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的第一场雨,雨丝很细,沾地无声,却绵密得像是一张铺天盖地的网,将人牢牢地围困在早春的料峭潮湿之中,不得逃脱。满山的白色墓碑仿佛一张张没有表情的脸,从上往下不动声色地眺望着来者,仿佛他一个脚步踏出,都能惊起轰然的喧哗,然而直到他一步步走了上来,周围却还保持着喧哗前的无边寂静。
如果不是早就知道自己和这个人相貌肖似,西蒙殷在看到墓碑上的照片时难免要被吓一跳,虽然顾惜朝说过,他们两人除了脸之外什么都不像,甚至顾惜朝也觉得,他们两人就算脸也只有九分像,但是陡然面对这样一张黑白照片,西蒙殷想要一口咬定这张照片裏的人其实不是自己,都要经历一点犹豫和困难。
他慢慢地弯下腰放下一束白色非洲菊,然后神色有点覆杂地看着照片裏对着自己笑出两个酒窝的年轻男人,虽然来之前他也不由自主地想象过,这张和自己肖似的脸上究竟会有着什么样的表情,甚至觉得很可能是顾惜朝形容的那种正直的或是刚毅的表情,目光严肃而锐利,但无论怎么想象,她都没料到这个人的笑容是这样,甚至可以说他这么多年来似乎从来都没有看过那一种,乍看是淡淡的,但是如果往他眼睛深处看去,就会发现后面藏着的如同立意要给人惊喜一样的浓浓笑意,仿佛在他眼前的是一片让人想用灵魂去向往的美好景象。
西蒙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跑过来看这个和自己几乎没有任何关系的人,但是如果理由是因为这个人和自己长得像,他又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仔细想却怎么也想不出少的究竟是什么。他百无聊赖地转着手裏的雨伞,任伞上的雨水纷纷四散飞去,陷入了沈思。
嗒嗒嗒嗒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他警觉地回过头去,目光就这么从上而下,对上了两双眼,其中一双眼在这瞬间呆滞,另一双眼却瞬间写满了震惊与覆杂,然后这双眼的目光落到了地上的那束非洲菊上,慢慢地向上移动,经过他握着伞柄的右手,最后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刚开始的时候西蒙殷有点不明所以,很快却又明白了什么,向那双震惊的眼睛的主人笑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是那天将花束抛给我的那位新娘。”他倒是没提上周六在报纸娱乐版上看到的事,只当他们此时只是普通的第二次遇见。
息红泪有点僵硬地点头:“你是和顾惜朝走在一起的那个人?抱歉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她右手捏了捏阮明正的手臂,阮明正也向他点了点头,表情很覆杂。西蒙殷笑着伸出手:“西蒙,西蒙殷,中文名字是殷景真,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们。看样子,我似乎打扰了你们了。”后一句他是转过脸和阮明正说的,后者脸上掠过沈沈的阴云,无言地与他握了个手。
“也不算打扰,只是我很奇怪,殷先生怎么会在这裏?难道您曾经与戚少商认识?”息红泪淡淡一笑,说话却着实有点不客气,目光再度看了一眼那束非洲菊,心想这个人怎么知道戚少商喜欢的花是什么,除非真的是调查到这份上来了,何况今天这日子不太巧,是忌日,该来的从来没有来过这裏,这时却冒出了个压根没道理到这裏来的人。
“算是吧,我到这裏不久,就知道自己其实和他算是认识。”西蒙殷指了指自己的脸,扬眉耸肩,典型的西方人的惊讶和开玩笑表情。息红泪有点好奇也有点好笑地看着他那表情,最后终于忍不住一笑:“那我代他谢谢殷先生的到来。”
阮明正一直没有说话,仿佛还沈浸在方才第一眼看到时的震惊中。刚才她们走上来的时候,已经註意到上面站着一个穿着黑色大衣打着把黑伞的人,但却并没有太在意,以为是从前的熟人,以往戚少商也一向交游广泛,就算来个她们不熟悉的人也不奇怪,但是这个人回头的瞬间,却像是时光倏然倒流回了五年前,这一瞬间他无论是姿态表情还是转动着伞柄的动作都与当年那个人如出一辙,即使阮明正是做警察的从来不相信灵异,但却仍觉得诡异到了极点——你尝试过在一个人的忌日那天突然看到一个长得和他一模一样甚至动作表情很一模一样的人吗?而且这个人还站在那个人的墓碑前!胆子小的,大概会以为是那个人趁着忌日回人间找故人叙旧。
不过回过神来的息红泪倒是觉得今日这种遭遇一扫平素的沈闷,仿佛日子裏像是突然多了点喜感,在放下了花束后往下走的时候,还有一句没一句地和西蒙殷说着话,下坡的时候,西蒙殷很绅士的走在后面。
一直走到了下面的水磨石广场,西蒙殷忽然问息红泪:“你介意告诉我有关他的故事吗?我和shawn算是朋友,但是他几乎从来不提‘戚少商’这个人,很多时候,我看得出来他在回忆什么,但是他不说。”他笑了笑,在后面又添了一句,“他脾气有点暴躁,我当然也不敢问。”
“殷先生真的想知道?”息红泪很惊讶地看着他,这个外国人居然对戚少商很好奇?真的只是因为这张相似的脸吗?可是怎么看都像是因为顾惜朝那个家伙的存在——如果这个人与戚少商这样相似纯粹是老天玩的恶作剧,那么他如果同样对顾惜朝有异样的兴趣,那简直就像噩梦一样了。
西蒙殷摊了摊手,仿佛很纯良地问:“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隐私问题?我真的很想知道,shawn总是独自去想的那些事。”息红泪想说你既然都调查清楚了连这家伙最喜欢什么花都知道,难道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就算有不知道的,恐怕也的确是那些很隐私的事了,但是面对这张满是很绅士的期待表情的外国人,她有不知道用什么理由拒绝才算合理,于是踌躇了半分钟后,她觉得自己彻底被打败了,点了点头:“回市区吧,可以找间咖啡馆避雨。”阮明正一直沈默地在旁边听着,这时对息红泪开口说道:“那我就先回去了。”她向西蒙殷点了点头,走向自己那辆白色toyota。
阮明正的白色toyota、息红泪的黑色奔驰商务车、西蒙殷的黑色雷克萨斯前后开了出去,然后白色toyota向左,黑色奔驰和黑色雷克萨斯向右。
看着后视镜中那辆一直不近不远开得很绅士的雷克萨斯,息红泪心情不能说不覆杂,这个人乍一看去,像戚少商像得近乎诡异,但是这个时候再看,却又发现不同点太多,譬如戚少商那人自从大学一年级和她分手之后,其实就一直将她当成哥儿们来看待,在她面前从来不摆绅士风度,估计如果急着想知道什么事,会直接打开她的车门厚脸皮地爬上副驾驶座,而不是这样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有这个和戚少商几乎一模一样的绅士先生跟在后面,感觉还真是怪异。
在淮南西路的星巴克找了个双人座位坐了下来,各自要了杯咖啡,息红泪开始说起戚少商和顾惜朝的事。
其实说起来,戚少商和顾惜朝的所谓故事,说普通也很普通,说不普通也不普通。
戚少商十岁那年遇上了顾惜朝,从此生活就像是一出描述资本阶级和贫民阶级之间的镇压与反镇压的批判现实主义话剧(该句话是郝连春水的经典语录之一)。
当时任南川市警局重案b组组长的戚少商父亲遇到了一起超市抢劫案。那超市在一个并不繁华的地段,是周一的晚上,八点钟左右,超市裏顾客也不多,两个抢劫犯上来就冲收银臺而去,目的很明显就是抢劫现金。
原本这件事在两个劫匪的算计裏,全程应该控制在三分钟内,但是由于各种因素都奇怪地凑到了一起,事情就变得有点覆杂起来了。譬如抢匪不满意一个收银臺劫得的现金并且拿枪抵在收银员头上强迫收银员打开其他收银通道,譬如有顾客胆子大一点的躲在角落悄悄报警,譬如这一天警察来得比较神速,就在这两个劫匪打算走人的时候将他们堵了回来,于是这起抢劫案就发展为劫持人质案。
原本这件事无关于还是孩子的顾惜朝或是戚少商,但是那时候顾惜朝的单身母亲从超市外走过,走在马路的另一边,而彼时某个热血警员脑筋一热有点轻举妄动,然而其中一个劫匪为了展现一下控制权其实在自己手裏,就像超市收银臺后的窗户开了枪,打碎了一块玻璃,子弹却飞向了路对面的行人。
原本她是在附近的一家夜总会工作,下班时间应该是十点,这一天提前回家是因为顾惜朝感冒发了高烧,勉强给她挂了个电话过去,她急着回去照顾小孩。可是这颗子弹射穿了她的肺动脉,送到医院抢救,没有抢救过来。
警方在抓了两个劫匪之后去她工作场所查问,这才知道她是单身,外地人,还带着一个八岁小孩,又知道她提前下班是为了回去看孩子,于是再匆忙赶到她的住处,破门而入,发现八岁的小孩缩在床上两颊烧得通红,赶紧抱去医院抢救,医生说感冒发烧引发了肺炎和脑膜炎,迟一点就抢救不过来了。
警方又去查亲属,想知道小孩父亲是谁,却得知她在给小孩上户口的时候填了父不详三字,而所谓亲属又在十万八千裏外的乡下,打电话都是空号,暂时算是找不到亲属了,而觉得应该对这场意外负责的戚副组长就先把自己妻子叫来照顾还住在医院裏的顾惜朝,这天中午被接来医院吃午饭的戚少商就见到了顾惜朝,这一年戚少商十岁,一向是优秀学生的戚少商此时正在连云区连云实小读三年级。
息红泪之所以知道这些事,那是因为她和戚少商是息家父母和戚家父母公认的青梅竹马,连读书都在同一班,座位相连,当天下午就从戚少商那裏听到了‘顾惜朝’三字,而且过了两星期之后,康覆出院的顾惜朝就从原本的借读学校转来了连云实小,班主任看是警局重案组副组长带来的小孩,就很用心地将顾惜朝的位置安排在了戚少商旁边——这件事让息红泪腹诽嘀咕了许久。
顾惜朝之所以转学到了这边,还是已经成功申请了临时监护人的戚副组长的功劳,而且他看顾惜朝小小年纪却颇为孤僻,说不定和同龄孩子根本处不来。他是做刑警的,在病房裏转了转看了顾惜朝几眼,顿时就断定这孩子也的确经常被同龄孩子欺负,手臂上有指甲抓出的痕迹和被人捏出的淤青,这些痕迹不会是他母亲打出来的,毕竟她一听说儿子感冒发烧就立即丢了班赶回住处去,可知她至少不会打孩子。
戚副组长考虑到自家儿子在学校一向是孩子王,干脆就把他转学转到了连云实小,又安排在儿子同一班,就不需担心他因为太孤僻而被同学欺负。事实证明戚副组长的决策其实真的很英明。
顾惜朝一向跟着单身母亲生活,虽年纪不大却挺早熟懂事的,不爱说话但是至少并不抵触戚家父母,加上从小一向练就厚脸皮不怕打的顽皮个性的戚少商每天死拽活拽一定要拉着顾惜朝的手才肯回家,顾惜朝的新学校生活勉强算平静。因为顾惜朝的亲属终究没有找到,于是他从此成了戚家的一份子。
戚少商是典型的顽皮但是功课好的学生,老师即使看到戚少商因为顾惜朝和同学起摩擦也只象征性地说两句,典型的睁只眼闭只眼,时间长了孩子们还看出点门道来了,于是不再有同学敢欺负顾惜朝,加上顾惜朝虽孤僻但是同样成绩好,也是老师眼裏的宠儿,从此整个年级的小孩渐渐都知道这两个不好惹,也就不敢怎样了。
西蒙殷听得忍不住笑,几乎喷了口中咖啡,问息红泪道:“那个手牵着手回家原本是你的专利吧?”息红泪笑笑不解释,其实当初她何止对此腹诽,还正式与顾惜朝发展了一场小规模武斗,以个子小小而且有点营养不良的顾惜朝的落败而告终,但是这个胜利的喜悦也没能维持多久,最后,‘霸王花’息红泪在息家父母的强迫下登门向顾惜朝道歉,小孩子一向不容易记仇,这时面对面了,两个肇事者大眼瞪小眼,你看我脸上贴了两块创可贴我看你额头上包一块纱布,倒是乐了,只有那个成功让两方为之械斗的戚少商得意洋洋,最后凄惨地被两人联手修理。这个结果,让息红泪到了初中都时不时拿来糗戚少商。
幼年的往事总是很有喜感,而且因为距离得太远而模糊得像美好的旧电影。息红泪笑着嘆气,问西蒙殷:“你是华裔,知道中国有句话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吗?这句话被很多人用得滥了,但是你还是不得不承认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
西蒙殷倒是端着一本正经的微笑:“我知道中国有一首诗说,‘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裏,两小无嫌猜’,说的就是像你们这样从小一起长大的男孩和女孩,我说得没错吧?”
息红泪微笑,却略有嘲讽:“你也知道这个?我还以为现在的华裔都只有模样像个华人,骨子灵魂都已经被西方资本主义完全同化了。”西蒙殷很大度地笑着点头表示同意,又问事情:“后来呢?”
息红泪右手穿过头发撑住自己的头,侧着脸,微笑着看咖啡馆外密密的雨丝,缓缓说道:“原本,我才是戚少商的青梅竹马,不是吗?那时候虽然还小,但是已经感觉到了他是个威胁,果然,后来发现,我已经不是戚少商的中心了,他什么事都会先考虑顾惜朝,然后才是我,最后是他自己,也许是他爸妈让他这样做的,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我也不得不对这个习惯退让,我爸妈也常对我说,人家无父无母,你就别那么计较,凡事多让让吧。”勺子悄无声息地被放了下来,“现在我才觉得,很多事,真的早早就是被註定了的,还好我不会痴缠。”
“后来我们都上了初中,是市裏最好的中学,南川一中,戚少商和顾惜朝他们俩依然同班,是最好的班级,而我则稍差了一些,到了另一个班级,然后认识了阮明正——就是刚才先走了的那位。那时候啊,男孩子女孩子都受了一些电影小说的影响,知道了暗恋啊早恋啊什么的,明正她就很喜欢问我有关戚少商的事,而且看到戚少商拉着顾惜朝去报美术班,她也去报名,结果报上了才发现戚少商自己根本没报名,就是拖顾惜朝去的,回来后她那个咬牙切齿啊。其实戚少商这小子崇拜他爸爸,去报那个什么空手道跆拳道班了,立志将来也要做刑警。”她一面说一面笑,然而却觉得有伤感的气氛慢慢氤氲开来,“那三年,就这样打打闹闹地过去了,没什么可说的,而且戚少商那小子居然能让顾惜朝变得开朗起来,真的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