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飞快地转动视线,从头至脚地打量了对方一番。
短至下巴的波波头、精心描绘的细眉、将眼角擦得黑漆漆的烟熏妆、娇艳的深色口红、十根手指都涂上鲜亮的红色指甲油……李昱从对方身上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做“浓妆艳抹”。
如此模样,实乃时下美国的“摩登女郎”的经典形象。
所谓的“摩登女郎”,既是时代变革的产物,也是“咆哮的二十年代”的最为鲜明的文化符号。
一战期间,大量女性走出家庭,进入原本由男性主导的工作岗位,实现了经济独立。战后,她们不愿再退回厨房。
1920年,美国宪法第十九条修正案正式生效,赋予了美国女性选举权。这极大地鼓舞了女性追求平等的信心。
禁酒令的颁布意外催生了地下酒吧的繁荣,爵士乐在年轻人中风靡,加上福特汽车普及带来的出行自由,共同为一场社交革命铺平了道路。
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上述三项因素的相互作用下,令得“摩登女郎”就此登上历史舞台。
打从诞生起,摩登女郎们就背负了“离经叛道”、“寡廉鲜耻”等符号。
她们最为直观的叛逆之举,便是通过衣着打扮,向维多利亚时代的保守审美发起了最强烈的挑战。
当前坐在李昱身旁的这名娇艳女郎,便是教科书级别的典型代表。
剪短发、涂指甲、抹浓妆……完全可以将她的照片张贴在博物馆里,以供后人了解20世纪20年代的摩登女郎们的大致形象。
相较于“盘起长发、素面朝天、裙长及踝”的传统女性打扮,这种装扮无疑是颠覆性的。
摩登女郎们的反叛远不止于外表,她们的行为举止更是对传统社会规范的公然蔑视。
她们的叛逆之举包括且不限于公共场所吸烟喝酒、纵情爵士乐与舞蹈,以及肆无忌惮地释放性欲。
一言以蔽之,“摩登女郎”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女性的衣着打扮,更深刻地冲击了传统的社会规范,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尽管“摩登女郎”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在经过数年的野蛮生长后,它已逐渐脱离原有的积极意义,如今几近变为一种敛财的口号,直接成为了萌芽中的消费文化的首批“类型人物“。
广告商利用她们的形象推销化妆品、香烟和时装,她们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也成为了资本塑造和消费的对象
许多懵懂的年轻女孩在看了几则巧言如流的广告后,就被消费主义侵占了神智。
她们只不过是换了套衣服、改了副妆容,就自认为是“先进女性”。
实际上,她们的脑袋依旧是空空如也,到头来只不过是平白浪费绿油油的钞票而已。
虽然李昱在旧金山的街头没少遇见花枝招展的摩登女郎,但跟这一群体产生交流,尚属首次。
在收回打量的目光后,李昱一边啃着手中的炸鸡,一边语气平淡地反问道:
“晚上好,请问我有什么能帮到你的?”
娇艳女郎的红色嘴角向两边延伸:
“我叫珍妮,你叫什么名字?”
李昱的平淡语气不变:
“你叫我‘异乡人’就好。”
虽然李昱赤裸裸地表现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态度,但娇艳女郎……也就是珍妮,毫不在意地莞尔一笑,自顾自地把话音接了下去:
“帅哥,我刚才看见你的车子了,真是一辆漂亮的好车,那是奥兹莫比尔新出的Model 30吧?
“我长这么大,还从未坐过奥兹莫比尔的车呢。
“今晚的天气非常不错,正是兜风的好时候。
“如何?要不要搭我去兜风?
“我知道一处僻静的好地方,不仅不会被任何人打扰,而且还能看到星星。”
在说到“不会被任何人打扰”这一字眼时,她特地将字眼咬得格外清晰。
语毕的同时,她一边向李昱抛媚眼,一边翘起左腿。
但见她那长且笔直的大白腿慢悠悠地在半空中划出一片扇形,然后轻轻地搭在另一条腿上。
因为左脚悬着,所以她脚上的高跟鞋随之往下滑落,露出了白里透红的娇嫩足心。
在高跟鞋险些掉地之际,她及时地用翘起的趾尖将其挑住,然后不时地轻晃几下。
她眼下所穿的衣裳,乃是一条暴露度颇高的短裙,裙摆只到膝盖,大大方方地露出光洁的小腿。
在改换坐姿后,她两腿间的私密部位顿时变得若隐若现。
霎那间,周围的食客们纷纷转过脑袋,死死地紧盯着她的两条美腿。
他们那直勾勾的、充满渴望的眼神,仿佛在说:分开一点!再分开一点!
在听完珍妮的这番“邀请”后,李昱不由得哑然失笑。
但凡是智商正常的人,都能听出她的言外之意。
奥兹莫比尔Model 30虽不是顶级豪车,但也不是随处可见的廉价车,总体来说是中等偏上的高档车,不是普通平民开得起的。
想必她是看见李昱开着难得一见的好车,所以认定他是一名优质客人吧。
平心而论,其姿色当真不错。
虽然没法跟简奈尔、奥莉西娅这种级别的绝色相提并论,但比起普通女性,她绝对算得上是一名极具吸引力的美女。
换做是一般男性,肯定已经兴冲冲地跟她谈价钱了——现场的一众食客的当下反应,便是最佳的佐证。
怎可惜,其外表形象完全不符合李昱的审美。
长相暂且不论,李昱向来讨厌这种浓艳的妆容。
不论是涂成“血盆大口”的深色口红,还是那红色的指甲油,全都踩在他的雷点上。
再者说,李昱对于“嫖妓”这一行为毫不感兴趣。
因此,珍妮话音刚落,李昱就毫不犹豫地回绝道:
“珍妮小姐,感谢你的热情邀约,但我今天已经开了一整天的车子了,在明天的太阳升起之前,我都不想再碰方向盘。”
眼见李昱回绝得这般爽快,珍妮不禁露出错愕的表情。
大概是经验丰富的缘故,在经过短暂的呆愣后,她便重新挂起甜腻的笑容:
“帅哥,你真的不想跟我一起去兜风吗?”
她边说边探过身子,以便拉近自己与李昱的间距。
“我还从没抱过亚裔呢,你就不能实现我的这个小小愿望吗?”
“不能,你找别人吧。”
依旧是不带半分踌躇的爽快答复。
正当珍妮石化般僵住的这个时候——
当啷、当啷!
倏地响起门铃声。
只见6名白人青年以粗暴的动作推开店门,继而大摇大摆地跨入店内。
这些家伙刚一现身,便瞬间吸引了现场所有人的注意力。
原因无它——他们实在太吵了。
“饿死了!饿死了!”
“有热狗吗?我要吃热狗!”
“老板!来6杯可乐!快一点!我的嗓子要冒烟了!”
吵吵闹闹,肆无忌惮地制造噪音,丝毫不顾其他顾客的感受……
现场的诸多食客纷纷扬起视线,朝这些家伙投去嫌恶的眼神。
虽感厌烦,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并不出声劝阻。
这只不过是一群没礼貌的客人,只要不理会他们,便可相安无事。
然而,冷不丁的,异变突生。
这伙青年的为首之人——他头戴棒球帽,身穿棒球外套,体型健壮——随意地转动眼珠,百无聊赖地打量这家餐厅的内部构造。
忽然,他的目光倏地定住,连带着颊间的脸色也登时变了。
其视线的尽头处,正是坐在李昱身旁的珍妮。
“珍妮?!你怎么会在这里?!”
闻听此声,珍妮的脸色也变了。
“杰克……?!”
被唤作杰克的壮汉瞪圆双目,先是直盯着珍妮,紧接着就发现了与珍妮“挨”得极近的李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