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点,醒着。
一点,还是醒着。
裹着被子在床上足足呆坐了五分钟,脚开始酸了。想着要起来走两步,在屋子裏来回转悠了两圈,不知道做什么,只能又回到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团成一个球,久违的焦虑笼罩在头顶上。
睡不着怎么办?买药,买安眠药。
可是安眠药是处方药,有医嘱才可以买。
那就买褪黑素,褪黑素是保健品不受限制。
对,得去买褪黑素。
她终于想出了一件能做的事,态度立刻积极了起来。从弗朗茨的衣柜裏翻出一件外套,又在他的抽屉裏拿了一沓钱,也不管现在是不是凌晨就打算出门。但由于脚步过于迫切,在玄关处结结实实的摔了一跤。
动静挺大的,白蓁蓁回头张望一下,屋子裏依旧黑黝黝的,应该没人发现,她很庆幸。就在她拉开门即将离开的时候,有一道声音在黑暗裏响了起来。
“你要去哪?”
白蓁蓁身体一僵。
那道声音像是一盆冷水从头倒下,浇灭了她所有急切。
嗯?急切?她为什么会产生急切的情绪?
灯光骤亮,白蓁蓁看清了出声的人是沃尔纳,他重覆问了一遍,“你要去哪?”
“我……想出去逛逛。”她是想出去买药的,然而话一出口就下意识说了谎。
“现在已经过一点了。”
“没关系,纽约晚上人很多。不管是一点两点还是三点,时代广场或是中央公园……我记得麦当劳二十四小时都开着,我可以去点一份薯条?不行不行……晚上吃东西会变胖,我应该去喝一杯咖啡……”
纽约是真正的不夜城,即使是凌晨上街也依旧能看见无数霓虹。
她胡言乱语了一大堆,听起来前言不搭后语的,沃尔纳越听越不明白,直接打断了她,“纽约晚上的人确实很多,但你知道那些人是什么吗?”
“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沈迷□□的罪犯,赌到倾家荡产的废物,死在□□身上的垃圾。”
“半夜跑出去你是想登上明早的纽约时报头条吗?以不幸遇害的无名华裔这种身份?”
白蓁蓁噤声了。沃尔纳替她把开好的门合上,拉起她的手腕带回房间,“想出门就等明天,我陪你一起出去。”
房间的桌子上摊开一本陈旧笔记。漆黑色封皮,扉页泛黄,边缘略有磨损,夹在笔记本裏的钢笔有几处掉漆。经过桌子,白蓁蓁的视线停留在钢笔上。她记得那支钢笔,她拿它在沃尔纳的笔记本上画过涂鸦。
是记忆裏的沃尔纳,不是现在这个沃尔纳。
还未看的仔细,人就被塞进了被子裏。
接着灯光一灭,沃尔纳也爬了上来。
他的体温比她高,钻进来被窝一下子就变得暖暖的。白蓁蓁本来不想跟他一块睡的,但是考虑到要是回房间她就得一个人待到天亮,最后还是选择留在他怀裏。
闭眼五分钟。
“纳纳你睡着了吗?”
“没有。”
闭眼十分钟。
“纳纳你睡着了吗?”
“没有。”
闭眼十五分钟。
“纳纳你睡着了吗?”
“……”
没听到回应,她推了一下沃尔纳,“纳……”
“没有。你今晚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她的声音渐渐变小,“我只是觉得你会趁我睡着的时候离开。”
“你要是继续每隔五分钟问我一次睡没睡着,我现在就会离开你。”
白蓁蓁又一次噤声了,脑袋往他怀裏拱了拱。
也不知道是不是沃尔纳的错觉,他总觉得她今晚过于黏人了。这种黏人并不让人觉得开心。因为它一点也不像是小情侣之间的甜蜜撒娇,倒有点像——生病的人没什么安全感才导致的。
作者有话要说:
码到一半发现女主好渣哦,白天看望初恋,晚上给弗晚安吻,结果睡觉是跟沃一块睡,渣的冠冕堂皇?
沃尔纳他没有否认过去,他只是发现了女主身上当断不断拖泥带水的缺点;弗朗茨的态度跟女主一样,总觉得时间能抚平一切;初恋是旁观者清,唯一一个会站在女主立场考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