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西行省,地广人稀,水草丰美,土地肥沃。”
“凡大明子民,或愿归顺大明的华夏子民,年满十八岁,无犯罪记录者,皆可向当地官府申请移民岭西。”
“每个成年男子授田五百亩,前五年免租免税,后五年减半,十年之后按朝廷规定缴纳税租……”
二狗子穿着那身军袍,坐在石凳上,手里拿着一份朝廷新颁布的公告,正在给乡亲们念。
“五百亩啊!”一个中年汉子眼睛都红了。
“那地怎么样?”
二狗子想了想,说道:“我们去西征,打的就是那个地方。”
“康里草原的地力非常肥沃,尤其是草原西边靠近钦察-罗斯的地方,土地都是黑的,黑得流油,抓一把能捏出油来。”
“那种地,种啥长啥,根本不用费力气。”
“黑的?土地还有黑的?”有人不信。
“黑土地,最肥沃的土地。”二狗子耐心解释道。
“听说辽东行省那边就有很多黑土地,但那边的黑土地比辽东的还要厚。”
“你们想想,几千年来都没人开垦过,草长起来一人多高,烂在地里,一年又一年,积了多厚的肥料?”
“那种地,种麦子,一亩能收四百斤。”
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四百斤!
现在大明的普通农田,一亩能收两百多斤就算不错了。
四百斤,翻了一倍。
“而且——”二狗子顿了顿,又补充道。
“朝廷说了,移民岭西,也可以向官府租用奴隶,不用自己干活,花点钱租奴隶就行了。”
“你自己坐在家里喝茶,让奴隶去地里干活,收成全是你的。”
院子里安静了片刻,然后爆发出嗡嗡的议论声。
“我的天爷,这不就是地主吗?”
“五百亩地,租奴隶干活,前五年还不用交税——这不是做梦吧?”
“朝廷的政令还能有假?报纸上都登了。”
“我要去,谁也别拦我。”
“你去了家里怎么办?”
“把婆娘孩子都带上,那边又不是没人活不了。”
二狗子看着这些激动的乡亲们,嘴角微微上扬,端起茶碗喝了一口。
他想起了自己在西征路上看到的那些康里草原。
无边无际的草原像一片绿色的海,风吹过来,草浪起伏,一直延伸到天边。
天是蓝的,蓝得像洗过一样;草是绿的,绿得像泼了颜料一样;空气是甜的,带着草香和花香。
那种地方,确实值得去。
这一次,他因为西征立功,已经被任命为新组建的第十三镇的副千户,将会常年驻守岭西行省。
所以,他准备将自己全家和两个弟弟都带过去团聚。
再向官府租赁一千五百亩土地,租用十几个奴隶干活,那样的生活简直完美。
“二狗子,你给我们说说,那边有没有危险?有没有蛮子?”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担忧地问道。
二狗子放下茶碗,正色道:“危险肯定有。”
“那边以前是康里人的地盘,康里人被咱们打跑了,但还有一些零星的部落不服管。”
“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朝廷会在那边驻军,三万精兵。”
“哪个蛮子敢来捣乱,直接灭了。”
“老天爷啊!三万精兵?”
一个老汉瞪大了眼睛:“那得多厉害啊。”
“足够把岭西行省翻个底朝天了。”二狗子笑了笑。
“再说了,你们去了也不是空手去,朝廷会给发农具、发种子、发耕牛。”
“到了那边,有官府安排住处,有军队保护安全。你们只管种地就行了。”
“那……那要是种不出来呢?”有人还是担心。
二狗子看了他一眼,说道:“种不出来朝廷管饭。第一年朝廷借口粮,八个月的口粮,够你吃到收成了。”
院子里又是一阵嗡嗡的议论声。
不久后,一部分百姓准备动身前往岭西,若是真能过上地主般的生活,就将全家都接过去。
至于他们留下的土地,官府则会重新租赁,交给那些从中原而来的流民百姓落户耕种。
一切都在稳步进行。
同一时刻,大明的许多地方,都在上演着相似的场景。
山东济南府,一个学堂里。
十几个少年围坐在一起,桌上摊着《大明公报》,上面刊登着朝廷设立岭西行省的消息。
他们的眼睛亮得像星星,脸上带着一种少年人特有的热血和激情。
“到岭西去,到荒原去,到朝廷和陛下需要我们的地方去。”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站起身来,挥舞着拳头,声音洪亮。
“对,到岭西去。”另一个少年也站了起来。
“朝廷需要我们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
“大明的疆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守护。”
“我要去岭西当官,建设新行省。”
“我要去岭西当兵,保卫边疆。”
“我要去岭西种地,把荒地变成良田。”
少年们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声音越来越响亮,情绪越来越高涨。
他们的脸上带着一种近乎狂热的光彩,那是对大明的热爱,对皇帝的忠诚,对未来的憧憬。
学堂的教官站在门口,看着这些激动的少年们,捋着胡须,眼中满是欣慰。
这些孩子,是大明的未来。
大明之所以能从一个偏安一隅的北疆藩镇,发展成为如今疆域万里、威震四海的大帝国。
靠的不只是皇帝的英明、将领的勇武、士兵的牺牲,更是靠着一代又一代年轻人的热血和奉献。
他们愿意去边疆,愿意去荒原,愿意去那些朝廷需要他们的地方。
他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
他们怕的,是大明不够强大。
教官转过身,望着西北天空的方向重重抚胸行礼,那里是大都,是皇帝所在的地方。
阳光炽热,洒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
有人要参军,有人要西行,有人要种地,有人要做官。
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生活,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追逐那个叫做“希望”的东西。
大明,正处在它最意气风发的年代。
储秀院,九月末。
院中的桂花开了满树,金灿灿的小花簇拥在枝头,甜腻的香气弥漫在整个院子里,连风都变得粘稠起来。
项嫣坐在窗前,手中捏着一方绣帕,心不在焉地绣着,针脚歪歪扭扭,全然不似平日的工整。
她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个月了。
除了她之外,还住了九位秀女,都是从全国各地精心挑选出来的,家世清白,容貌出众,品性端庄。
她们被分为三组,分别对应三位即将选妃的皇子。
大皇子李世昭、二皇子李世暄、三皇子李世晖。
几个月来,她们住在储秀院中,不能随意出去,要学习宫廷礼仪,练习琴棋书画,每日被宫中的女官们教导着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皇妃。
日子过得单调而漫长,唯一的消遣,就是听丫鬟们从外面带回来的消息。
“小姐,小姐!”丫鬟春草兴冲冲地从院外跑进来,气喘吁吁,脸颊红扑扑的。
“大军回来了,西征军凯旋了。”
项嫣手中的绣花针一抖:“真的?大军回来了?”
“真的,奴婢亲眼看到的。”春草激动得手舞足蹈。
“那阵仗,可壮观了,成千上万的骑兵,穿着黄甲、黑甲和白甲,从城门进来,一眼望不到头。”
“那个马踏在地上的声音,轰隆隆的,跟打雷似的,街道两边全是人,挤都挤不动。”
项嫣站起身,望向城外方向,不禁问道:“大皇子……也回来了吗?”
“回来了,都回来了。”春草使劲点头。
“听前院的管事说,三位皇子都回来了,还立了大功,陛下封他们做了镇国公呢!”
项嫣没有说话,手指无意识地绞着绣帕,心中像是有一群小鹿在乱撞。
大皇子。
那个在燕京上元夜救了她弟弟的少年。
当时的他穿着一身玄色锦袍,腰间佩着一柄短刀,眉目英朗,目光沉稳。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大皇子,大明皇帝的长子。
再后来,她又被选为秀女,被送到了这储秀院中。
大皇子的正妃,将从她们三个秀女中选出。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福分,但她知道,从那一夜起,她的心里就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小姐,你说大皇子会不会选你啊?”春草眨着眼睛,一脸期待。
项嫣的脸腾地红了:“只要能陪在大皇子身边,我就知足了。”
她的心中,既期待,又紧张,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忐忑。
大皇子还记得她吗?
那夜匆匆一面,对他来说,那可能只是举手之劳,不值一提。
对她来说,却是铭刻一生的记忆。
院子的另一头,另外两位秀女也在各自的房间里,心思各异。
左边厢房里,江氏坐在妆台前,对着铜镜仔细描眉。
她来自瀚州府,父亲是直隶的一个守备官,家世算不上显赫,但也是正经的官宦人家。
她的容貌生得极美,眉如远山,目若秋水,肤白如雪,比起项嫣也丝毫不差。
“小姐,你说大皇子会不会选你啊?”丫鬟在一旁小声问道。
江氏放下眉笔,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上扬:“选不选,那不是我能决定的,但我江家的女儿,不比任何人差。”
她的语气平静,但眼中分明带着势在必得的光芒。
右边厢房里,丁氏坐在桌前,手中捧着一本书,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她来自归化府,父亲是漠北的一个千户,是将门之后。
她的容貌不如江氏惊艳,但胜在端庄大气,眉宇间带着一股英气。
“小姐,你紧张吗?”丫鬟问。
丁氏合上书,深吸一口气:“有什么好紧张的,选上了是命,选不上也是命。”
两日后,清晨。
天刚蒙蒙亮,储秀院里就忙碌起来。
丫鬟们端着水盆、梳妆匣、衣裳架子进进出出,项嫣坐在妆台前,任由丫鬟们给她梳妆。
一头青丝被梳成一个端庄的圆髻,插上一支赤金衔珠步摇,鬓边簪着一朵绢制的海棠花。
脸上薄施脂粉,眉如远山含黛,唇若樱桃点朱。
镜中的女子,美得她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
“小姐,你今天真好看。”春草由衷地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