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谁让哥谭是个工业港口新兴科技城市呢,从第一产业的渔业,到第二产业的化工机械,再到第三产业的服务业、金融业和信息智能,哥谭无所不包,无所不揽,可谓遍地都是钱,前来淘金的人络绎不绝。
这也是这座城市如此高的犯罪率却依旧繁华的原因。
然而,哥谭本地人向来不欢迎外来者。
他们不欢迎外来者的方式并非简单的朝外来者怒吼“滚出我的哥谭”,只有无可救药的偏执狂才会这么做。
哥谭市民表达不欢迎的方式很简单——把外乡人当肥羊往死裏宰。
大概是曾经生意上的小成功蒙蔽了我父母的双眼,让他们轻视了哥谭的危险程度信心满满地想要在这座大城市大干一场。
然后我可怜的父母便发现,哥谭的四大家族和其他林林总总的本地家族几乎垄断了哥谭。
不过这问题不大,这些本地家族搞的是大生意,总还是有些生意留给有心人的,我父母虽有野心,但不至于不知天高地厚地想搞大生意取代什么家族,事实上,他们称得上踏实肯干,这也是他们之前成功的原因。
但随后他们又发现,在哥谭,他们不仅需要缴纳不菲的商业税,还要给当地的帮派上交一定数额的保护费,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得老老实实地买最高额的商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再加上店铺仓库租金以及因犯罪造成的订单损失……这些支出足以让正常的生意变成赔本买卖。
但他们又无法避免开销最大的三项开支:税是不可能逃的,保护费也不可能不交(特别你还是外乡人),保险也是必须的,尤其这裏是犯罪率高到匪夷所思的哥谭。
我的父母对着计算器敲敲打打,始终没明白隔壁的商家是怎么挣钱的,人家虽然是本地家族,但这三样开支也是照付不误,甚至当地街区的保护费还是他们提醒介绍的,要不然他们会三天两头地来店铺裏闹事。
其实原理很简单,《让子弹飞》裏面说得很清楚,无非是拉拢豪绅(本地商户及家族),巧立名目(保护费和保险费),百姓的钱三七分账(也就是我父母的钱),豪绅的钱如数奉还(我始终认为豪绅就是哥谭的本地家族,帮派不过是他们的工具傀儡)。
我的父母没看过这部申遗巨着,所以当时我只好用还未清晰的口齿千方百计变着法地引导他们。
他们大抵是意识到我想表达的意思了,因为他们后来削尖了脑袋想要成为哥谭名流权贵圈的一员,哪怕成为被鄙夷的new
money都好。
至于离开哥谭回家?别开玩笑了,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银行的贷款不允许他们后退。
然而,即便我的父母耗尽资产,也不过打听到一段语焉不详,不明所以的猫头鹰童谣:
当心猫头鹰法庭,时刻监视你出行。
暗处窥望哥谭市,藏于矮墻阁楼间。
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间他亦存。
万莫提及他名号,利爪将你头来寻。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当时我觉得,我的父母大抵是又被骗了,现在我觉得,这大概是给主角准备的谜题线索。
但这都无所谓了,在仓库又一次经历爆炸后,我父母的资金链彻底断裂,宣告破产,经受不住打击的他们决定自杀。
跳楼前,他们看着我的眼睛,终究舍不得我一同去死,将我放回了天臺。
我有时会想,如果那个时候蝙蝠侠已经出世的话,他们是不是就不会死。
但终究也只是想想,蝙蝠侠只在夜晚出没,我父母是在白天跳的楼,退一万步说就算蝙蝠救下了他们,高额的银行债务也不会让他们有什么好结果。
而我,失去双亲后自然被送入孤儿院,从此也算成为一个正经的哥谭人了。
一般而言,在孤儿院,一个健康的幼年孩子是非常抢手的,即便是孤儿泛滥的哥谭也不例外。
但还是有些不同,比如在哥谭,女孩被收养后一般会成为雏妓,男孩被收养后瘦弱的截肢成为乞丐、强壮机灵的培养成混混打手,个别长相出色的会被送给大人物(有传闻会被送往一座岛,我猜很可能就是那座萝莉岛)。
我不得不庆幸我是一个男孩,长得也不特殊,真真正正的平平无奇,唯一的优势是比一般孩子更会看人眼色,于是我被一个小帮派收养(买)走了。
我成为了一个预备役哥谭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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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哥谭还算好地方了,起码还有经济活力,会有人愿意往这裏跑,像现实中的费城,那才叫没救了,魔幻到可以直接拍生化危机了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