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云,武烈关。
城墙上满目疮痍,四野里断枪残戟。
“后生,瞧你这体格骨架,定是练过些拳脚的。平日里,想来三五个人是近不得身的。”
跛脚老兵坐在病榻上,左腿蜷着,右腿伸得僵直,想挪一挪,却疼得眉头轻轻皱了皱。
他一手捧着粗瓷药碗,碗沿晃出几滴褐色药汁,另一手枯瘦如柴,指节却泛着青黑的老茧。
浑浊的老眼扫过隔壁榻上的壮汉,目光在对方那铁塔般的身量上顿了顿——这汉子实在魁梧,窄窄的病榻竟盛不下他的肩背,两条结实的长腿只能堪堪搭在旁侧条凳上。
老兵视线抬了抬,落在汉子刀削斧凿般的脸上。
那两道浓眉斜斜上挑,眉峰如剑,端的如年节时门上贴的门神一般,威风凛然,便是卧病在床,也教人不敢小觑。
壮硕汉子听得老兵言语,不由得坐起身来,肩头一晃,竟带起一阵风,他点了点头,咧嘴憨厚笑道:“老哥好眼力,某家自小便习武的。”
“来这武烈关多少时日了?”
老兵将汤药碗搁在床头,胳膊肘拐开一旁的旧包袱,露出一只土黄色酒坛。
坛口塞着粗布,一掀开,一股呛人的辛辣气便漫了出来。
“也没多久,不过个把月的光景。”
壮硕汉子的浓眉陡然一跳,目光像被磁石吸住,死死钉在那酒坛上,两眼倏地放出光来。
老兵咧嘴一笑,朝壮硕汉子的床头抻了抻脖子。
后者心领神会,忙抓起枕边那只缺了口的粗瓷碗,碗底还沾着药渣,也顾不得擦,径直递了过去。
“这是地瓜烧,在咱们燕云,算是最劣等的酒,也就比酒糟强上那么几分。搁在平日里,哪家请客要是端出这酒来,定是要被人笑掉大牙,说抠门抠到了骨子里的。”
见壮硕汉子接过碗中浑浊如黄泥的酒水,仰头便灌了一口,辣得龇牙咧嘴,脸上却不见半分失落,反倒泛起一层红光,老兵眼角的皱纹又深了几分。
他还有后半句没说——这地瓜烧,搁在这孤悬塞外的武烈关,却又是求之不得的好东西。
一老一少,不必互道来历,无须细问身份,只消酒碗相碰,一碗烈酒下肚,便什么话都能说,什么心事都能讲了。
老兵自称吴老三,姓吴,家中排行第三,旁人便都唤他一声吴老三。
壮硕汉子听了,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巧了,俺也排行第三,只不过是姓赵。”
“吴老哥。”
“小赵。”
“嘿。”
“走一个。”
吴老三遇上赵三元,竟是这般投缘。
他又斟满一碗,酒液溅到手上,也不擦,仰头便灌了下去,辣得咳嗽了两声,笑声却爽朗。
军中最是讲究资历辈分,便是上官对下属,若是碰上入伍年头比自己久的,也总得让上三分薄面。
老兵对新兵蛋子,尽可以多加关照,可这辈分大小,却是半点乱不得的。
总不能我吴老三也跟着唤你赵三元,那岂不是差了辈分?传出去,旁人定要说他不懂规矩。
“小赵,看你那杆枪,定是有些家世渊源的。”
吴老三瞥了一眼墙角那杆丈长大枪,枪身竖得几乎要够着房梁——枪头霜锋如雪,在昏暗中闪着冷光;枪杆是乌木裹藤,被摩挲得油光锃亮;枪缨更是猩红如血,威风煞煞。
“怎的,投军入伍的时候,没找熟人打听打听?怎就来了这鸟不拉屎、朝不保夕的武烈关?”
在燕云地界,不说家家户户都有人吃军饷,可但凡一个村落、半个屯子,总能寻出好些人家的顶梁柱,在北燕军里混事。
若是自家儿郎想要吃这碗饭,总要托人打听一番,这燕云十九关,哪一处冲突少,哪一处北蛮最不敢轻易滋扰。
趋利避害,顾惜身家性命,这本就是人之常情。
可那北虏,却是狡猾得紧。时而佯攻三大雄关,引得大军驰援;时而又偷偷摸摸,偷袭那些原本不算战略要冲的关隘,便如那苍蝇一般,总爱往鸡蛋缝里钻。
如此一来,真要说起战事,燕云十九关便是覆巢之下,绝无完卵,个个都是首当其冲的险要之地。
可若是真能由着人挑拣,便是选那城墙下尸骨成山的拒北关,也好过这孤悬塞外、厮杀无休的武烈关。
这一点,是北燕军中人人皆知的常识。
“我吴老三,原本是在牧羊关那边混的。”
吴老三撩起裤腿,指着那条肉眼可见细小萎缩的小腿,指腹划过一道狰狞的疤痕,“五年前,为了剁下一个北蛮百夫长的头颅,被一支毒箭射中,后来虽经刮骨疗毒,却落了这病根。”
他放下裤腿,拍了拍那只跛脚,语气里听不出半分怨怼,“缺胳膊少腿的,在这武烈关,可不是家常便饭?”
男人素来不爱向旁人展露自己的软肋。
见壮硕青年脸上露出惋惜同情之色,吴老三连忙摆了摆手,浑不在意地笑了笑。
赵三元闷头饮了一碗地瓜烧,辣得喉头滚了滚,他挠了挠头,有些憨然道:“俺入军前,还真寻了个熟人。是那熟人把我安排到武烈关的,说是我老大的意思。”
“你那老大,可是你的亲兄长?”
吴老三眼睛陡然瞪圆,语气里满是惊诧。
赵三元先是摇了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末了,重重一点头:“是。”
“你那大哥,莫不是要跟你争家产?”
“家产?俺们教……我们家里的资产,全是二先生在打理,便是老大说了,也不算数的。”
“那你可曾做过什么对不起你老大的事?”
“俺跟老大,那是肝胆相照,从来都没有半分嫌隙的。”
“那便是你那老大遇人不淑,所托非人了!”
“不应当吧……”
吴老三径自得出了结论,也不管赵三元在一旁嘀咕些什么,只是愤愤不平地捶了捶床沿,咒骂起来,“好端端一个后生,怎么就被扔到了这血火炼狱一般的武烈关,这不是糟践人吗!”
赵三元听得一头雾水,不由得问道:“这武烈关,难道不是最好的磨砺人的地方?俺听说,好些军中悍将,都是从这武烈关崛起发迹的。”
“三天一小战,七天一大战,怎的不磨砺人?”
吴老三仰头又饮了一碗地瓜烧,酒液顺着嘴角淌下,浸湿了胸前的衣襟,“是有人在这里创下过百人斩的赫赫战绩,可那等猛人,千万人中能出的几个?”
见赵三元仍是一脸不以为然,吴老三不禁长叹一声,语气里满是无奈,“你们这些小年轻啊,都只晓得这武烈关的名头响亮。”
“昔年武烈王在此地,以八千孤军抵挡北狄十万大军,镇守百日之久,还留下了‘敌求战,必迎战,至死方休’的祖训,端的是荡气回肠。”
吴老三浑浊的老眼中,隐隐透出几分神往之色,枯瘦的手指不自觉地攥紧了拳头,“若是真有那等千古名将镇守此关,我吴老三便是再断一条腿,拄着拐,也誓要砍下几个北虏的头颅来!”
吴老三似乎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神陡然一亮,凑近了几分,压低声音道:“听说,前些天这里出了个不世出的猛人!就在城门即将关闭之际,单骑冲杀出去,直朝着数百敌军扑去,连斩数百人,杀得那敌将望风而逃!好些兄弟都在城头上亲眼瞧见了,都说那是武烈王转世投胎,你道奇是不奇?”
“百人斩的军功,那得换多少饷银?”
吴老三兀自感慨着,眼中满是艳羡。
赵三元听了,先是一愣,随即讷讷回道:“这……这也比不上武烈王的功绩吧。”
“你这后生,不是武烈王,就算不得英雄好汉了?”
吴老三瞪眼,笑骂了一句,“小赵,你这也忒眼高于顶了吧。”
“那也不是。”
赵三元摇了摇头,见酒坛里的地瓜烧已见了底,便只给自己斟了小半碗,余下的全倒进了吴老三的碗里。
后者见了,心头觉得这小伙子实在,却是端起两碗酒,兑了个相当。
两人碰碗,“哐当”一声脆响,仰头饮尽。
赵三元道了一句畅快,抹了抹嘴角的酒渍,述说起胸中志向:“在某家看来,这偌大的北燕军中,唯有两人称得上英雄好汉。”
“一是肩挑燕云十九州的小人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