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ow
love
you
so
黎舒站在门口,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谁来干什么,循着他的方向一步步向前,在离他最近的舞臺边上站着,直到一曲终了。
酒吧裏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口哨声,黎舒才惊觉自己的失态,然后转身仓皇的往后逃。
他觉得自己又想哭了,虽然不知道为何。
“黎舒!”
那个好听的男声叫住了他,“黎舒,你是黎舒吗?”
差不多黎舒刚进来的时候,舞臺上的郑鸣海就看见他了。那个年轻的男孩实在太过干凈,五官又是那种打眼的漂亮,想不让人註意都很难。
他走到自己面前,那双漆黑的眼睛望着自己,然后眼眶慢慢变红,好似眼泪会随时无声的滑下。
郑鸣海想,这一定是黎舒,魏蕾在他耳边念叨了很多天的黎舒,只有他这样的人,才值得让人念念不忘。
“呀!黎舒!”
一首歌唱到一半,魏蕾便尖叫一声,抱着吉他立刻冲下舞臺,“你来了!你终于来了!”
她亲热的拉住他的手,一脸的兴奋:“太好了!你可不许走!”
“魏蕾……”黎舒眨眨眼,有点不好意思,他真的把火车上的这个女孩忘了,刚才她在臺上也完全没认出来,光顾着看那个唱歌的青年。
“黎舒,我是郑鸣海。”青年长腿一跨下臺来,对他伸出手,“小蕾跟我念叨你几天了!想不到真能见着你!”
看着他大大的笑脸,黎舒的耳朵有些发热,他将手放进郑鸣海宽厚温暖的手心,“你好。”
“餵餵餵继续呀!!再来一个!”
见主唱和吉他手都下臺,酒吧裏的客人不乐意了,此起彼伏的开始起哄。臺上的光头鼓手也凑热闹,抡起鼓棒敲了一段密集的节奏:“嘿!哥们儿!快回来!!”
郑鸣海咧嘴一笑,拍了把黎舒的肩膀:“你可别走啊!我们还有三首歌!”
魏蕾拉着他的手臂大声的喊:“对!别想溜!我在上面看着你!”
说完两人跳回舞臺,郑鸣海抄起吉他举到头顶,手指按在弦上一通猛拨,空气立刻被点燃。
黎舒看到周围的人几乎全都站了起来,他们都朝他身边涌,在他身边鼓掌尖叫,随着节奏又唱又跳。灯光也变得激烈,红的黄的紫的蓝的,晃得人头晕目眩。黎舒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热烈疯狂的场面,一时间只得在人群中手足无措的站着,目光紧紧盯着眼前高大帅气的青年,心臟砰砰砰的跳个不停,连指尖都跟着发热──短短十几分钟,他居然出了一身的汗。
这种浑身灼热、脑袋当机的感觉,让黎舒完全忘记自己来这裏的目的,他们唱完了歌,下来拉住他,他就呆呆的随着他们跑出去,然后随他们坐到街边的烤串摊上。
他抬起头,炫丽的灯光没有了,那男人还在,他站在烤串摊前,脑袋上顶着一个大大的“串”字,橙色小灯泡做的,还会一闪一闪。
魏蕾坐在他身边,拿塑料杯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啤酒:“喝!罚你的!”
“叫你来找我你今天才来!你知道我担心了多久吗?!还被他们几个笑,说我做梦发花痴,说我骗人──我有骗人?!”
说着她气呼呼的抬起高跟鞋一脚踹在对面两人腿上:“混蛋光头四眼,本小姐有骗人吗?!”
“哈哈,小蕾是担心了很久,我做证。”郑鸣海在摊子上点好菜,在黎舒另一边坐下。他是典型的北方男孩,架子大腿又长,坐下来足足比黎舒高了一个头。
黎舒低头握着啤酒发愁,有些为难的看着那些金色的气泡。夏末的天气还是有些燥热,这会儿好容易夜风微凉,如果再喝上这么一杯,一定是美事一桩,可他他酒量奇差,基本一口见红,实在……有些发怵啊。
郑鸣海转过头,带着微笑看着他白凈的侧脸,轻声说:“小蕾说那天她后悔死了,早知道就脸皮厚点缠着你,回了北京,这么大座城,她上哪儿去找。”
心头一暖,黎舒为这单纯的关怀感动,他捏起杯子眼一闭,仰起头咕噜咕噜的把酒倒进喉咙,大着舌头说:“谢谢!”
对面的光头鼓手觉得好笑,郑鸣海人高马大,穿了件印着柯本头像的黑t恤和破破烂烂的牛仔,脖子上还挂着串刻意做旧的银色粗链子,旁边的魏蕾也是爆炸头烟熏妆,耳环大得能垂到肩膀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搞摇滚似的。而坐他俩中间的黎舒,干干凈凈的黑色短发白t恤,皮肤白得发光,才喝了一小杯啤酒就满脸通红,在张牙舞爪的两人中间,就像只待宰的小羔羊。
“餵餵!你们别欺负人家!”光头鼓手拦下魏蕾的酒:“别把人灌醉了!“
“没事儿!”魏蕾大手一挥,“你胡说啥!以后黎舒就是我弟!我罩着他!”
“噢,就凭你?”戴着眼镜的贝斯手也跟黎舒一样,斯斯文文的学生样子,他扶了扶眼镜,对魏蕾的话表示了严重的怀疑。
“哼!”魏蕾头一偏,十分臭美的扶扶头发:“我不行还有我老公啊,是吧鸣海!”
郑鸣海听了魏蕾的胡话,长臂一展敲了记她的头,佯怒道:“臭丫头!”
随后顺手搂住了黎舒的肩,使劲捏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