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摊开双手,摆出“爱莫能助”的动作:
“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并没有年轻到那种程度。既然你们和曾奇长期通信,那他就没在信里提及过爱丽丝喜欢什么东西吗?”
雨果和福楼拜怔了怔,继而面面相觑,交换着思索的眼神。
少顷,福楼拜“啊”了一声:
“我想起来了,曾奇似乎曾在信里说过,爱丽丝非常喜欢画画。”
雨果作回忆状:
“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
李昱轻轻颔首:
“既然她喜欢画画,那我就送她一本画册和一套画笔吧。”
闻听此言,雨果和福楼拜后知后觉地瞪大眼睛。
“等等,你送画册和画笔,那我和雨果送什么?”
李昱耸耸肩,“友善”地笑笑:
“这就任由你们发挥了,反正我、简奈尔和奥莉西娅已经预定了画册与画笔。”
……
……
是日,夜晚(19点02分)——
旧金山,枫树街,“简宅”——
“想在我家举行欢迎宴?当然可以!”
果不出李昱所料,他前脚刚问毕,后脚两眼放光的简奈尔便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
尤其是在得知来客中有一名8岁的小女孩后,她眼里的光芒更灿烂了几分——每当面对小孩时,她总会流露出最温柔的一面。
“既然家里要来客人了,那我可得好好地准备一番才行!”
简奈尔说着卷起右臂的衣袖并弯起右胳膊,十分可爱地比了个“看!我多强壮!”的姿势。
被她逗乐的李昱笑了笑:
“修女,你明天早上有空吗?客人们后天晚上就到,所以我想在明天就置办好宴席所需的全部物品,如果你明早有空的话,就陪我去一趟商场吧。”
李昱话音刚落,简奈尔便迫不及待地、兴冲冲地欢声道:
“可以呀!我明天早上正好有空!”
“那就有劳你了。”
李昱隐瞒了些许实情。
他之所以会想于明早前往商场购物,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他好久没去商场逛逛了,想久违地散散步。
另一方面便是想在购物之余,捎带着办一件正事。
……
……
翌日(10月7日),早上10点12分——
旧金山,某商场,某画具店——
身穿牧师服的李昱与身穿修女服的简奈尔并肩站在货架前方,有说有笑地挑选礼物。
出于习惯使然,不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私底下,简奈尔都喜欢穿修女服。
李昱亦是如此,他完全是把牧师装视作常服。
既修饰身形,又不会太过紧绷,而且还有束腰设计的牧师装,非常符合其喜好。
值得一提的是,它还兼具实用性——在以新教立国的美国,身穿牧师服能省去不少麻烦。
许多原本想找李昱茬的混混,在看见他身上的牧师装后,往往会因忌惮而退缩。
虽然教训这些混混有经验值可拿,但很不划算,为了拿那一点点经验值而浪费时间和心情——说不定还会引来警察的注意——实在不值当。
因此,对李昱而言,牧师装还有“保护色”的属性。
“牧师,你觉得哪款蜡笔比较好?”
简奈尔的两只手各举着一款蜡笔,征询李昱的想法。
“既然是准备送给小孩的礼物,那我觉得颜色越绚丽越好。”
李昱边说边蹲下身,一丝不苟地扫视货架下方的那一排排蜡笔。
看着表情认真的李昱,简奈尔眨巴了几下眼睛……她不自觉地回想起往事。
这已经是颇久以前的事情了——在她刚认识李昱时,李昱曾请一名素昧平生的报童吃冰淇凌。(第12章《李昱的背影》)
追忆完过往后,她微笑着、忍不住地开口问道:
“牧师,你很喜欢小孩吗?”
李昱轻挑眉梢,哑然失笑:
“你以前好像也问过我这个问题。”
当初请报童吃冰淇凌时,简奈尔就曾这般询问李昱。
是时,他随口讲了一句“我偶尔会请小孩吃冰淇淋”,就含糊带过了。
这一回儿,他不再随口敷衍,稍作沉思后缓声道:
“老实说,我并不那么喜欢小孩。
“不听话、控制不好情绪、无序地释放过剩的精力……小孩的这些特性,总会让我生厌。
“不过,在见惯了成人的浑浊、麻木的眼睛后,小孩的尚未受过‘污染’的眼睛,总因太过闪耀而让我直想别开视线。”
简奈尔就像是听见了什么出人意料的回答,连连眨动美目。
很快,漂亮的小脸染满欣悦的神色。
“牧师,你和我想到一块去了。不成熟的小孩确实是缺点多多,但跟他们身上的美好之处相比,他们的这些缺点全都变得不值一提了。”
李昱笑了笑,随即以半打趣的语气补上一句:
“所以,我从不饶恕那些伤害小孩的狗杂种。”
简奈尔一边换上肃穆的眼神,一边连连点头附和:
“我也是。我最不能饶恕的罪行,就是迫害孩童。”
二人间的这组对话,只是一个小插曲。
他们边聊边看,不一会儿就看遍了货架上的每一款蜡笔。
因为实在不知哪一款好,所以他们索性挑了颜色最多样的那一款。
当李昱和简奈尔提着大包小包的一袋袋物品,不紧不慢地走出商场时,一阵中气十足的男声遥遥传来:
“时代在进步!世界在进步!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
李昱循声望去,便见一名身形高大、相貌英俊的中年人站在不远处的一个临时搭建的小讲台上,卖力地向现场众人发表演讲。
“……简奈尔,可以陪我去听听那人的演讲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这似乎是市长参选人的拉票演讲,牧师你对这个感兴趣吗?”
“嗯,算是吧。”
李昱的嘴角挂起耐人寻味的笑意。
这正是他今天在购物之余所要处理的正事——近距离地观看唐纳德·约翰·瓦格纳的拉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