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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我近来状态不好的由来,用易懂的话来讲,我应是受了情伤。
本以为只要眼一闭就好,但,可悲的,我竟重生了,并且重回到了这个还点着蜡烛灯的古代。
我并不想重生,更并不想为自己的生活重走一遭,我想早些入土为安,这样至少不会满脑子都想着蓝筝。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到现在,我才彻底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顶着日头,耳边听着蝉鸣,我在数声嘆息后返家,一进门,院中的情景应当是我重生后唯一觉得欣慰的事情。
这时娘的瞌睡癥还没有严重到只要坐着就能睡着,而这时的爹也健在,不但健在,还生龙活虎哼着小曲砍着木柴,晃着大尾巴。
我关上门,走到院中笑吟吟道:“砍柴呢?”
爹砍得正兴起没有回应,娘坐在板凳上,边缝合手中的衣物边向我道:“今个你爹他高兴的很,也不知道在那乐呵什么,怎么唤都听不进去。”
我摇头:“他也不怕被旁人看见。”
娘侧首一笑:“他怕过什么。”
是呀,他究竟怕过什么?本是白狼人族裏的佼佼者,本可当上一族之首,可他却偏偏要同一个僵尸在一块,接着生下我这个小僵尸。
所以,我不是一只普通的僵尸,我是一只狼人僵尸,用好听的话来讲,本僵尸怎么说还是个混血儿,用难听的话来讲,本僵尸就是个,杂交产物。
我爹有过低迷期,状况大概比我情伤期好不了多少。
作为狼人,他是佼佼者,但要作为一个普通人,也会有让他束手无措的时候。
卑躬屈膝低声下气,这便是我所说的生活艰辛,虽说我们都曾从两亿五千万裏头脱颖而出,但这脱颖而出也意味着重生。
眼下,我知道他正在乐呵什么,无非就是邻街的张声同他说了个赚钱的好法子,结果他一头栽了进去,被骗光了家中所有的银两后,一怒之下杀了张声还有另外好些人。
只不过有因便有果,我爹的结局便是死在了抓妖人的手裏。
他胆大,却又有少许蠢。
而我,必须快些忘掉蓝筝带给我的情伤,改变我爹的命运。
我可不想几百年后,我娘煞费苦心满世界找与我爹相似之人,为得就是,获取那人的七寸相片一张,然,摆在家中每天焚香祭拜。
我向厨房走,放下药,拿了药罐,弯身将裏面的药渣倒入木桶中,直身时,娘道:“方才常府的下人有来过。”
药罐不小心从手中滑落,幸而木桶中有少许沈淀,否则,今天又得破财了。
娘见我不语便问:“你不问我是什么事吗?”
我勉强一笑:“我知道。”
娘微皱眉:“你知道?”
我拿起药罐放入水裏冲洗,片刻后,用湿哒哒的手轻按了按额头,道:“无非就是常沭他想见我了呗。”
娘笑语说我姑娘家家不会害臊,而我则是吁了口气回到厨房煎药。
倘若是以前,我一定会羞得满脸通红,但现在,除了嘆气,也只剩下嘆气了。
常沭是我第一个真心喜欢过的男子,也是最后个。
他是大户人家的公子,而我只是只小僵尸,还是只贫穷的小僵尸,门不当户不对。
第一眼瞧见他是在酒楼外,他饮酒作诗的模样着实让我心动,本想再多看一会,可不小心却被他的眼睛抓了个正着,只好羞着脸跑开。
回到家中,我日思夜想,后来想到害了相思病。
病着的第一天我卧床,病着的第二天我还是卧床,病着的第三天我郁郁寡欢想去院外晒晒太阳,拉开屋门,却看见常沭站在我家院中。
他待我很好,待我爹娘也很好,虽说咱们品种不一样,但好在我们是两情相悦的,本应当如此,直到城内出了一桩采花案。
这采花贼不是一般的好色之徒,他很聪明,任何事,只要是他想做的,那他的计划都是周全的,就连退路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