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到底,还是要本官立寺庙,礼佛信教啊。”刘恭轻叩了两下案面,语气里有些愠怒。
“刺史乃是汉人里的雄鹰,自不必去拜那些泥胎。”
刘恭的愠怒,并没有吓到格桑卓玛。
反倒像是更兴奋了。
这搞得刘恭一头雾水,他根本不明白,格桑卓玛说这一通谜语,处处都是在提醒刘恭,要用宗教诓吐蕃人,可又不曾说过自己要什么。
小羊娘的脑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
“刺史莫要多虑。”
格桑卓玛忽然抬起了眼眸。
她掀开了萨满头巾,这也是刘恭第一次,完完全全看到她的脸。
吐蕃人的脸常有高原红,可在格桑卓玛的脸上,只是一抹桃花色。鼻梁微挺,俏丽可爱,浓密的睫毛下,并非是冷漠的羊瞳,而是一对浅棕色瞳孔。
刘恭吞咽了一口唾沫。
似乎,能当上祭司的女性,都挺美的。石尼殷子如此,米明照如此,今日见了格桑卓玛真容,亦然是如此。
只是平日里,格桑卓玛将自己包裹在袍子里,寻常人根本见不到真容。
她微微扬起脸,脖颈的线条,在透过窗纸的光影之中,显得无比脆弱,但又带着些许灵性。
“吐蕃人愚钝,不知汉家礼。”
格桑卓玛站了起来。
然后,她跪在了刘恭面前。
不是普通的跪拜,而是将整个身子伏下,铺展在青砖面上,宽大的萨满长袍,犹如萎靡的黑云散落,顺着她纤细的骨架垮塌下来,将她完全包裹其中,那对漆黑的羊角,几乎贴在了刘恭的六合靴前。
角根悬挂的碎小铜铃,随着她细微的颤动,磕碰在青砖上,激荡出一串清脆却又压抑的声响。
“刺史乃是天上来的神佛,平地上之刀兵的。吐蕃人不识得刺史,自然易生乱,但我愿为刺史前驱,为刺史治吐蕃人,令刺史可以役使之。倘若刺史许我此权,那么刺史想杀谁,便可令我杀之。刺史若欲吐蕃人为兵,亦可令我为之。”
刘恭低头看着她。
不知何时,她的手指已经攀到了靴边,隔着粗糙的布料,也能感受到她的指尖,正在自己的靴子之外。
“阿母曾预言,将有一中原汉人,承接天命,戡乱安邦,复汉家山河,届时天朝复归,四方安定,我族当为其尽心效力。”
她伏在地上的身躯开始颤抖。
似乎是过于兴奋,连周围的气氛,都变得有些闷热了起来。
那几只手指,攀附在刘恭脚上,似乎想要再向上一点,却又不敢触怒刘恭,于是只得来回摩挲。
但她还有一点没说。
那就是,她身上的那些不详。
连续死了两任未婚夫,在这个时代的任何人看来,都是绝对的不详。也正是因此,即便她貌美,却依旧没人敢碰她,生怕小头过了瘾,大头便要不保。
但她在学习诸法时,也曾听闻过,有真天命者,可压得一切邪祟。
于是,她抬起了头。
再度和刘恭对视,她的眼眸中,满是狂热之色。
她想知道,刘恭到底是不是天命之子。
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
“求刺史为我......。”
她咬了咬下唇。
刘恭有些意外:“你所谓的灌顶,又是哪一派的秘法?作此法术,又是为何?”
“若刺史愿降无上恩泽,洗净邪祟,便能使吐蕃诸部归心。”
格桑卓玛抬起了手。
这一次,她没有再胆怯,而是大胆地伸手,顺着刘恭腿间袴裤,摸索着向上,动作虔敬而又认真。
湿热地呼吸打在布料上,甚至还能感觉到,她在嗅着刘恭的气味。
在刘恭面前,她就像一只顺从的羔羊。
“愿为刺史做明妃。”
......
门外,吐蕃仆役端着茶碗,刚想要送进来,可听到那阵细密的铃声,顿时吓得愣在原地,全然不敢走动。他端着茶碗的手开始颤抖,瞳孔猛地收起,甚至连屋里的动静也不敢听,顿时后退了几步。
沉顿片刻之后,仆役俯下身子,送出手中托盘。
茶碗连同木托盘,放在了偏厅门口,随后仆役连腰都没敢直起来,双手捂着脑袋,像受惊的地鼠一般,贴着回廊的墙根,逃似的走开了。
他不敢多想。
祭司多通鬼神,命里皆有煞气,如若与之私通,大多落不得好下场。在吐蕃人的观念里,世界就是妖魔鬼怪,神佛横行,刘恭此等行事,乃是大不敬。
不敬神佛也就算了,可问题是,这位黑吐蕃祭司的传言,在吐蕃诸部之中,也是有所传闻的。
吐蕃仆役的心中,只剩下了一个想法。
要死了。
然而在偏厅中的刘恭,并不知道外面有这一出。
他只是看着格桑卓玛,软软地倚在她身上,面庞上的桃花色,已经烧成了一片艳红,眼角还泛着迷离的水光。
格桑卓玛似乎还在回味着。
“多谢刺史。”
刘恭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