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美国纽约市
北京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这边正是冬日的中午,雪花飘飘洒洒地下。交错纵横的小巷裏过堂风很大,高耸入云的大厦早已盖住了仅剩的那点暖阳,比起北京更冷。
常宁浩不喜欢这个城市,冬天过于寒冷,如果张茜初来到这裏肯定是受不了。所以,他初来这裏时,是曾有打算接下来接女朋友过来的。
谭永树从家中的洋酒柜裏搜找到瓶好洋酒,走进客厅裏,就见着常宁浩站在落地窗前一侧脸的肃穆。
“在望什么呢,宁浩?”谭永树再取出两个高脚杯,招呼客人坐下。对他来说,常宁浩是个像弟弟一样的可以倾述聆听朋友。
“树哥。”常宁浩走回来,坐到谭永树对面的沙发上,一张脸仍是没有恢覆笑容。谁都知道,常宁浩每天每时每刻都是挂着笑的,不是微笑就是傻笑,鲜少有这么不笑的时候。
“想家了?”谭永树给他的酒杯裏倒满红色的液体,同时望了下他身后墻壁上悬挂的摆钟,时针指向一点,“小初可能现在还没有睡。”
“她刚和我通过电话,说和朋友一起在倒计时。”常宁浩望着酒杯裏半透明的液体,脑子裏便冒出一些像是虚幻的影像来。在这大过年的,在这他乡异地,他忽然很想醉上一回。
本来,他是可以回家的。但是,他不知道回去后怎么面对自己的母亲,在谭永树来到美国后和他说了一些事,令他依稀记起的东西有了归向。
其实谭永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说到潘雯丽到他家公司工作,好像不太单纯,他就顺便调查了一下。“是有人在故意掩盖什么。我雇佣的私家侦探是这么告诉我的。”谭永树说,“所以他没有办法查到确切的线索。可以肯定的是,她接近我不是因为我,我、我的家庭与她并没有任何瓜葛。你知道,这意味什么?”
“我见过她。”常宁浩闭上眼睛默想,“一开始我没能想起来,是因为她染了头发穿了球鞋,而且我见她的时候她的年岁还很小。”
“是什么样的情形?”
常宁浩回忆着。
那一天,外面下着很大的雨,说是臺风登陆沿海,影响到一带的城市。风也大,行人走在路上打的伞被风一卷,倒合起来形成接水的荷叶。学校停课,他呆在家,通过紧闭的窗户可以望见一个小姑娘站在他家楼子下面的小花坛边。风把她的头发吹成海浪,雨滑过她脸上像是在不停地流泪。现想起来,那个小姑娘就是潘雯丽。
因为人的外貌会变,人的眼睛却是极少会变的。无论是那时候见到的潘雯丽还是现在的潘雯丽,潘雯丽的眼睛裏散发一种利刃般的光,叫做执拗,往往见于那些受伤后的困兽。
金曼瑶看见了,赶紧把儿子拉离窗口,又急急忙忙拨打电话。不久他听见院子裏传来车轮子的咂声,他再偷偷跑去窗边拉开窗布望下去,那个小姑娘不见了,而一辆警车驶出了他家的大院。
那时候,他们家未搬到医院分的房子,住的还是母亲单位的宿舍,与潇潇一家住的很近。
这件事之所以给他留下较深的印象,是因为后来潇潇的母亲过来串门子,对金曼瑶说:“那孩子真是的,在我家门口拍老半天的门,我不敢开。没想到她跑你家楼下来了。”
原来,大人也有害怕孩子的时候。
“喝杯酒。”谭永树看着他嘴唇有些哆嗦,打断他的回想说。
常宁浩把冰凉的酒杯挨着口边,屏上一口气喝了大半杯,直到咳嗽起来:“我是想到的,所以不能打草惊蛇。”说着这话的他,或许是被刚灌下去的酒熏醉的,眼睛瞇缝,脸变得瘦长,一股阴霾在他嘴角边叼衔。但是从他沈着稳定的语声是听不出来含有酒精的成分:“怎么说都好,她是我妈。”
聆听倾诉的谭永树,在仔细地观赏酒杯小巧的独脚和圆托。他的爱好向来僻,人家爱酒,他偏爱酒杯。他甚至学着那些音乐大师们,闲余时分拿起支调羹在大小排列整齐的酒杯上敲打。别人听不出他在弹什么曲子,他并不在乎。艺术家本身就是孤独的,所以他一眼看中了李潇潇。
李潇潇与他一样,曲高和寡。
只是,李潇潇毕竟比他年轻,视角狭隘,思想初浅。他不心急,他是华尔街股市裏有名的分析家,最懂得耐心二字怎么写。看着手裏握的股票日益增值,也是一种乐趣。因此早在一开初,他便知道杨森的存在。李潇潇所做的一切,在他眼裏不是把戏,就像个小孩子闹别扭。于是他陪她玩,玩这种单纯的游戏。
“宁浩,爱情有时候需要一点催化剂。”谭永树没喝一口酒,将酒杯搁回大理石石臺上,“你这样放任他和小初接触,其实也是在培养你和她的爱情。”
常宁浩知笑了,或许是醉意未消,笑起来是阴冷的冬雨。他当然知道张凈的存在。在那天拎水桶和路菲不期而遇,张茜初望到张凈的眼神,他怎能不留意到?
就像他自己经常向女朋友开玩笑地喊吃醋,他确确实实是一个独占欲很强的人。因而他能和李潇潇成为挚友,李潇潇是他见过的独占欲最强的女人。只不过他们俩惯用的手法不同。
李潇潇喜欢强夺,他喜欢打太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