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怎么什么都顺着我?你就不怕我听这种三流故事会影响胎教?”
胎教?
他玩味了一下这两个字,只觉得十分贴切。
“不怕。艷情话本也是民生百态的一部分,焉知全无用处呢?”他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宠溺道,“况且星星喜欢最重要。”
“星星最喜欢大人。”她又顺势黏到了他的身上,撕都撕不下来的那种。
秦鉴颇感头痛地亲了亲她的唇,低声在她耳边呢喃了一句。
林星若的脸顿时爆红,而后耍赖一般地把自己埋进被子裏。
忽然,她发出一声痛呼。
秦鉴反应极快地拉出她被子裏抽筋的左腿,一下又一下的精准按揉,很快让她舒缓了过来。
他按得很舒服,不知不觉间,她就又睡着了。
这样的情景几乎隔几天就有一次,林星若很是感动,觉得首辅大人既要拼事业,还要照顾怀孕的她,真是太辛苦了。
其实他明明可以不做这些的,以她对他的依赖和仰仗,该是她时时处处体贴讨好他才是。
感动之余,她就想亲手绣个荷包给大人,她让他时时刻刻佩戴着,看到荷包就想起她。
她的绣工略显生涩,但胜在用心,几日之后,首辅大人的腰间就挂上了一个‘柿柿如意’的竹青色荷包,其中那两颗红澄澄的柿子还是并蒂的,成双成对,很是喜人。
......
翰林院内。
一众刚刚春闱高中的新晋编修们成群结伴地从衙门裏走出。
对于他们而言,翰林院不过是仕途征程的一个开始,所以比起编修的本职,更重要的结交人脉。
同乡、同窗、同科。
这是官场人脉的三大主要结成形式。
而他们来自天南地北,年岁参差不一,所以多数都是同科。
新晋探花郎沈焕是他们当中最耀眼的存在,可他纵使才学容貌出众,也只能从编修这等小官做起,只因身后没有家世依仗。
不少人为沈焕愤愤不平,但沈焕自己看起来倒是很淡然,没有任何不满,将踏踏实实,任劳任怨表现得淋漓尽致。
今夜,他们相约要去京城最负盛名的花楼醉花居喝酒。
之前沈焕已经推辞了多次,这次实在推脱不过,才不得不答应。
他也需要结交人脉,他也需要呕心沥血地向上攀爬。
他有才学,有野心,缺的是机会和背景。
会被分配到翰林院做编修的人其实背景都不怎么深厚,但对于初来乍到的沈焕而言,聊胜于无。
他和左右同僚们聊得很是专註。
走出大门的时候,谁也没有註意到前面的路况,只见一个迎面来的小太监火急火燎的,似乎是有什么急事,一不小心就撞上了沈焕旁边的人。
沈焕赶忙伸手扶了一把。
“没事吧?”他关切问道。
小太监弯腰道歉,而后在众人谴责不满的目光中快步跑开。
这个小插曲并未引起任何人的註意。
直到深夜,喝得微醺的沈焕回到自己暂时租住的小院子,他买来的两个书童伺候他更衣沐浴。
正要脱衣的沈焕习惯性摸向自己腰间的荷包。
下一瞬,整个人骤然清醒。
荷包不见了。
他佩戴了将近三年的荷包不见了!
那是他的小姑娘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这么多年他一直小心翼翼,生怕臟了旧了破了,可是现在......
它不见了。
沈焕猛的站了起来,沈着脸冲出凈房。
两个书童闻声跑过来。
他们还未搞懂状况,便看到沈焕疾步往外走去。
“爷,您这是要去哪儿?”黑脸的小书童,一边问他一边拦他,知道自家探花郎是喝多了。
“我的荷包不见了,我要去找。”
“爷,这么晚了,您到哪儿去找呀?”白脸小书童劝道。
“在翰林苑门口丢的,对没错,应该就是那裏。”
沈焕说完,跌跌撞撞往外走。
两个书童拦都拦不住。
他必须立即找回那个荷包。
他已经弄丢了她,不能再弄丢她送给他的荷包,否则他会愧疚一辈子!
他像个无家可归又茫然无措的孩子。
可走着走着,他的思绪逐渐冷静了下来。
他不能这样出现在翰林院门口,只为了找一个荷包,那样会引人非议。
她如今已经是皇后了,深宫之中危机重重,若是有人拿他们的过去做文章,那他岂不是害了她?
他立在原地,两个书童追上来,一左一右地扶着他。
沈焕站了好一会儿,一言不发,转身又往回走。
两个书童一头雾水,只觉得自家探花郎是真的喝多了撒酒疯呢。
……
第二日一早。
下朝归来的秦鉴看着底下人送来的那个颜色颇有些陈旧的t荷包,他拿在手中,解下自己腰间的荷包,将一新一旧两个荷包仔细对比。
旧荷包上绣的是青松翠竹,是寻常男子佩戴的最基本的样式,并不惹人註意。
对比新荷包上柿柿如意的绣工却着实好了不少。
只不过柿柿如意荷包用的布料和丝线皆是贡品,而且还做了精致的滚边,一看就比青松翠竹用心!
但从针脚技法来看,确实出自同一人之手。
绣工就和书法一样,都是越练越精进的,怎么会有人越绣越倒退呢?
秦鉴看了一会儿,随后就将旧的那个扔进了火盆裏。
直到看着它化为灰烬,才轻勾了一下唇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