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当年我与江胡在娑罗山初遇的那个下午,他便同我讲过一个民间励志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原是个权贵养的杀手,能力十分出众,年纪轻轻便在杀手圈闯出了名头,遗憾的是杀手这活计本就是吃个年轻饭,随着人到中年,各项身体机能每况愈下不说,攒了许多年的仇人还在逐年提高他的人头赏金,对杀手人身安全和精神状态都造成严重威胁。厌倦了惊弓之鸟的生活,终于有一天,杀手拿刀划烂了自己的脸并废掉了自己两只手臂,改行做了乞丐,居然还讨到了不少钱。
讲到这裏,我对江胡提出疑问,如果只是不叫仇人认出来,杀手为什么不直接去整个容呢?江胡说他如果去整容必定要去找整容大夫,而全江湖的整容大夫统共没有几个,还不用遵守职业道德,稍一打听便可得知杀手行踪,还是自己毁容来得便宜便捷。
我沈思一番,总算体会到他为何说这是个励志故事,虽然惨烈了些,但这做法倒也值得理解。然后我问他杀手最终的结局如何,有没有讨到老婆生几个孩子,他告诉我,杀手当乞丐一年后就被仇家找到,砍掉了脑袋。
我被这结局震撼,壮士断腕至这般地步竟还是逃不过宿命,实在令人唏嘘,但是所有想法在听完江胡的解释之后烟消云散。江胡说:“因为他的仇家找到了我,付了一些钱,我告诉他们最近城裏多了一个新乞丐。”
这便是一开始我明知江胡只是个写八卦小说的却坚持与他结交的缘故,某些时候他甚至掌握着他人的生杀大权,尽管彼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这项本领有多么危险,但依然不妨碍其可怕之处。而很多年以后他果真将这门生意发扬光大,建立了江湖上最大的情报交易组织,也反向证明了我对他的看法果然没错。
掌握着他人生杀大权的人此刻坐在我的对面,靠一支空心芦苇茎来喝茶水,他的两条胳膊像街角摊铺上的煎饼一样摊在桌子上,肿成了两倍粗,而君卿正给他擦着药。
我和君卿来找他,是为了打听一个人。
“南阳王?”江胡瞪圆了眼,嘴裏的芦苇茎掉了下来,君卿慢腾腾捡起来,塞回到他嘴裏。
江胡缓了缓,咬着芦苇茎口齿不清地说:“你是说,苏剑知请你们去给南阳王治病?”
我支着下巴,无精打采地点点头。
“可是近日没有听说南阳王称病的消息啊。”江胡皱眉道。
我立刻直起身,小声道:“对吧,你也觉得奇怪是不是?”
江胡看我一眼,想了想:“也许是刚病不久,消息还没有传出来?”
我摇摇头,十分忧虑。
在花厅时,小表妹被师姐拉开,而我也被君先生狠狠训斥一顿,苏剑知得知内情后反而哈哈大笑,说:“阿莹这骄恣的性子也该吃点苦头了。”算是替双方讲了和。而他再提出这个请求,君先生便不好不应了。
我觉得十分自责,如果当时能忍一忍没有当场跟小表妹吵起来,也许君先生就不会那般为难,但是转念一想,苏剑知说出那个请求,小表妹也在场,看她并不讶异的模样,想必这事一早便定下了,不论君先生答不答应,苏家都会想办法让他答应。况且君先生如今还带着我跟君卿两个拖油瓶。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不日将同小表妹一道前往苏州南阳王府。
“南阳王这个人,没什么说头,”江胡拧眉思索一会儿,“十七岁封王,一直呆在苏州城,当地百姓日子过得不错,十几年间也没有发生什么大灾大难,就是一位无功无过的王爷吧。”
听罢,我打一个呵欠道:“看来他爹很疼爱他啊。”
江胡一楞:“什么?”
“苏州人杰地灵,本就是块宝地,即使不做什么当地百姓也会过得很好啊,”我敲着桌子道,见君卿也看过来,便又多说了两句,“那可是当年伍子胥‘相土尝水,象天法地’选中的地方,两江两湖三横三纵,水路便利庄稼还长得好,摆明了就是白捡钱的地儿,你方才也说了,十几年都没有什么大灾大难,最多就是一些小水患,这些临水而建的城邑早就栉风沐雨过百年,百姓自己就有法子躲灾避难,把儿子放在那个地方,自然不会计较他有没有作为,只要不自己找事儿,总能平平安安活到老。”
江胡默了默:“你的意思是说,反而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王爷最得圣宠?”
我想一想,摇头道:“得宠并不等于疼爱,尤其对圣人皇帝来说,”话到这裏,我有些出神,从半开的窗牖望出去,一只云雀落在海棠枝头,声音也不觉低下去,“有时候表面上最得宠的那个,反而不是最受疼爱的那个。”
回过神,发现江胡正若有所思看着我:“你都是从哪裏看来的这些东西?”
我讶然看他:“啊?街边的话本裏不都有写么?霸道王爷爱上我之类的,为了保护真正的心上人,找一个假的心上人使劲宠爱,让大家以为假的就是真的……”没有讲完便被江胡无语打断。
但我已被勾起了聊性,便从怀裏掏出一包松子儿,给我面前倒一些,又给了君卿一些,抬头看看江胡,犹豫一下,觉得他如今也没有手可以用,便没有给他,只将他面前的茶杯添满。都准备好以后,我咬开一颗松子儿,问他:“索尔姑娘和阿莹姑娘,你打算选哪个?”
江胡咳出一口茶水,嘴裏的芦苇茎掉在桌上,君卿迟疑一下,捡起来给他放回茶杯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