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整个人都兴奋起来。
伍蒙尼德是大陆上最臭名昭着的城市,它就像一堆秽物,被毫不姑息地吐在海角,骯臟又及其富有生命力,富有到随时可以让死神在街头巷尾收割十几二十个随便什么人。它自建立之初就面对着无穷的战火,南方与北方都想把它收归己有,不过它看起来从不在意,它的城墻很矮也很薄,城门从来也不阖上,街市恨不得越过城墻朝外延伸,直到哪一天铺满整个世界。伍蒙尼德的城防如此糟糕,以至于对于敌人,唯一的处理办法就是:如果他们占有了我们,他们又怎么能称得上敌人呢?
所以在傻乎乎地为了它打了好多仗之后,任是谁都对它失去了兴趣,它比风骚的女人还要善变。伍蒙尼德由此变成了罪恶的天堂。盗贼在这裏建立了公会的公会——盗贼之家,跟刺客公会合作,用以维持这个地区额定的犯罪率。你还可以找到出来打工的矮人,□的女巫,愿意为你驯养奇怪生物的德鲁伊。但他们都比不上法师,法师把伍蒙尼德变成了自家的温床。他们在这裏建立了臭名昭着的塔楼,跟教会一起垄断了知识和魔法,他们让伍蒙尼德永远处于不安全的魔法实验当中。
很惭愧的,兰斯的小弟弟雷斯林,就是法师的一员。
天知道伊苏谢尔家怎么会出了个知识分子,兰斯和他的父亲一样不明白。兰斯勉强能念一念战书,如果是缠绵悱恻、优美动人的情书,他打赌一半以上的单词他都不认识。而对他的第二个弟弟奇德来说,认清二十六个字母花了他二十三年的时间,这还是保守估计,兰斯督促他经常温习。所以雷斯林爱读书,绝对是兰斯见过的最离奇事件。
他已经记不清雷斯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表现出文质彬彬的倾向的。他们明明在走路之前就学会了骑马,然后就是格斗,剑击,把成为一个优秀的武士当做自己的终身目标。但是很明显,对于他最小的弟弟来说,这条路在某个时间段发生了重大的偏差,以至于他不顾家裏人的阻挠,来到伍蒙尼德的巫师之塔进修法术。
其实兰斯挺担心他以后毕了业能做什么活计。他不会要在街上表演魔术吧?那可真是太丢脸了。
但是现在,这个哥哥的心思已经想不了那么远了。他的家族战败了,而他的小弟弟在寡廉鲜耻的法师手中,谁都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跟皇帝作什么勾当,把雷斯林交出去。光这件事已经足够让他整夜整夜睡不好觉,相较之下弟弟的前途就无关紧要得多。既然伍蒙尼德近在咫尺,他哪怕淌着水都要去巫师之塔救他。
于是睡不好觉的内容又增加了一项:他实在不会游泳。
但是大概老天被他感动,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发现巫师之塔变得如此之巨大。他打赌,他若是爬到瞭望臺上拿了望远镜,保准能看到码头上的人们的脸。船上收了帆,看上去就像是条普通的商船(当然平常它也看不大出来是海盗船,鲨虎没往船上挂骷髅旗,取而代之挂了张画着巨鲨的旗帜,不知为何看起来很可爱,大概是画师有意如此),看四处奔忙的船员,他觉得这大概是要靠岸。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情?
但是等到天黑,鲨虎都没有提及要进城的事情。船上也安静得很。这让兰斯很奇怪。船已经泊港,陆地近在咫尺,但是该死的,没有船员指点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上岸。
他只好在鲨虎的船长室外守着。大约晚上八点多钟,鲨虎裹着黑斗篷出了门。他架起船板,跟十几个船员将几大箱东西抬到甲板上,然后低声叮嘱了他们几句,上了岸。兰斯找不到黑斗篷,只能捡了块毛呢桌布披在身上。虽然不大美观,但好歹拉近了相似度。
这相似度没有让他撑多久,一下地他就被发现了。但是这个时候兰斯已经不再惧怕,怎么说这也是在陆地上,何况他的身体恢覆得很好,一点点皮肤病并不能影响他的剑技。他一拳击中身边那人的脸,然后摸出他腰间的剑。等那人哀嚎着直起身来,他悲哀地发现咽喉被身后的人掐住,胸膛被自己的剑尖指着。兰斯拿捏着他,对鲨虎吹了个口哨:“船长,谢谢你捎了我一程。我想,我干的活可以抵上船票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