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不戴戒指,承诺也足以让人安心。关于未来,黎舒也想过,艺术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看似光辉却又卑微而孤独,他要赢它已需付出全力,感情上的东西,一旦认定就不想再变。荣耀锦已陪了他十年,若他能有相伴一生的勇气与觉悟,那他便愿意去相信与付出,没有任何的计较与犹豫。
黎舒感到这一晚是他有史以来最好的时候,比他做第一场个唱时还激动和满足。他穿着火红的舞衣跳舞,脸上的笑意挡都挡不住,目光一直在遥远的主席臺上搜寻,想要看清荣耀锦的脸。
他笑着唱歌,比以往更自信更张扬,带着谁也无法否认的美:我若在人前,笑得够自信,全世界都无法否认,我可颠倒众生,只因我可确定我已有你,有你的全部,有我寻觅多时的爱情。
郑鸣海唱了许多年的歌,但正式出道并不久,还是第一次站上这么大的舞臺。几万人的体育场座无虚席,山顶上的人密密麻麻多得像蚂蚁,内场所有人都站着,甚至站到了椅子上还不甘心,高高的挥舞着手臂往扶手上踩。
太疯狂了,郑鸣海在心中感慨,那阵势完全不输任何欧美巨星。他为黎舒由衷的感到骄傲,也不禁想,如果当初没有分开,现在他们会怎么样?
郑鸣海没唱歌,站在臺上做了一段长长的吉他solo,热烈到狂躁的人群十分不满黎舒消失,起先一直不停的喊着黎舒黎舒,慢慢的也被他的琴声吸引,给他掌声和喝彩。
但黎舒的声音一出来,这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偶然的几个口哨也被人噤声,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听黎舒唱歌,心也跟着他的声音一样,慢慢变得沈静而温暖。
把一个场子唱热容易,让狂热的人群安静下来却更难。这歌声比在彩排时听到的还要好上许多,黎舒穿了同彩排一样的简单衣物,拿着话筒走到郑鸣海身边来,笑着对他偷偷的眨了眨眼,像是在说:看,我厉害吧?
郑鸣海的手一抖,差点弹错音,那始作俑者毫不知情,又笑着递来话筒要他和声。
黎舒和郑鸣海的合作,成为巡演最热门的话题之一。黎舒的个唱,向来是视觉加听觉的盛宴,他的快歌热舞让人狂热痴迷,情歌则深情款款,十分动人,有好些歌都是经久不衰。在与郑鸣海合作之后,又展现出纯粹与温情的一面,像孩子一样质朴的样子,简简单单的歌让他们俩唱得亲切温暖,感人至深。谁也想不到,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歌手站在一起,却意外的和谐且配合默契,好像已经合作多年。
人们又开始猜测他们俩的关系,有小道消息说起他们是十年前的那一段组乐队的经历,无奈那时候并没正式出道,证据也不足,版本又越传越多,其实相当简单的真相,倒显得太过传奇,没几个人信了。
而郑鸣海这个嘉宾,尽责得同样让人难以置信。人们都以为他是心高气傲的音乐才子,他在这个浮华的娱乐圈裏像匹狼一样独来独往,谁也不愿意搭理,却在黎舒的演唱会上心甘情愿的做他的陪衬。不光做他的吉他手,他的那些单独表演的时间,全都用来做吉他solo和热场的老歌。《yellow》自不必提,当年即是他的拿手好戏,他还喜欢唱《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坐在吧凳唱披散着头发翘着脚,忧郁得好像他就是柯本。
黎舒对此却有些不满,一起喝酒的时候敲了一下他的杯子问他:“餵,鸣海,你干嘛不唱自己的歌?”
“这是你的演唱会。”郑鸣海笑了,眼睛却看着黎舒手上的戒指出神,左手无名指,谁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他感到微微的刺痛,果然回来得太晚?原以为做朋友站在他身边便能满足,可哪有那么容易,没想到越是接近,越是觉得远。
“啊,难道你还能抢我风头?”黎舒眼睛一瞇,很是不以为然:“没有的事!你唱吧!我想听。”
“行啊,你喜欢哪首?”
魏蕾也在旁边,最近黎舒巡演,她的网站做了全程追踪的专题,她不光盯得紧,且只要有空就一定飞来捧场。结束之后三人经常找了机会一起聚聚,只是简单的坐一起聊聊天,也感到非常的放松和开心。
她带了微醺的醉意看面前的两个男人,黎舒倒是坦荡,她深知他的性格,爱的时候尽力去爱,放的时候也会放个彻底。郑鸣海依然还是有贼心没贼胆,一点用都没有的样子。
魏蕾干咳一声,打断他们:“餵,黎舒,你八月下旬有两周空檔吧?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趟山裏?这次的募捐活动最后一次造势了。”
黎舒有些不好意思,“啊,是有空檔,但我还有两个广告要拍,然后约了阿锦要去趟美国……”
“啊,去美国啊……”魏蕾挑了挑眉,试探着问:“度假?也是,最近你很辛苦。”
“不是!”黎舒咬咬牙,灌了一大口酒,然后将杯子重重的往桌上一放,声音却很轻:“我是去结婚。”
“噗──”魏蕾一口酒喷了出来,她没郑鸣海眼尖,看着黎舒手上的戒指也没在意,这时候突然听他说什么结婚,吓得半死:“什么?!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