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东方,
金光万丈。
同一片的天空和土地,看进不同的人眼裏,这金光也分成了各种滋味。
别的人是如何感知的,
尉欢不了解,反正对她来说,这耀目的光芒和日沈西山时透出的,
除了看上去的色彩纯度略有区别外,
心境是一般无味。
她手中的无糖黑咖啡已经冷了许久,此时逆光抿上一口,酸涩的苦味只沾着她的舌尖便轰然炸满了她的整个口腔。
——不管有多习惯,
它依然难喝。
一如她耳后残缺的腺体,
不论它的实际大小有多么不值一提,但只要想起它的存在,就能让尉欢这个一米七多,
一百一十斤的“alpha”,
痛苦得质疑生命的意义。
甚至偶尔还会产生不如去死的念头。
她记得了——高中的生物课本上曾经说过,
它是人类进化的重要标志。
可尉欢怎么想都觉得它是退化的印章。
事实上,她怎么想一点都不重要,
她能做得只有接受而已。
不过,
值得庆幸的是,
这世上不完整的alpha并不只有她一个,
还有那该死的姓盛的。
想起盛宿,尉欢烦躁地用指背关节顶了顶左侧的太阳穴,试图通过这样的小动作来缓解想起他时的头痛。
她把盛宿抓回来已经三四天了。
这三四天裏,
除了刚开始还比较兴奋地想要讨回自己所受的屈辱,
之后的时间裏她大部分都是迷茫的。
因为她达成了目标,
却又没有找到新的目标。
盛宿给她的伤害,
她原封不动,甚至加倍还了回去。
可然后呢?
杀了他?还是放他走?
……杀人这种事情不太好办,那姓盛的再不是个玩意儿,客观来看,他都是个活生生的人。
哪怕杀只鸡呢,对于第一次摸刀的人那都是紧张的。
眼下,掂量着一个人的生死,尉欢这个真的连鸡都没杀过的人,不可能不犹豫和害怕。
所以,尉欢这两天一直在想——
如果真的选择杀了他,解恨是解恨,可解完恨她就要背负一条人命。
“杀人犯?”
开什么玩笑?
她可是尉家接班人,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要事业有金钱,何苦非要往地狱裏走?
但如果就这么把人放了,她又有些不甘心。
毕竟她能从尉欢的手裏逃回来,多受了不知道哪位神人的人情不说,尉家也是付了大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