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总是耀眼。
谢有容刚刚醒来便被奴兮扑倒,“姐姐,你快帮我修指甲,昨天蚊子咬得厉害,我睡着了不知道,用手去挠,结果把皮都挠破了……”说完捋起衣袖将胳膊递到谢有容面前,果然伤得厉害,手臂上全是红色的划痕。
谢有容起床气还未过,没好气道:“谁要你留那么长指甲,多不方便。”
奴兮翻了个白眼:“我要是手指有你那么长,也不会留指甲啊,姐姐,帮人家修修嘛,帮人家修修嘛……”
“你总要等我洗漱完是不是?”
“……哦。”
谢有容随意披了件衣裳,下地绾发梳妆,奴兮双手托腮,坐在床上一边晃脚一边等她。谢有容向来装饰简单,很快便做完了,奴兮将手支到她面前,太后似的等着她侍候,谢有容觉得奴兮又可笑又可爱,也效仿宫中的公公,单膝跪地恭敬的帮奴兮修理指甲来,结果她还未怎样,奴兮便先笑场了。
上午时间本来就不长,再兼之谢有容懒惰迟起,不过片刻就到午时了,她挽着楚应轩的胳膊要他陪她去一趟书斋,明面上的说辞是,她这个做boss的自行休假半个月,也不知那帮员工有没有懈怠,奴兮对于她这说辞很不屑,谢有容要真能对《续毒》上了心,那太阳真是打从西边升起来的,她三分钟热度一过,便一直是她和师兄在为《续毒》做牛做马。
谢有容问奴兮:“要不要一起去。”
奴兮摇摇头,“我已经去腻了那个地方了,你和师兄去吧,我在家裏闭目养神,昨晚蚊子咬得我都没睡好……”
谢有容下意思的看了一眼她的胳膊,同情异常:“那我们去了,回家给你带酸梅汤。”
奴兮面带微笑目送他们离开,直至他们的背影全不见后,才渐渐敛去脸上的笑意。
书斋还是原来的模样,萦绕着缕墨香味,冷冷清清的,时不时来个人负着手背进来,绕几圈,翻几页,看合适便拿着书结账,看没合适的便走人。
谢有容觉得无趣,忽见书斋某个角落摆了几个坛子,便问他们道:“这坛子你们是做什么的,不会是用来泡酸菜的吧?”
书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恍然大悟,忙解释道:“不是,是果酒,前几日看街上有人叫卖果子,便买了十几斤回来酿酒。”
“果酒,现在都该是酿果酒的时候了?”谢有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对楚应轩道:“轩,我们也酿一些吧,当初云舒送我两瓶喝过,甜甜的,又不醉人,特别好喝……咦?不对!云舒不是酿的,他是去山中采的,虽说春华秋实,可也有些果实是在盛夏成熟的,要不然我们去这附近的山中转转,说不准哪个树坑裏就有一汪酒,就算没有,也当欣赏了一趟风景,如何?”
楚应轩道:“好。”
“那我们现在就去!”
楚应轩:“……现在?”
“是啊,打铁要趁热嘛!”谢有容兴致勃勃:“我知道前面就有一家瓷器店,我们买两个瓶子就走,反正这附近也有几座山,我们去也不像去鹿臺似的准备那么久,现在就去嘛!”
楚应轩看了看谢有容,终究还是没有忤逆她的心意,对书童道:“去准备一辆马车。”
“是。”
结果自然是乘兴而去,乘兴而归。
大夏天的竟然真的有野果成熟,且自酿成酒,谢有容在将果酒装入瓷瓶之前还自己先喝了好几口,害的楚应轩担心异常,就怕她喝得太急产生醉意,谢有容不仅不加收敛,还将酒奉到楚应轩唇边让他品尝,楚应轩觉得,她在自娱自乐,他在一旁观看,还颇有些闲云野鹤的架势,只不知,这样的假象能够维持多久。
今日一早他便得知消息,宋将军死了,据传说是因为念子心切,伤了心,终究没有熬过去。
这世上,青年男女大多为情伤怀,为情而生,为情而死,又有几人会因为痛失父母而大病不起,而生命微息。
也只有父母会这样对待子女罢了。
可是他为何还是觉得宋将军死得蹊跷?
护国将军这个职位毕竟手握重权,既然已经死了,又该找谁来代替他。
谢有容采满了一瓶酒,笑着回头去看楚应轩,刚想说什么,却看他眼色迷茫,没有焦距,显然在思考着什么,便将要说出口的话收了回去。
在鹿臺山时也是,偶尔,他总是发呆。
可是她总猜不到他在想什么。
明明相互心仪,却无法心意相通,从某种意义来说,比不爱更让人难受伤心。
虽然时常在外人面前夸口,她谢有容从小到大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五岁刚显轮廓时便横扫整条街……可某一个瞬间,自己还是会不自信,某一个瞬间也想过,自己是不是配不上楚应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