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家房子盖在那儿真的不占大路位置,本来路的宽度可以同时让四辆车过,但是再往上两百米和往下两百米都是盖起来的房子,由原本可以过四辆车的宽度变成了一辆车,我家就算盖好了路的宽度也还能让三辆车同时过,虽然并没有什么用。
家离学校变近了特别多,以前我从家到学校要二十分钟,现在三分钟就到了。也离奶奶家近了很多,经过三年时间,她冷静的接受了福兴是个女孩,虽然她并不高兴。但是因为六婶也生了个女儿,她不带也得带,所以福兴顺其自然的送到了奶奶家,反正她带一个也是带,两个也是带。
我放学以后,先去奶奶家把福兴带回家,顺便把福雁也带走,福雁就是六婶的女儿,比福兴大半岁。我一手牵一个,直奔家裏。
那会儿我们家那边没有什么能当玩具的东西,我带着她们用刀砍两段山棕榈,把叶子一缕一缕的撕开,撕到离茎部还有四厘米左右当脸,撕开的当头发。再给叶子编起来做几个发型当成妹妹们的娃娃,让他们玩儿。
衣服就用家裏一些不要的布或者塑料袋当,用绳子绑好就可以。猪食草有番薯叶的时候,我们会摘几个下来,把茎部小段的沿着叶子的方向左右交错掐,最后会形成一个流苏状,挂在耳朵上当耳环,圈在手上脚上就是手链脚链。
等六婶干完活把饭蒸上会来接福雁,这个时候算是我们正常一天的结束。
周末的时候,我和福兴一起去地裏帮爸妈干活。在福兴一岁的时候,爸爸买了一把比我爷爷的伞更大的黑伞。到地裏,爸挖个坑把伞固定在地裏,用化肥袋和青草铺上一层,让我和妹妹坐在伞底下玩儿。我抱着福兴坐在那儿,看着爸妈在田裏干过各种各样的活。
在福兴不会走路之前,我和福兴几乎没踏出过伞的阴影投下来的这个圈,仿佛这个圈是孙悟空给过路的普通人画的一样,是个安全区,不仅安全还舒适。我最喜欢停在舒适区了,后来我们长大后扩大了好几个舒适区,因为永远停留在一个舒适区人是不会成长的,但我们实在不想跳出去,没办法只好扩大范围。
我最喜欢看的是爸妈除去梗子上的野草,杂乱的野草用镰刀砍干凈的过程十分治愈。会讲话的福兴比不会讲话的福兴有意思多了,我们在一起说各种各样的话,她也是个想法天马行空的人,我也是,我们一拍即合。
我们经常在地裏找黄刺泡儿吃,这种树就长在田边,虽然树长得高还有刺,但因为有果实的原因树枝又细会垂坠下来。我们用芭蕉叶卷成底部密合的漏斗状,拿一个细长的木棍把卷起来的部分穿插在一起用来当容器。
黄刺泡儿酸酸甜甜,酸味大过甜味。有时候我们看上高一点黄刺泡儿又够不着就会用块石头标记这棵树,等爸爸结束了活计让他过来帮我们。
跳起来能够到但是仅仅能够到的地方,我会用力抓住树枝后蹲下,让福兴来摘,等被我们看上的果子摘的差不多了,她退后,我放手,分工明确。
摘完黄刺泡儿我们去石头旁边找紫刺泡果,这个果和黄刺泡儿一样大小,但是比黄刺泡儿甜上很多。除了紫刺泡果,我们最喜欢的是白泡儿,它的纹路长得很像草莓,但是又比草莓小很多很多,草莓上面的籽是一颗一颗分布,白泡儿的是连起来的。大小像成年女性的拇指盖大小,而且特别漂亮,叶子也特别的漂亮,摸上去和看上去毛茸茸的。
三种刺泡儿都是蔷薇科,蔷薇科最常见的果子就是覆盆子之类的。
在她会走路之后,我们两就不是只在伞底下坐着玩儿,我们在田裏无止尽的奔跑,我那会儿觉得风是有颜色有味道的,我见到什么,风就是什么颜色什么味道。
我一直以为风是温柔的,它带走了我们的汗水,给我们带来凉快和舒适。很长一段时间我用风来作为一个褒义形容词修饰我喜欢的一切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