。
谭夕铭正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我,神情覆杂。
王哲则是一脸痛惜的表情。
其他人不在。
二十分钟后,开庭了。
法官宣判,采纳司法鉴定的结果和证人、证物,确认我在作出违法行为时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因此不负刑事责任,但是须立即送入市精神病院治疗。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命运捉弄,竟然让我和妈妈同时在一个精神病院裏接受治疗。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
我回头望向管家,他的眼中有无奈,也有一丝欣喜。我知道,他一定也认为这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感激地看着吴律师,他朝我点点头。
我当场就被两个法院的人押走。
王哲忽然走近我,轻声说道:“纳纳,我会来看你的。”
我有些感动,朝他露出一个微笑。
我感觉到,身后有很多双註视着我的目光。
我不再回头,缓缓走出了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