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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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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反正你是最美丽的,严格来说什么花都配不上你。”自从我俩在一起后,我越看他越漂亮。不是当初那种遥不可及只能瞻仰的神圣,而是触手可及的美丽。

现在若要让我形容洛斯华,我绝不会再说什么圣洁尊贵、高高在上之类的词。

我只会说,洛斯华是最完美的恋人,他温柔体贴、安静优雅、得体大方;他总是很照顾对方的感受,连欢

爱时都会小心的顾及彼此的身体;他很有耐心,总是认认真真教我读书认字;他很强大很厉害,和他在一起特别有安全感……

其实我只是想说,我这一辈子都不会遇上这么完美的人。

而这么完美的人爱上了我,我真的无比幸福……假如我当初错过了这个人,我真的会后悔一辈子。

和恋人在一起难免会随时情动,我也算领教了欲望的威力。

有一次在罂粟花海裏吻得热烈了,身体的欲火被挑起。

我刚开始十分排斥在外面打野战,身体一直僵硬,结果洛斯华一声“伊儿好漂亮看得我欲火焚身”一声“亲爱的我想要你”就把我放倒,然后煽情的做了很长时间的前戏。

最后我四肢发软、腰间酥麻,也不顾什么外面不外面,比他还热情地求欢……

那天我们上午出的华曦宫,一直到晚饭时才会去。而且我是浑身脱力像一摊软泥一样被他抱回去的。

虽然这么说很丢脸,但是性爱这方面,我跟他比起来就是纯情小娃娃一个。

跟洛斯华混熟了才觉得他平时的冷傲淡漠都是装的,他本身是个恶趣味极多的人,常常调戏得我恼羞成怒,再看着我涨得通红的脸一通热吻,最后!!呀呀压到床上少儿不宜。

听说这种事做多了会损害身体,有一次我特意找了相关书籍给他看。

洛斯华一脸揶揄的笑意:“有进步嘛,宝贝终于知道体贴老公了。”

见我面色一变,他赶紧无比宠溺的从额头亲到嘴唇,最后还在口腔裏掠夺一翻。

“没事的,你老公身体好,做多少次都精力充沛,要不然咱们现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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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光,是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岁月,日子甜得像蜜一样,简单纯粹又唯美。

那时我特别幼稚,整天八爪鱼般缠着他,每隔一小时就跟他说一遍“我爱你”,然后听他也回一句“乖,我也爱你”,心裏就特别满足,笑得灿烂地吻他,彼此还乐在其中。

每夜几近纵

欲的做

爱,然后在他进入我的时候,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感受他细腻温情的吻烙印在我身上,听他郑重的许诺着永恒,让我迷恋其中。

每次吃东西,我都会想的了强迫癥一样,一定要和洛斯华使同一套餐具,否则就不吃饭。难为了洛斯华的重度洁癖,他只好一口一口的餵给我吃。

那时我哪儿懂什么距离产生美,我完全不允许我们之间有一点距离。恨不得每一分每一秒都粘在一次才好。

后来我也觉得自己会不会有些烦人,在一次欢爱后全身疲惫精神也脆弱,就哼哼唧唧的跟洛斯华说:“我要是太烦人了你就说出来,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就是喜欢你,想和你在一起……”

洛斯华笑着亲我,亲亲右边又亲亲左边,在我的颈上留下更深的红痕:“我不会觉得你烦啊,咱们是恋人,想和彼此在一起很正常,我见不到你的时候也会想你的。所以,乖宝贝,你不用瞎担心,我喜欢你粘着我。”

于是我就有了变本加厉的趋势。

其实洛斯华大概也没认真谈过恋爱,他的爱情史和性爱史完全成反比,所以他在爱情中的表现和我也差不多。不懂什么技巧,不懂什么策略,只道是喜欢就要在一起,不分时间地点环境的相依偎。

也幸好是这样,他对我的“无敌黏人式”恋爱才没有丝毫不习惯。

以至于后来我听说有很多人搞异地恋感情还燃烧的如火如荼,第一反应就是和洛斯华说。我说你看看这些苦命鸳鸯,分隔两地还能日日处于热恋,也真是不容易,光是欲

望就无法纾解啊!

长大后才明白,恋人之间无所谓地域的距离,在遥远只要心贴近,也还是可以稳固爱情的。

然而世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相爱的人离散两地,而是出于不得已而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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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每天对着镜子看来看去,观察脸上细微的变化。因为都说成年后各个部分都会有所改变,外表还是很清晰就可以辨别的。我心裏期盼着快点成年,成年就能和洛斯华结婚了。

有段时间,我重操旧业迷上了制酒,发誓要制出洛斯华最喜欢的罂粟寞酒。

天天派人帮我搜罗十几种原料,然后制出一杯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液体给那些侍从帮我“品尝”。

这种不明液体据说有包治百病的功效,因为我一般都拿给偷懒装病不给我搜集原料的人喝,而他们一看见我病就全好了,跑得比窗外飞的独角兽还快。

还有段时间,洛斯华每天都很忙,我经常一个人呆在华曦宫正殿裏。洛斯华在右殿开会,我想他了,就偷偷潜进右殿。我带着他给的戒指,进出魔法防护层完全自如。

不幸的是他们在三楼开会,而我想爬窗给他一个惊喜。

于是我吊在窗外冲屋裏使劲挥手,洛斯华看我的表情阴沈担心得有些夸张,看惯了他不喜形于色的淡然样子,开会的人和我都被惊得不轻。

我手一松,印证了他的想法,差点跌下去摔断了腿。

还有那时我做过最可笑的事情。洛斯华身上散发着罂粟般的体香,连同他的衣服上都留下了淡淡的芬芳。他每次脱下衣服给侍从去清洗,我都会私下裏拿走,偷偷藏在我几乎闲置的书房裏。

在他出去办理奥森的事物时,一个人抱着一团衣服使劲吻着,好像恋人还在身边。

饶是洛斯华的衣服一天换一套多的穿不完,有天也惊觉自己的礼服多数都不翼而飞。

最后我极其丢脸的坦白了所有的始末,在洛斯华的恍然笑容中无地自容。但是他不知为什么,自那以后,他腾出更多的时间来陪我,很少把我一个人留在华曦宫正殿。

我顿时感动的一塌糊涂,发誓说再也不给他添麻烦。

“我并不觉得你给我添麻烦了,你别乱想。我就喜欢伊儿你这样,又可爱又纯情。”他当时这么说。

那时候不觉得,洛斯华真的很宠我,无条件的宠着。我想干什么全都依我,干了傻事也从不责怪,还整天告诉我他很爱我,他就喜欢我的调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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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恋的时候是没有时间的存在的。和洛斯华在一起,指针总是穿着轮滑鞋飞滑在冰面上。就好像我们接个吻半小时就过去了,一躺在床上就能耗上一整天。时间如细沙般从我指尖流过,听不见声音,连存在感都被忽视。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三年。

流星已逝,倏已千年。

一种日子过久了,就会产生理所当然的感觉。就如同洛斯华对我投入了很多爱,我也觉得正常不过。

都说当你学会什么技能后,就不会觉得它很难了。这句话不只适用于技能,同时也适用于习惯。

命运为主角拉开时空的大幕。序曲悠扬轻缓,不知名的力量牵引着我们在舞臺上相遇;开端唯美激情,不可抵挡的恋情兀自萌发;发展甜蜜诱人,每一节音符都带着沈沦的蛊惑……但是有谁能预料到,谢幕之后高潮才缓缓奏响;尾声留下的,只有千尘封决的悲哀和喧嚣落尽的岑寂。

我本以为我已经很珍惜这段时光了……

但是多年之后再回首,才发现我还远远不够珍惜,远远不够……

end

if

作家的话:

这篇大概是最甜蜜的一章了吧,希望能钓点投票~今天天气真好,真的,继前几天雾霾之后第一次能看清对面的楼了⊙﹏⊙b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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