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大概是前半生过得太顺遂太幸运了,所以老天要以这样的方式提醒他,别得意,别侥幸,天堂的隔壁说不定就是地狱。
也是怪了,在这样生死攸关的时刻,沈时和很少思考与自己的存亡直接挂钩的父亲到底会怎么做,反倒会想起他从前不常联系的云城家人,曾经说说笑笑过的朋友,还有……阿水。
他想起母亲去世那年,沈季和他闹得很僵,用了很多方法逼他低头。吴新桂得知后问他为什么不向外公求助,沈时和当时的回答是,因为不想把父亲的丑事嚷得让所有熟人都知道。
但在和林春水一起度过的那个潮湿雾天,他却没有细想过,为什么让林春水知道就可以。
后来他才渐渐明白,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开始觉得家这个字眼不再重要了。
他的生命中出现了家的替代品,而在更久之后,他才发现,那也不叫替代品,那就只是林春水。
他的阿水。
沈时和在痛苦中想念,在想念中痛苦。
出国前的那天,他还流连在她窄而软的床上,同她说絮絮的情话,吻她的唇和额头,然而现在却远隔重洋,天各一方,甚至无法跟她报一句平安。
感觉上好像过去了一辈子,但其实只过了一个星期,终于,沈时和被允许和沈季直接通话。
在电话裏,沈季近乎恳求地说:“爸爸也没有钱了,爸爸现在还欠着好多钱呢。这样,你妈妈不是给你买了一笔信托金吗?你把这笔钱取出来,帮爸爸把债还了,就没事了。”
沈时和不肯答应。
吴雪明的确给他买了一笔不菲的信托金,但她明确交代过,希望那笔钱用于慈善事业,沈时和不愿拿来给父亲填窟窿,更不愿上供给犯罪集团做赎金。
这通电话挂断后,沈季没有为沈时和赢得更多时间。
沈季很清楚,都到撕破脸的地步了,他不给钱就逃不过被追杀,但给了钱也不见得就能保命。
于是他跑了。
在钱与儿子之间,沈季选择了钱。或者说,选择了自己。
沈时和也知道,作为一枚弃子,他只怕是要交代在这裏了。
然而,就在绑匪准备动手的那天,团伙裏一个平时并不引人註意的成员趁其他人外出的时候,把房门打开,对沈时和说了这段日子一来第一句可称和善的话:“不想死就快点滚。”
沈时和因此得以出逃。
从那所囚禁了他十天的房子裏跑出来后,沈时和发现自己并非处于他以为的n市,而是在一片茫茫荒漠之中。空旷无垠的视野中远远可见一条公路,但其上少有车辆经过。
没有钱,没有手机,没有水和食物,更没有人帮助,沈时和孤身在荒漠中走了一天一夜。
因为他浑身是血,太过吓人,偶然开车经过的人无一敢停车载他,沈时和在极度的疲惫和饥饿中昏倒在路边,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人扔在汽车后座,开车的司机正是此前放他出逃的人。
沈时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一次和文森互通了姓名,并且终于知道自己在什么鬼地方——他竟然被绑架到了离n市有四千公裏之遥的西部c州。
为了避免文森的身份暴露,沈时和不得不过了一段隐姓埋名的日子,按照文森说的那样:“先保命,再谈其他。”
沈时和在c州待了近一年,直到文森彻底结束任务,问他愿不愿意做证人,随他去n市协助调查,沈时和才重新回到现代社会和城市文明之中。
其后三年,在文森的帮助下,沈时和无数次想方设法联系沈季,并试图找到沈季进行跨国资金交易的蛛丝马迹,但始终进展艰难。
直到去年年初,沈时和意外查到了他那个同父异母的兄长的动向,告诉文森后,后者顺藤摸瓜发现了沈季的行踪,开始布局抓捕。
出发前,文森向沈时和分析了行动的危险性,提出可以为他申请加入证人保护计划,在美国改名换姓,从此安稳地度过一生。
但沈时和没有。
他选择了回来,选择了林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