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响起不知源头的钢琴声,但迟暮晓得那是从南边的音乐室琴房裏传来的。上了大学后,她好像就很少再接触钢琴了。
钢琴是在三岁的时候学的;三岁也是她认识时昼的年龄。
迟暮记得,初中的时候,弹钢琴似乎成为了她每天必须做的事情。那个时候,她在学校的琴房练琴,当时除了音乐老师,年级裏也没几个会弹琴的学生。她坐在琴凳上弹琴,时昼和林书禾就站在旁边陪她。
是的,初中就是她最怀念的时候。
大部分人都说高中生活最好,可迟暮却觉得,她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在初中。那个时候他们才十四五岁,时昼还没出国,迟暮还没得梦游癥。
至少那个时候,她还有朋友。
迟暮常常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善于交际的人。如果范围说大点,以前的很多朋友,都是时昼和林书禾帮她认识的;而在时昼出国后,先前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她所热爱的钢琴也是。
高中,迟暮大部分时候都认为弹琴这件事,就像在依赖性嗑药。在感到很痛苦的日子裏,她只能不断反覆的,一直弹,一直弹。唯有弹钢琴,才能让她暂时逃避和忘记周围一切的纷纷扰扰,躲进自己那所谓的精神世界裏,去探究那可怜又廉价的内心世界。
唯有坐在钢琴前,迟暮才能在自己早就已经破碎不堪的内心,裏找到那仅剩的一丝光亮。
她发了疯似的,在她那自认为并不精湛的技艺裏找到自己。这是她存在的意义,也是迟暮在高中前行的唯一动力。
这是她最痛苦的时候,也是她最难熬过去的三年。高中的三年。
高中是他们最接近成年的时期,各种成熟又孩子气的矛盾心境,在这一刻被凹显得淋漓尽致。迟暮因为样貌,成绩斐然,再加上家底和其他一些完美无缺的东西,总会被人误解为“很不好相处”。尽管林书禾也一直在帮她解释,可最终,迟暮还是被孤立了。
人类或多或少都会厌恶比自己优秀的人。所以,即使迟暮什么也没做,也註定了她会被其他人远离。
她开始想念初中。想念那个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那个所有人都能好相处的,那个还有时昼在的初中班级。
是的。
那个时候,只有她自己才知道,她有多思念时昼。她的好朋友。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时昼确实是帮了迟暮很多。他会因为自己的交际外向而让全班人笑嘻嘻地尊称迟暮;也会每到一个新环境,就第一时间让迟暮有能够交往的范围。
有多眷恋,就有多痛彻。
时昼脖子上搭着条毛巾,湿发下顶端还挂着水珠,明显是洗过了头。他把平日前额上的刘海一并捋到头发裏,只松垮地掉下来两缕细发。
有点像大背头。
裏间的房门被打开,发出门缝与地面摩擦的声音。时昼闻声望去,房间裏的迟暮身着白色睡裙,后背整整齐齐地有一排蝴蝶结,像蒲公英般无声地晃出来。
时昼楞了一下,并不知道梦游癥还能如此天天无缝衔接,懒散又不正经地说:“怎么专挑这个时间过来?想看美男出浴——”
下一秒,迟暮伸手抱住了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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