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市,在三千多年前,是一个非常繁华的都城,后面渐渐没落,到了现代,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县城。
此时的朝歌市辖区下的一个小县城,街道上有一辆红色的跑车正在穿梭着,这等小县城,一般很少看到这么豪华的跑车,所以引起了路边不少人的侧目。
但是让那些路人奇怪的是,这跑车越跑越远离街上,往乡村区域开去。
白少平三人,开着唐亦行的梦想之车,按照晏海给的地址,来到了朝歌市的农村里面,路也变得坑坑洼洼。
而跑车是开不了这种田野路的,底盘太低,于是三人只好下了车,将那台布加迪威航停在了路边。
白少平看着车身上溅满了泥土,惋惜的道:“灵鸡有翼,飞不如鸦,蜈蚣百足,行不及蛇。几千万的跑车,到了这里,却还不如一台拖拉机好使。”
唐亦行挠了挠头,发现这个自己梦寐以求的跑车,似乎有些时候也不是特别方便,掏出手机来看了看地图,道:“也不远了,我们走过去吧。”
三人便开始步行,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到了一处农庄门口。
唐亦行望了望周边,没有看到其他建筑,有些疑惑的道:“就是这里了吧?这农庄怎么连个名字都没有?”
白少平呼了口气,道:“应该是这里了,武圣前辈住的可真够偏的呀。”
三人从这无名农庄远远看去,能透过木制的栅栏瞧见里面有一大片农田,大约有十几亩。
有几亩种着小麦,有几亩种着玉米,角落里有一亩田空着,不知道种着什么。
田里有十数位头戴草帽的农民,正在一边割着杂草,一边闲聊着,由于隔得距离远,聊的声音也比较大。
三人催动体相,便将那些农民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