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裏传来席至歌声的无限循环,和何仙琪的尖叫:
“小风,你听到了吗这是唱给你的歌!”
闻风握着手机,整个人都傻了,久久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双手在颤抖。
她听到了。
……
她很喜欢它,和他。
音乐节演出圆满结束,照例,他们五人在附近找了一家火锅店庆祝。
虽然在座所有人都听到了席至的告白,但第一次默契地,谁都没有刻意提起。反而显得更为刻意了。
几人点了啤酒,一听一听地喝着。
饭桌上讨论的无非是谁第三小节哪一段弹错了,席至又记错了哪一段词,以及臺下数不清的观众和掌声。
大家都相当高兴,一顿饭吃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堪堪算完。
到了分别的时刻,冯洲站出来,指着席至说:
“你,送小风回家。”
安排完,他左右手揽过自己两边的周寅白和尤文宇,说:
“我们仨去网吧通宵了。”
席至拧着眉,给冯洲使了使眼色,是责怪他,意图过分明显。
但冯洲话已经说出来了,收不回去,他冲席至耸耸肩,脸上是“你自己看着办”的表情。
席至在心中嘆了口气,转头看向动作略微不自然的闻风,嘴巴动了动,说:
“走吧,我送你回去。”
闻风低声瓮翁地答应了一声好。她转身跟冯洲三人挥手道完别,再去看席至时,席至已经走离一段了。
她忙追上去,后边是冯洲和尤文宇的起哄声,他们借着酒劲,高声喊了句:
“至哥,加油!”
她听见,脸红了红,压下因奔跑飞起的刘海,在距离席至一步之遥的位置放慢脚步。
两人在街口拐弯,一前一后,相对无言地走了有很久。
倏地,席至在原地停了下来。
闻风低头一直盯着地面,没註意,头直接撞在他的肩后。
她唔了一声,捂住因受他肩胛骨撞击的额头,也跟着停了下来。
“……痛吗”他回头,神情有些紧张,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闻风摇摇头,说:
“没事,是我的原因啦。”
两人的站姿换为面对面,气氛却没能因为姿势转换而得以好转,仍显得很尴尬。
几乎是同时开口,两人分别说:
“你听到那首歌吧”
“我听到你唱的那首歌了。”
不约而同的默契,让他们俩又对视一眼,再度陷入沈默。
席至摘下头顶的帽子,有些不知所措的用手将其折了折,后终于鼓起勇气说:
“我的话,你也听到了吧”
“嗯。”闻风点头,脸颊温度上升至滚烫。
“那我们……”
闻风没等他说完,看向他。
如同小学第一次领到红领巾时,站在国旗下宣誓一般,她大声说:
“我也一样,很喜欢很喜欢你!”
“我知道,”他看着她因为害羞而闭上眼,觉得她可爱的想法再次浮现在脑海中。
他笑了笑,继续说:
“最开始认识你的时候,真的没想过会喜欢上你。”
“我也是。”她下意识附和了一句,说完又觉得存在歧义,忙解释,
“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没想过你会喜欢上我。”
她那么平凡且普通,教科书课文裏经常会被概括出来的那些人物优点,她一样都没有。
她自己都没搞懂,席至为什么会喜欢她。
更何况要席至搞懂。
这简直是一件再莫名其妙不过的事。
席至读出了她的自卑情绪,安慰地拍了拍她的头,说:
“我也不是你理解的那个意思,我只是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别人而已。”
“至于为什么会是你,我自己也想了很多,”他稍顿住,喉结因紧张而上下滑动。
喜欢你,能有什么理由呢
总是想见到你,偶然有一天你不在,时间虽照常流逝,却仍觉得这一天失去了意义。
喜欢见到你笑,对每一个人,尤其是看向我的时候。
不愿你有眼泪,为了什么都不行。你的眼泪是使我一颗心变脆弱的软肋。
你的一切在我眼裏都是如此生动。从我发觉,我喜欢你,每夜在我心中上演的黑白默片,因你出现,每一帧都开始变得色彩缤纷。
但你还要问我为什么,我依然说不上来,不是你不够好,而是我太过笨拙,所谓的话术在真心流露的面前,只不过是一种苍白的狡辩。
所以,他最终只是说:
“总之你很好很好,所以我才……喜欢上你。”
闻风呆住了,她唇微启,正要说话,忽然马路上不知何时驶过来一辆洒水车。
她扭头,精神恍惚地看着洒水车靠近,水花向两道溅开,即将洒在她的裙子上。
席至反应快,抓住她的手,将她往路的边缘来,才躲过一劫。
等车开过这一段,两人才意识到,彼此的手是相握在一起的。
席至立即松开了手,悻然地将刚牵过她的那只手转而放在脖子上,表情不大自然地用手扶着后脖颈。
闻风也收回手,身子转向一边,同样没说话。
回家的路还很长,他们又再度迈开步伐,只是不再一前一后,而是换成并排在走。
席至将自己的手放了下来,垂在身侧,走路的晃动,让他手臂擦过闻风的臂肘。
闻风察觉他的手背有意无意碰到她的,心中在想,他是不是想和自己牵手。但只想了不过一会儿,她的脸便更加红了。
庆幸此时是夜晚,路灯照着,脸颊上一抹绯红早被明黄的灯光稀释淡去,并看不见。
那一秒不知是何时到来的,在席至试探过几次之后,她再回神时,她的手已经被他握在了手裏。
她有种心臟快要跳出胸腔的刺激感,但她还是按捺住,鼓足勇气,反握住他的。
曾设想过多次,和他牵手的感受。因为远远站着看他弹吉他多次,一直觉得他的手生得很好看。
握在手裏却是另外一种感受,手指长而瘦削,手掌背面是能摸出轮廓的他凸起的骨节,指腹有长年按弦留下的成茧的粗粝,掌心却意外的柔软。
原来和喜欢的人牵手是这样一种感觉。
她大悟。
暗暗在自己日记上给“要和喜欢的人做的一百件事”裏“牵手”一栏,悄悄画上了勾。
原本该是柔情蜜意的一段路,如果他不说:
“你怎么还出手汗啊”这一句话的话。
闻风看了看两人握紧的双手,为自己澄清:
“啊,可是我从来都不出手汗的。”
彼此话裏的意思,传达出来的都是没有出汗的习惯,但奇怪地是,两只手握在一起,却黏糊糊的。
“难道是我”席至不由地怀疑起自己,后一秒又自证,
“可是我也不出啊”
闻风闻言,从包裏掏出一张纸巾,松开手,给两人的手心都擦了擦,觉得不再粘腻了,便再度握住他的手。
然而,走出一段,那种才消失不久的手心的黏糊感又再度回来了。
原来这就是牵手。
席至为成功告白松了一口气,在心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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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写到在一起了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