鄜坊四州作为李则安各种奇思妙想的试验田,无论律法还是行政都走在全国前列。
但前列走多了总有一脚踩到前列腺的时候。
比如现在。
鄜坊四州成婚需要在官府登记备案,才会被承认。
官府承认与否可不是闹着玩的,很多夫妻才能享受的补助必须有官方颁发的成婚证书才作数。
众所周知,婚姻法非常重要,后世的新华夏第一部法律也是这个。
新律法先从婚姻开始,李则安的心思早就藏不住了。
鄜坊四州的婚姻法基本遵从自周以降历朝历代的惯例,比如大部分人都要严格遵循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尊重保障嫡长子的合法继承权等等。
没有这些,大伙儿肯定没法接受,所以李则安保留了骨架,但偷偷的引入了一些现代概念。
比如他引神话传说为自己撑腰,说人生天地间,但都是女娲娘娘所造生灵,可以有高低之分,不应有贵贱之别。
夫婚姻者,阴阳交泰,繁衍后代,天经地义,受天地赐福,受官府保护。
这种提法很大胆,但又不像陈胜吴广那么狂野,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能接受,就算有意见也都憋着了。
既然人与人没有贵贱之别,只是从事行业有高低,婚姻也应遵循基本平等的原则,女性也享有主动和离的权力。
其实汉唐之时封建礼教还没那么严苛,女人不用裹小脚,思想也很开明,这条规定在原本的唐律中就有类似条款,大家自然不会反对。
新律法将婚姻决定权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改为“父母有最终决定权,但也要充分尊重子女意见”。
如此改动,子女有权力提出自己的想法,他们当然支持;父母依然有最终决定权,他们也不好反对。
只有媒婆受伤的世界诞生了,但她们的哀嚎无人在意。
除此之外,新律条还对各种彩礼、聘礼的上限做出规定。普通人家该出多少,大户人家该出多少,都有明确规定。
这也算是给大伙儿减负。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其他不适宜结婚的情况,比如被单独摘出的有悖人伦。
有悖人伦的禁忌包括但不限于三代以内直系血亲、翁媳以及其他明显被公序良俗唾弃的行为。
(唐玄宗:你不妨把话说的更明白些)
今日的案子就是刘县令以有悖人伦驳回的婚姻。
主诉人起诉县衙滥用公权,不给他们颁发婚姻证书。
滥用公权是李则安在鄜、坊等地推行新律法中的新罪名。老百姓当然欢迎,但很多官员抱怨连天,刁民可以告官,这不是反了天么?
对这些抱怨者,李则安的回复很简单,不想干可以辞官,你不干有的是人干。开什么玩笑,鄜、坊四州的读书人那可太多了,想做官的更是遍地都是。
鄜坊等地老百姓识字率远高于其他地方,又有读书人下乡宣讲法律,大伙儿都懂些律法,他们有鸣冤鼓等上诉通道,就连节度使府都有常驻的“闻风阁”处理控诉,这些年被诉的各级官员的确不少。
就连魏骏杰都被投诉过三次,还被李则安写亲笔信“勉励”过一次,吓得他三天都没睡好觉。
如此压力下,鄜、坊四州的官员能力提升很快,进步速度也很快。
鄜坊干一年,顶外边干三年,成了兴唐府辖区内的共识。
虽然在这边当官有些累,还总被刁民指着鼻子说道,但是升迁快啊。在这里辛苦几年去长安、洛阳做官成了一条便捷提拔通道。
魏骏杰这些年送走了不少升迁的下属,自己却纹丝不动,心中难免有些怨气,这次又赶上审个破案子被李则安旁听,心中多少有些恼火,说话间也不太客气。
“呔!雍王殿下在此,尔等怎敢在大堂上咆哮公堂,休要多言,本官提问,尔等依次作答,明白吗?”
“小民知晓。”主诉人和旁证都噤若寒蝉不敢吱声。
“主诉人杨五郎,你来府衙状告洛川县令刘袭滥用公权,不予你和杜春娥登记婚姻,实情是否如此?”
“正是如此,小民是洛川县杨家岙农人,过去三年均足额缴纳粮税,是守法顺民。小民与杜春娥两情相悦,更愿发誓与她长相厮守,还请成全。”
鱼采莲原本紧绷的面孔舒展了几分。
哎呀呀,竟然是如此诚挚的感情,理应支持啊。
虽然内心有想法,但鱼采莲并没有表态,她好歹也执掌关外,官场的规矩她懂。
魏骏杰板着面孔看向被告,“被诉人刘袭,主诉人杨五郎所言属实?”
“杨五郎所言不尽不实,他只说自己和杜春娥两情相悦,却不说杜春娥是他长嫂。常言道长嫂如母,虽然律法没有明文规定,但下官以为此种情形属于‘有悖人伦的其他情形’,遂依法予以驳回,并正告他们各自择良人成婚,下官做的没有问题。”
听着刘县令的陈述,李则安不语,只是微笑。
改变总在不经意间,能让一个县令如此谨慎的使用语句,而不是以势压人怒骂何方刁民怎敢和本县顶嘴,这就是巨大的进步。
案子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审案的流程俨然有了几分现代味道,证据和论证才是决定案件裁定的核心。
步子太大会扯着蛋,那就小心翼翼的改变,将某些唐朝人能理解、接受的先进思想先灌进公众认知再说。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纯粹是唱高调,根本做不到,县令和农民对簿公堂才是切实的法律进步。
见李则安面露笑容,魏骏杰悬着的心稍稍落下。
他已经摸清了李则安的心思,也确定了审案的基调。
秉公断案,不要自由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