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越来越大,随着太阳的升高,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雾气中渐渐显得明晰,那是一匹白色的马儿,踏着湿润的青苔,缓缓向这裏走来。
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穿着淡色外套的人,等到走近了,才能从身影上分辨出是个宽肩膀的男人,而当太阳如金色的利剑穿过晨雾的时候,那人的面庞才依稀能够分辨,这是一位十分年轻的男士,而他少见的亚麻灰色长发则懒散地披在他的肩膀上,让他看上去像林中的神明。
诺顿站在原地,他直楞楞地看着他,但对方却只是瞟了他一眼后就催马离开了,他回过头去的时候,对方已经走远,只剩下富有节奏马蹄声在林中回荡。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产生了幻觉,那个人的发色,无比的接近古斯塔夫,但那人又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出现在这裏呢,或许他看错了,都怪弗兰克先生的幻想教育,连他都产生了幻觉。
他回到别墅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饥肠辘辘的他祈祷今天路易莎太太不要在饭菜上搞什么花样,那样的话他宁可和马一起吃拌了苹果的燕麦。
而当他卸下猎枪准备进去吃饭的时候,路易莎太太一脸狂喜地冲了出来,那神情不亚于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诺顿你可回来了,你知道吗,家裏来了位不得了的客人啊!”
“谁?”诺顿只想着吃饭的事情,对其他事情并不很关心。
“阿斯蒂克家的小儿子,那可真是位非常非常漂亮的小伙子啊!”路易莎太太笑嘻嘻地说,“我从来不知道这种乡下地方也会有这样英俊的绅士,我错怪了弗兰克先生,他其实是位大好人啊!你一定得见见那位先生,我长这么大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那灰色的头发,是天生的吗?等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不过那老头子一直占着人家年轻先生的时间,真该死!”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