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珑帮她化妆梳头的...
不行!不能再倚靠那只老妖怪了!她要独立...可是独立好辛苦的说,还是米虫日子轻松点,把珑叫回来帮她梳头发...
算了,不就是头发吗,她自己也能...能让它飘着,现在人人都把头发拉直,她干嘛还要把头发盘上去,太辛苦了,她天生丽质,不化妆也一样很好看,她就爱素面朝天怎么了,谁有意见?化妆品都含有化学物质,会损害皮肤,珑给她的化妆品貌似是灵草做的,有护肤作用...谁要用那个老妖怪的东西,现在提倡节约,何必浪费时间给自己的脸弄得花花绿绿的,时间就是金钱,节省时间也是节省了金钱,我们应该贯彻党的政策!(汐:全素歪理,偷懒还那么多借口,偶都鄙视!)
没有珑的巧手打扮,渺夕照着镜子总觉得哪裏不对,她还是太倚靠珑了,坏现象,但也说明她在米虫协会混到更高的位置了。
渺夕把皮包一拿,带上珑给的白金卡,她要出去混日子!
可是该去那裏呢?
渺夕从一个摊位走过另一个摊位,却一件东西也没买,因为她悲哀地发现一件事实,小地摊没有刷卡机,珑又没给她现金,她只好边走边看,目标——大商场!
然而,渺夕忽略了自身因素,在夕大仙人的谆谆教导下,加上长久的学习实践,爱财早已从习惯上升为本能,但是大商场都是明码标价,而且比小地摊贵,现在这张白金卡是她的不是珑的,她...舍不得花!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当一笔钱属于别人的时候,她会花得毫无顾忌,怎么撒怎么愉快,担当那笔钱变成自己的事,他又一毛也舍不得给乞丐,美其名曰:“乞丐有手有脚,能够在太阳下一蹲就是一天,足见他们比少林寺方丈要身强力壮得多,自己能挣钱,我们把钱给他们是助长他们的懒散和堕落。”
很巧,渺夕就是以这种心态对着货架上的物品观望又观望,想拿又不想花钱,内心挣扎不断,钱再多她也不嫌多,哪怕珑的白金卡裏足足有一千万美金,她就是一个子都不想出。
于是渺夕就在商场裏和售货员耗上了,任售货员磨破嘴皮和她介绍,渺夕心裏始终重覆着六个字,想买,不想花钱,想买,不想花钱...
“那些东西我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插了进来。
渺夕迅速回头,是阿修罗王!他怎么会在这裏出现,难道他发现什么了?
阿修罗王露出她所熟悉的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人看不透他心裏在想些什么。
“罗小姐,我们又见面了。”他的目光落到渺夕脖子上项链的三滴水状宝石上,“看来他很在意罗小姐。”
渺夕顺着他的目光握住项链,深怕他会看出什么,阿修罗王特地来找她,要是知道是她主动拒绝他的呼唤,渺夕可不想把以前在阿修罗道的遭遇再变本加厉体验一番。
尽管她的心快从嗓眼跳出来了,渺夕依然不动声色地皱眉,问:“尊驾是哪位?”
阿修罗王表情不变,笑道:“罗小姐还记得一个月前在街上,你差点被两个女生挤到公路上,刚好我在那裏路过接住了你,后来你以为我是你认识的人,特地从餐馆跑出来找我,又差点冲到公路上去,刚好被我看见。”
“啊,是你!”渺夕装做吃惊地捂住嘴巴,“真是抱歉了,我不知道,我这人一向不会认人的,冒犯阁下了。”
喵的,你化成灰老娘也知道你是谁,我还知道就是你每天半夜三更扰人清梦,后来连白天也吵个不停,害我几乎被你叫成失眠加神经质,要不是因为你多事,我何必和珑签订不平等条约,亏死了!
阿修罗王的表情稍有动摇,但很快就掩饰下去了:“你们果然很像,她也不会记人。”
“她?”渺夕心裏又打起鼓来,“冰巫吗?”
“你知道?”阿修罗王一挑眉。
“呃,听珑说过点。”
“冰巫...洛夕儿...”阿修罗王眼神覆杂地看向渺夕,“太像了...不介意的话,我请你吃顿饭吧。”
渺夕想了想,同意了,阿修罗王似乎有所怀疑,越躲反而越引他註意,不如装做什么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