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没有什么不顺心的地方,却也并不称得上有趣,当诺顿以为自己能够就这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的时候,弗兰克先生却又想出了新点子。
这位老先生突发奇想地要去乡下住,起因是那天一位同样闲得无聊的老法官对他炫耀了自己的乡村别墅,弗兰克先生嫉妒得要死,却又对大家说这是要去管理地产。
于是,在这位老先生和路易莎太太争吵了整整两天三夜后,一群人就浩浩荡荡地坐上了前往乡下的马车。
“他这老东西,自己整天活蹦乱跳的,也让我跟着受罪,我要换东家!我可讨厌乡下了,那群老女人一定会笑话我的!”路易莎太太喊道。
在忙碌了一周后,大家都累得要死,路易莎太太起初用烧焦的饭菜想让弗兰克先生回心转意,但在她自己的鼻子却先受不了了,于是这场斗争才暂时停歇了下来。
而弗兰克先生呢,说要管理地产,不做做样子怎么能行,于是他就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诺顿。
“你得知道这是项非常有趣的工作,”他显然在胡扯,“也非常轻松,不过你最好随身带着猎枪以防万一,我曾经见过有人被棕熊一口咬下了头,那血喷得老高,简直要吓死人!不过你可以试着跟他们讲讲俄语,我觉得这种凶暴的动物一定是从俄罗斯来的!等你们认识了之后也可以介绍给我,我得问问它,他们那裏到底在搞些什么鬼,为什么他们那么厉害却连沙皇的脑袋都砍不下来。”
于是清早,诺顿便带着猎枪和马向北部的平原走去,他漫步在边界的杉树林中,阳光尚未穿过晨雾,周围雾气弥漫,他只好下马慢慢地走。
空气裏飘散着青草的香气,远方传来了蹄声,是鹿还是其他什么动物,不过却不可能是弗兰克先生口中所说的独角兽,他握紧了猎枪停下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