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结果出来,不出所料,周自恒和傅梧进入了一周后的歌手大赛决赛。也就意味着,这周内,他们必须每人创作一首原创歌曲。
在回宿舍的路上,周自恒和傅梧心情愉悦地讨论歌曲创作方向。
“自恒,你之前给我看的那几首,我觉得《风停在你的嘴边》1最好,你要不就唱这首。”
从前周自恒一个人在家练歌唱歌的时候,兴致来了,也会试着写歌词谱曲。这两天为覆赛做准备的同时,两人已经讨论原创歌曲的创作。周自恒就挑了几首自己做的歌曲出来,傅梧听过后,心中暗暗嘆服他的才华和品行低调,要是换了傅梧,肯定早就翘起骄傲的尾巴。
两人踏着月光而行,傅梧轻声哼起了那首歌:“我渴望在情人的眼睛裏,度过每个宁静的黄昏……”2
唱自己创作的歌给喜欢的人听,听喜欢的人唱自己创作的歌,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呢?
等傅梧唱完,恬淡而笑的周自恒才回道:“可以啊。那你唱哪首?”
周自恒本来就是陪傅梧参加歌手大赛的,重要的是陪,而不是比赛。既然已经侥幸进了决赛,陪到最后一步,那决赛唱什么,对他来说不重要。更为重要的是傅梧能取得好名次,尽情享受舞臺,或许可以借机找到他想做喜欢做的事,而不是被迫去学什么狗屁经济学。
周自恒的问题戳到傅梧的难处,他还没敲定呢。
“啊啊啊啊啊我歌词都没写完。我争取明晚零点前写完,你文采好,帮我改改。”在深沈稳重的周自恒面前,傅梧有时候容易暴露小孩子脾气,嘟着个嘴,奶萌奶萌的。
周自恒假装开玩笑似的,伸拳头过去,推了一下他的脸,故意装出不耐烦的口气:“没——问——题——”
“噗……我吐血了。”顺着周自恒没有力度的拳头,傅梧往旁边踉跄数步,假装被一拳打得东倒西歪、口齿流血,又把红唇缩进嘴巴裏,说:“这一拳头把我英俊潇洒的虎牙都打掉了。你必须帮我看歌词,作为补偿。”
两人走的这条路两边都是树木,有枝繁叶茂的,也有枯萎雕零的。路灯影绰其间,只能投下一层黄色的光晕,照得人也朦朦胧胧的。
穿着黑色西装的傅梧系着蓝色领结,典型的轻熟男,既有少年人的张扬不羁,又有成年人的成熟倜傥。无论是站着不说话,还是言笑晏晏,都比平日更具有诱惑力。
周自恒越看越不对劲,裆|部不受控制地渐渐支起帐篷,再多看两秒,可能会冲动地犯下牢底坐穿的错误。
他扭过头不看傅梧,疾走两步。
傅梧跟屁虫一样追上来问:“怎么啦?突然见鬼了似的跑。”
兄弟,你先别跟着,行不行,让我缓一缓,冷静冷静。
被傅梧黏着脱不得身,周自恒的裆|部越来越涨,他低头瞅一眼,突出一大块,已经很明显了,不能再往前走,一是硬着走路不方便,二是前面光亮,很容易被看出来。
毫不知情的傅梧撞了撞周自恒的肩膀,盯着他的脸,问:“怎么又停下来了,表情还这么古怪?便秘吗?”
要命!糟糕,更涨了!偏偏傅梧还把脸凑这么近。
周自恒站着不动,尽可能调整走路姿势让裆|部不明显,更是在深呼吸,让它在被人註意前尽快消停下去。百忙之中,他抽空回了句:“没有,我……从这个角度往上看,路灯被树枝遮着挺好看的。”
傅梧抬起头,只看到一盏忽明忽暗快要坏掉的路灯,和掉了一半叶子的树,显得这个地方带点诡异色彩。“这……哪裏好看了?”
周自恒继续胡扯:“你再仔细看看,要善于发现身边的美,你仔细观察。”留点时间给我缓一缓。
傅梧不懂,但他听话。他双手抱胸,皱着眉头仰天看灯,企图从这盏破灯裏看出诗意化的美学。为此,他还转着圈看,绕着周自恒转了一圈……
周自恒内心:卧槽,好香,这香水有毒,还不消散!他穿这身太好看太诱惑了!
好不容易软了一点,又……又又涨了,更涨了……无语,大无语!
刚回宿舍坐下,周自恒就收到了“遇见”酒吧老板胡崧发来的信息:“自恒,恭喜你啊,进决赛了!我看到你表演的视频了,特别棒!”
周自恒倒了杯热水,皱着眉头回覆信息:“谢谢胡先生,不过您怎么会看到?”
“我认识你们学校的学生啊。看到有人发朋友圈了。”
“哦哦,谢谢胡先生。”周自恒故意强调这个称呼,是想让对方识趣,除了工作上的事,你平时不要联系我。
显然胡崧没有意识到这点,继续发来信息:“吉他先放在你那,你决赛完再还回来,我这边还有一把。”
“谢谢您的好意,决赛我不用吉他。”周自恒不想再欠人情,而且胡崧的过于热情让他感到有点不舒服。
在周自恒看来,胡崧和他只是老板下属的关系。对于他的大学生活乃至隐私,胡崧都无权过问。
胡崧又发来可爱的表情包,周自恒没有再回覆。
第二天去酒吧上班,周自恒把吉他背了过去,说只借一天就只借一天。
唱完歌,正常领钱后,胡崧依旧是一脸笑容:“决赛准备唱什么歌?”
“没想好。”周自恒不想对胡崧透露什么。
“到时候我去现场看你比赛,给你捧场。”胡崧看起来倒没有恶意,但就是有种说不上来的怪。
周自恒连忙拒绝:“不必了。”
“就知道你会拒绝。”胡崧笑了笑,“你很有才华,但又低调内敛,是个好孩子。上回和你合唱的那个男生,不会是你对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