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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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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蒙殷不知道说什么的好,只是静静地听着,他从没想过,顾惜朝那样的人,心底怀念着的却是这样一段旧时光,而且过去越是美好,应对现在就越显得残酷。

高中时顾惜朝开始跑去打零工,他既然要想尝试独立,身为监护人的戚副组长也不好意思说什么,却当即将自己儿子也踢出家门,明着是让他去和顾惜朝一样‘体验生活’,暗中却是让戚少商保障顾惜朝的人身安全,这么长时间以来,他是太了解这个牙尖嘴利的小子了,且不说别的,就是这项得罪人的本事,他这个成年人都不得不自嘆弗如。

戚少商虽开始时有点欲哭无泪,但是却对老爸的决定没辙,而且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哭也不能闹,只好认命跑去住校,而且周末和晚上和顾惜朝一起出去打零工,只有寒暑假才回家,还时不时地耍赖让父亲接济自己。

那时候他们真是各种零工都做过,奶茶店、寿司店的外卖小弟、书店的苦命搬运工、小饭店的洗碗工、甚至有一回跑去落成不久的影视城开眼界时被某个电视剧导演扯住了当了一回群众演员,拿个条幅在路旁向着剧中的某大明星背影露出崇拜眼神。虽然他们还未成年,但是大概因为戚少商这人天生比较有亲和力,却也没出过什么岔子。

高二那年戚少商他爸也去世了,虽然周围的人都建议他们两人到自己家裏去住,但是都被戚少商拒绝了,理由是自己到了独立的年纪,但是息红泪知道其中原因是什么,而且从阮明正那裏听到一番戚少商和诸葛正我的对话。

已经当了戚少商三年所谓女友的息红泪苦笑地想,又是顾惜朝,自己堂堂南川一中的校花怎么总是败给一个男生,说出去也太丢脸了。她也不是那种无理取闹娇惯刁蛮的女孩子,每次面对这样一种情景,除了苦笑还是苦笑,后来这场恋爱拖到了大学一年级,终于她还是正式提出分手,虽然嘴硬地坚称是自己这个美女兼才女的眼界太高所以才甩了戚少商,但是分手那天却窝在郝连春水的肩膀上扎扎实实哭了一个多小时,郝连春水劝得口干舌燥,最后怒从心头起,干脆跑去饱揍了戚少商一顿,息红泪那时当真觉得无比解气,过了不久答应郝连做他的女朋友,把个郝连春水开心得整整半个月都不知道东西南北。

那时候她犹自恶作剧地想,死戚少商你最好不要给我过得太幸福太扎眼,让老娘这个在北大都算是一支名花的才女兼美女栽了这么大跟头丢这么多面子,以后一定要向你们俩讨回来。

大二那年春天顾惜朝的亲生父亲傅宗书找到了他,他偶尔听女儿傅晚晴开玩笑地提到她的同学、当初高中的才子顾惜朝的时候留了点意,本来在想这个穷小子对女儿表示好感是不是只为了自己的家世,就让人调查了他,却没料到这一调查查出了顾惜朝是自己亲生儿子这件事,很快就去找他认祖归宗。

“生活这出狗血剧此时已经演变成偶像剧了,你说是不是?”让服务生来续了杯咖啡,息红泪也不管西蒙殷究竟听不听得懂最近中国的流行语,径直笑着问他道,果然这让西蒙殷花了点时间才有点明白这句话啥意思,点了点头笑答:“就跟我说起‘好莱坞大片’时是一个概念。”

顾惜朝一开始自然是对此有点抵触的,但是如果你是一个一向生活清苦需要天天算计钱财来处和归处怎么样才能把钱花到利益最大化的人,当某一天有人告诉你此时有一份庞大的原本就属于你的财产现在要拿来给你,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而且作为交换条件,你只要将你的姓氏换成他的,你会怎么选择?

“如果是我,我肯定会答应的。”西蒙殷回答得很快——这就是西方价值观和东方价值观的差别,西方人也许更崇尚个人自由不太介意什么荣誉,但是东方人讲究的东西,很多情况下都不是以实物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对于东方人来说,认祖归宗更名改姓更像是一种对自己人格和存在的更改,所以总是被异常重视。

息红泪倒是对他的答案很感兴趣:“为什么?”

西蒙殷想了想,又笑了:“你们中国人也说,君子爱财取之以道,不是正好可以作为这句话的註解么?你看,他的爸爸是有钱人,那么他就是理所当然的财产继承人,这种继承制度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就是这个社会以一种最正当的方式宣告给他的权力,他为什么不能这么选择,既然不违背法律也不违背道德?这不就是所谓的‘有道’吗?何况,我们为什么要工作?那不就是因为我们要追求更舒适更高级的生活吗?当一个人拥有大量的财产的时候,他也的确能省去很多日常会遇到的麻烦,他还可以为自己将来的家庭、孩子考虑,他可以拥有舒适宽敞的房子,孩子不会因为钱财的捉襟见肘而营养不良,还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这就是钱财带来的正面效应。”

他喝了口咖啡,半开玩笑,“我知道,在你们看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人都是‘利益至上’的,或者说‘利欲熏心’的,他们最高尚的理想是让个人价值得到最好的体现,而个人价值最好的体现就在于谁累积的财富更多,当然,比起中国人的‘治国平天下’,这显然有点不够高尚。但是没办法,我骨子裏还是个西方人,我始终会选一个对自己最有好处的选择。”

“殷先生很了解东西方对于财富问题的区别嘛。”息红泪觉得他这番话其实说得很有道理,对于一个常年生活在西方的华裔来说,他能这样顺畅地运用古语,倒真的非常难得。

西蒙殷仿佛还有点不好意思:“我是学经济学的,在大学时候写过一篇论文,研究比较的就是这个,财富观与文化这两者的互相影响。”

顾惜朝从小就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他又极爱读书,涉猎甚广,博闻强记,对于很多事都有自己的看法,并不会被周围环境拘泥,也不太在乎别人的眼光,所以对于顾惜朝来说,虽然对当初傅宗书抛弃自己母亲的事尚有些耿耿于怀,但是想来想去他却觉得自己母亲也去世那么久了回傅家并非是件不可接受的事。

而对于戚少商来说,这件事却是个非常矛盾的事,他想也许顾惜朝是对的,眼看着这几年顾惜朝每年一面努力读书一面拼命地兼职打工赚各种费用,只要回去顾惜朝就不用再这样辛苦,甚至无论是将来考研还是出国都一点问题都没有,他当然希望顾惜朝不用这么辛苦;但是,一旦顾惜朝回到傅家,那么自己可能就再也无法像现在这样和他在一起,年轻人的心自然还是比较敏感的,他知道这种危机感和无力感来自于一种叫‘自惭形秽’的情绪,他是开朗乐天没错,可这也抵不过对失去最重要的人的恐惧。

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开始变得有点微妙,每次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的时候总能发现对方其实也欲言又止,但是两个人却又都不敢先开口,仿佛只要挑破了这层纸,就真的一发不可收拾了。

傅宗书纵横商场那么多年,当然看得出顾惜朝顾虑的是什么,很快就把当年那个案子的资料摆到了他面前。顾惜朝只知道当年母亲意外受到了抢劫案的牵连但是至于为什么会受到抢劫案的牵连却一点都不知道,何况他还是相信戚少商父亲的那些话的,但是傅宗书却告诉他,之所以那个抢劫案会牵连无辜的人,那是因为戚少商父亲指挥不力造成的,他们父子之所以对顾惜朝照顾有加那纯粹是补偿心理。

顾惜朝原本不信,但是这么多年来戚少商的玩笑态度的确总是给人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感,即使当初他和息红泪分手,他轻描淡写一般的一句‘她说你都比她像我的女朋友’就笑着将事情带过去了,其实原本顾惜朝对此也付之一笑,但是现在有了一个先入为主的前提,生活中的所有细节就开始被他拿过来往这件事上靠拢,然而得出一个他其实早已认定的结论。

他拿事情去问戚少商,后者一向不愿意对他撒谎,于是坦然承认事情的起因的确如此。

顾惜朝终于对着戚少商发了火:“当然,这只是意外而已,我没办法说什么。但是戚少商,你说,这么多年来,你真的都是在用可怜我的态度面对我吗?收收你那可怜别人的态度,我才不需要!”

他性子就是一旦决定了什么就死也要完成,那么这件事也同样,一旦认定了,就算知道是错的他也会死不认错,而且他还很固执地认为生活中有没有戚少商这个人的存在对他来说也没区别。

“就我观察,shawn这人是很无情,这一点倒非常像他会做的事。”西蒙殷听完了这些话,也不禁动容地嘆了口气,心想年轻人怎么那么年少冲动,什么都还没确定就掉头走人,的确也够无情的。

息红泪微笑:“是啊,当时我虽然心想将来一定要讨回来什么,但是看到这种事发生,却还是很惊讶。那天戚少商来找我和郝连,那脸色都是青的,我都从没见过他那样板着脸的样子。我们都说这人怎么这样不厚道呢,他闷了半天反而来了这么一句:你们都别说了,这事都怪我自己。”

她的笑容逐渐变成了苦笑,“你说怎么会有这样的笨蛋,感觉像是被卖了还问别人卖的钱够不够花,戚少商这人做事,只要不涉及‘顾惜朝’这三个字他都比别人做得好很多,脑袋也很聪明,但是一遇到顾惜朝这人,就什么都完了——其实我们这些人原本以为这个‘完了’至少也不会是真的玩完,但是后来事实证明,这简直就是个劫,我们现在都不讲究什么因果循环前世来生,但是这事儿也太惹人咬牙切齿了,唯一的解释就是戚少商真的上辈子欠了他什么,所以这辈子要这样还他。”

顾惜朝自从回傅家之后,很快就办理了出国手续,去了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走的那天郝连春水不知从哪儿得到的消息,当即拽过戚少商就塞进自己的跑车,一路飙去了机场,两个人火车头一般冲过候机厅到达检票口询问的时候那班飞机已经起飞两分钟了。

同样赶得气喘吁吁的郝连春水踢了呆住的戚少商一脚,又扯了扯自己的领口,“别说兄弟不够意思,这下子我可真尽力了,老天爷不让你送他,我也没办法啊。这样一路超速行驶,估计得吊销驾照了。啧,你看我这身休闲西装都穿成运动服了——”

戚少商一下子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坐了下去,像是被什么刺激到了,开始死捶着地板骂人:“臭小子臭小子臭小子臭小子——”郝连春水很惊讶也很佩服地看着他:“嗯,骂得好骂得好,我还就担心你连骂都不肯骂,这下子可好了。”

戚少商骂着骂着脑袋却低了下去,声音像是给泪水泡得涨开了堵在喉咙口不太能出得来,“臭小子,就算要走就算是要绝交你也总得给我明说吧我其实只要你明明白白给我一句话我最讨厌这样偷偷摸摸鬼鬼祟祟落荒而逃了——臭小子你是不打算告诉我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吧?”

郝连春水作为戚少商最好的朋友,对他的心思了如指掌,他知道戚少商倔得不愿意找自己这个现成的要人际关系有人际关系要便利有便利的朋友帮忙,但是他和戚少商这对发小的关系又的确够铁,戚少商不开口他就只好主动帮他一把。于是那两年他跑美国的态度也变得很积极,正好郝连家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全都在美国,这就给了郝连春水再好不过的借口,每次跑美国去都理直气壮的告诉自己老爸说是为了将来继承家业打下人际关系的基础,其实真正原因说白了就是为了方便捎带戚少商去美国,不明真相的郝连春水的父母还以为儿子长大了终于明白了老爸老妈的苦心以及人际关系在他将来事业上的重要性,少不了感动得大半夜都睡不着觉,却不知道郝连春水玩的猫腻。

戚少商对于顾惜朝心思的了解就像郝连春水对他心思的了解,既然顾惜朝连走人的消息都半个字不对他提起,那么他即使找上门去顾惜朝恐怕也只会给他闭门羹,于是每次都很没意思地悄悄看两眼就走,反正确定顾惜朝这个人在大洋彼岸同样能混得风生水起他就放一大半的心了。

郝连春水对此很鄙视,说,既然见都见到了,即使占不到便宜也得打个招呼再走,干嘛这样既纯情矫情还偷偷摸摸的,看得我这个外人都别扭得要命,真恨不得找几个人把他绑回国算了,何况在美国这么风气开放的国家,你再这么文艺下去,指不定哪天就杀出个黄头发的程咬金出来,把他抢走,到时候我看你跟谁哭诉。再退一万步,如果我是你的话,他越是不想见我就越要天天在他面前出现,非恶心死他不可。

戚少商开玩笑地反驳说,当初红泪也很不待见你,你怎么不这样每天死皮赖脸地缠她?还不是和我一样偷偷摸摸还胆战心惊的?如果不是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她踹掉我的那天晚上我怎么敢独自一人走掉,还不是因为知道她只要打电话你十分钟内就肯定能出现在她面前。

郝连春水更鄙视了,说,你怎么把我说得像跟踪狂似的,我这种要格调有格调要浪漫也有浪漫的人,给你这么一说我出去还能见人么,我跟你说啊,你还别嫌我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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