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喜事(4)
距离婚礼十天的时候,喜服终于做好了,今天胡冰秀没有来,丽云把晓梅留在铺子裏,自己一个人去裁缝那裏试穿。
从美发铺子走到裁缝铺子,只需要八分钟,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小的集市,途中要经过副食铺、农机种子铺、诊所、猪肉铺和几家卖包子、面条的小铺。清早的人们忙忙碌碌,各自预备着自己的生意,猪肉铺的老板娘“嘎吱”把面包车停在路边,“唰”地拉开车门,从拆了后座的车厢裏扛下来半扇猪肉。丽云站在一边等待,老板娘把车钥匙丢给她,“妹子,还停在老地方,猪肝我给你留了,过会儿来拿”,然后对着铺子裏的丈夫大喊:“快点!”
丽云接过钥匙,待猪肉被抬下车后,熟练地拉上车门,坐进驾驶室,把车挪到了裁缝铺对面的空地上。
八分钟的路程缩短成了一分钟。
她轻快地跑过马路,在铺子门口等了几分钟之后,老太太才慢悠悠打开了铁门。
做好的喜服挂在墻上,正像丽云所要求的那样,正红色。它背后是其它颜色的布料,深蓝的,碎花的,暗绿的,在这一片繁覆的背景中,这套喜服是如此的夺目和立体,像是雕刻出来的。
老太太拿出自己用竹子做的衣桿,把衣服叉下来,放在丽云手上。
“真美啊”,丽云心想,老太太指了指布料后头的小门,丽云把车钥匙放在缝纫机上,去把衣服穿上了身。
合适,非常合适,这是丽云穿过的最合身的衣服。与李庆东一起生活时,他没少买衣服给她,都是美的,对县城物价来说算贵的,但从未合身。合身原来是一种非常具象的感觉,像身上的第二层皮肤。
丽云感觉到自己眼边有液体即将涌出来,她抬手擦了擦,不可置信地看着手上的泪痕,她的心裏并不难过,也没有任何痛苦的成分,这一滴眼泪,只能解释为兴奋。
她是如此地兴奋,如此地难以按捺心裏的激情,她把手放在胸口上,想把心裏的情绪按回去。
重新回到老太太跟前时,她已经恢覆了平静。
“怎么样?还需要改吗?腰、胳膊、衣领......留的都是活口,不合适可以改。”
“很合适。就这样。”
老太太把衣服接过去,重新用衣架挂了起来,仿佛在对待一样珍宝。丽云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便像轻盈的蝴蝶一样飞回了肉铺。
老板娘接过钥匙,把猪肝递给她:“确实是要结婚的人了,看起来都喜气。”
副食店的老板把头伸出来:“你也可以再嫁一回嘛!”
“嫁给谁?嫁给你吗?那我可亏了。”
相邻的铺子裏都传出了笑声,丽云也笑了,日子平淡祥和,这裏的人把丽云当成了他们之中的一份子,有时候她都会疑惑,是不是他们不知道她是怎么来到这裏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清楚她的来历,她的经历,清楚她是如何从一只惊慌失措的落网之鸟,变成现在的样子。
他们都知道,但日子总要过,所以那些往事无关紧要了,就像胡冰秀总是对丽云说:“人得朝前看,朝前看才能活下去。”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距离婚礼还有八天,这是三个女人在关铺子回月亮坨办喜事之前最后一次睡在一起谈心,窄窄的地铺,薄薄的褥子,晓梅睡在靠墻的一侧,丽云睡中间,胡冰秀睡在最外侧,她身上的肉时不时就拽着秋衣流到被子外面,这时她就会哆嗦一下,丽云再把被子往她那边扯一些。
这样的场景重覆了几次之后,丽云起身把洗头发用的毛巾拿了几张,迭起来铺在胡冰秀的外侧。
“不用不用,免得再洗一次。”
丽云不搭话,手上的动作也不停。铺好了毛巾的地铺终于足够大,胡冰秀没再打哆嗦。
“丽云啊。”
“嗯?”
“你一定会过得幸福的。我相信,你一定会过得幸福的。”
“婶子,你怎么这样说?”
“我和你讲,你叔......赵前进,他不算个好人,如果再选一次,我打死也不会嫁到他家......王伟城不一样,他打小死了爹,靠娘拉扯,是个可怜人。他自己过过可怜日子,一定会疼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