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羊羔
这个关系乔美怜生死的毒誓,丛爻和瑾一说不出口,也抬不起手掌立誓。
乔美怜苦口婆心地劝:“爻爻,妈只希望你能考上一个理想的大学,将来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到那时,你想跟谁谈朋友妈都没意见。可在那之前,你必须跟我保证,不会让妈失望。”
空气沈寂好久。
丛爻没敢抬头。
他辍学之后根本就没法参加高考,但他宁死也不愿将这事告诉他母亲,只能支支吾吾地答应,又在心裏祈祷上天别将丛志旗犯的错降在他母亲身上。
若是有惩罚,那便让他一个人扛好了。
直到这一刻,瑾一才发现丛爻的不易。于是她下了个决心,势必要一举夺冠,然后将比赛得来的奖金全都送给她最铁的哥们儿,天下第一棒的丛爻。
和瑾一不谋而合的还有一个人,此时正坐在书桌前抠摸手指的靳弋。
他还挺懊恼,干嘛要答应写这个鬼英文情书。
要知道,他就认识二十六个字母。
拼在一块读什么,他压根一个也不会,除了最简单的你我他。
丛爻走后到现在,他一字未动,淡青的信纸平整地铺在臺灯之下,昂贵的钢笔压着它,毫无落笔的思绪可言。
要不,上网搜?
“不行,他会看不起我。”
那,借鉴?
“和抄有什么区别?”
他喃喃自语着近二十分钟,无措之际,一通某狗的来电让他勾着唇笑了一下。
“餵,有事?”靳弋故作深沈,“没事别烦我。”
“诶?”那头的时越忙叫住他,语气颓然,“你跟你爸说了没?下周开家长会。”
“……无所谓。”他爱去不去。
时越嘆了一口破天的长气,虽不在跟前,却能闻到浓烈的酒味,“我妈去开。”
靳弋“哦”了声,沈默,很久才回:“不是正合你意。”
丛爻没辍学以前,时越常居年级第二。
虽然他平常心思不在学习上,说话也老不正经,但他头脑聪明且成绩优异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丛爻辍学以后,更不用提了,时越翻身荣登榜首。
第一次在露营酒吧见到丛爻,时越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觉得这份荣誉来的并不光荣,至少应该堂堂正正地考一场,而不是因为第一名缺考才让他终于达到他妈的要求。
所以他才会问靳弋,丛爻的琴弹得怎么样。
换言之,他和丛爻谁更优秀?
靳弋之所以回时越“勉强”二字,也是因为,他觉得时越那样的天之骄子没必要在意别人的看法。
坦然的接受好过狼狈的索取。
第二就第二,总有人垫底。
“老二,”时越喊他,“你对丛爻,认真的?”
别人或许看不出来,可时越了如指掌,靳弋这小子到底憋着什么坏。
他记得靳弋母亲病逝的时候,靳弋双手握拳地跪在他母亲的灵堂前,嘴裏念念什么他听不清。
可当靳弋看到丛爻时,虽在挑眉淡笑,眼底的恨意却旺盛到可以灼烧一片森林。
什么仇什么怨,让靳弋牺牲性取向去搞丛爻?
靳弋不答反问:“你现在在哪儿?”
时越猝不及防地回:“家呢。”
“来我家一趟,”靳弋面无表情,“有事让你帮忙。”
想来,时越泡妹的技术不赖,情书这种表露爱意的礼物也不少收。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
既然收到过,那么时越多少会写点。
就请教一下,请教不算抄袭,当然这也只是他单方面的以为。
—
隔天周日,丛爻起了个大早。
找遍楠城一中附近的修理铺,没有一家可以修覆靳弋的名表。
他也亲耳听到,靳弋这块表居然价值几十万,难怪胖子望眼欲穿。
他几乎痴讷地停在一道十字路口,红灯忽闪,绿灯应接而亮。
人去人来,同行的路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他一人,站那儿,拿块坏表傻楞。
手机铃声扯回丛爻的思绪。
他低头翻找裤兜,拿出手机时滑了滑接听图案,“餵您好,我是丛爻。”
那头的声音听着不熟。
他挪开手机,看了眼屏幕的号码。
是个未知来电。
“咱俩认识?”他问。
那人笑:“不是小伙子,刚才你在我店裏修表来着,这么快就忘了。”
噢——他想起来,那是个杂货修理铺,乱七八糟的业务,修表只是老板其中一项不足挂齿的能力。
但:“您不是说,修不了吗?”
那边没了声,电话没挂,隔很久才回:“我修不了,可我朋友能修,他那裏有你那块表的零件,不过你得把表交给我几天,可能……半个月才能修好,比较麻烦。”
“这么久?”丛爻盯着挂在他手上的表,想了想,还是决定死马当活马医,“那好吧,久一点也能等,麻烦您了。”
“嗯。”最后这一声听着不像老板上了年纪的嗓门,但丛爻着急赶去图书馆上班,就没闲下心来猜赌老板的好意。
而那块表,送到老板手上之后,又被转手给一个身穿冲锋衣的高峻男人。
这天晚些时候,丛爻照例到露营酒吧驻唱。快一天没见到靳弋,不知道他的手伤结疤了没。
闲暇时候,偶尔还会想到他,不久,也就短暂到比风掠过一阵还微妙。
丛爻觉得自己大抵是疯了。
他握着麦克风垂头笑了一下,跟着心无杂念地走上舞臺中央。
点他歌的是一高个男生。
听阿悄说,那人常在九点前一分钟准时点歌,刚好下一个表演的人是丛爻。
点的都是些偏安静又伤感的流行乐。多的是周董的歌。
歌品不错,刚好丛爻会唱。
而丛爻,也刚好懂他的情愫,总能唱倒一片深夜买醉的孤船。
站在聚光灯下的那一刻,丛爻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意气。债务也好,工作也罢,甚至是荒废的学业,全都抛之脑后。
麦克风离他三厘米之距,轻磁透凈的歌声却淌入别人心坎。
那人偏不是别人,而是今天又刚好穿着冲锋衣的靳弋。
歌是他点的。
他靠着沙发软背,安安静静地坐着听歌,偶尔会分出一半的耳朵草草听几句时越他们的闲谈。
那是一首悲伤的苦情歌——
谁还记得/是谁先说/永远地爱我
“你说,老二到底为什么喜欢来这地儿,又挤又闷的。”
“因为,有他喜欢的人。”
“……”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