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秋说完,想要坐起来。
“怎么了?”王小利发现,苏锦秋似乎出了戏了。
“肚子痛,可能是要来了。”苏锦秋说着,使劲推开王小利。
王小利只得沮丧地起开,然后躺在床上,默不出声。
苏锦秋伏在王小利身边,伸出细长的手指,滑过王小利的脸部,轻轻地吐着气,说:“你还是爱我的,是不是?”
“我们爱过。”王小利说着,扯过苏锦秋的胳臂来,将她揽了过来。
苏锦秋听了,心中产生了莫名的快感,但是耳边一回响起那个女子低弱的声音,她又有些不甘心,于是继续拷问王小利。
“你爱她多还是爱我多?”
王小利听了,轻轻地嘆息,他有些后悔了,果然还是不应该和她纠缠在一起的,这些让人头痛的问题,他一个也不愿意回答。于是,他避重就轻地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虽然相隔万裏,可是我从没有背叛过你。可是今天……”
“可是今天,我却成了第三者。真应该祝贺你呀,王先生,成功地把前任转变成了插足者!我也很自豪,第一次做了第三者,感觉真他妈地爽!”苏锦秋一边说,一边盯着王小利。
王小利听着苏锦秋那懊恼的言辞,只是青着脸,并不作声,拾起散落在地的衣服,默默地穿了起来。
“你就和她好好地过日子吧,让她跟着你一辈子在北京城裏吃糠咽菜——我真心祝福你们!说实话,我一点儿也不嫉妒她!”苏锦秋说完,就进了洗手间,把水笼头开得大大地,捧起水来冲洗着脸庞。
她只想拿脑袋往墻壁上撞,自己怎么这么厚颜,竟然做出了这样龌龊的事。虽然他们并没有做下去,可是事到如今,做与不做,还有什么差别呢?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肉体上,他们都已经逾轨了。
当苏锦秋从洗手间裏出来的时候,王小利已经开了电视,在看电视了。
王小利一脸的淡然和无谓,苏锦秋一点儿也找不出来,刚才那番激情的痕迹。
“我要走了。”王小利看着电视,说。
“带走你的镯子。”苏锦秋说着,拿起镯子,塞到王小利的手中,“这个镯子,自然有它的去处,给她吧。好好爱她,好好过日子。”
王小利点了下头,便接过了那只有些冰凉的镯子。
☆、再见吧
外面的雨下得越发地大了,在房间裏都能听得到雨声。苏锦秋拿了雨伞,送王小利出去。出了宾馆,两个人相互依偎着小心翼翼地向着地铁的方向走去,就像那些恋爱中的情侣一般。雨点砸在雨伞上,劈劈啪啪地响着,苏锦秋听了,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
在地铁口的一棵树下,王小利站定后,掏出那个镯子,执意往苏锦秋的怀裏塞。两个人在推辞之间,一时失手,那只镯子便砸在地上,发出清脆的触地声,然后便断成了两截。
苏锦秋蹲下身去,无限怜惜地看着躺在地上,被雨水浸没的那只镯子,慢慢地捡起来,放在手掌中。
“怎么办?”苏锦秋的脸拧在了一起。
“碎了就碎了吧。”王小利看着苏锦秋捧在手掌中的残破镯子,漫不经心地说。
“好像,金店是可以修饰的,能弄好。只是估计不能戴了。”苏锦秋说话的时候,不免有些失落,这只镯子,到底是谁也没有命戴上了,只能静静躺在箱子裏了。
用纸巾擦拭干凈后,苏锦秋再次把它递到王小利的面前,无奈地笑着说:“还是你收下吧!我再遇到爱我的人,他妈也会送我东西的。”
王小利听了,只得收下,放进包裏。
“再见吧!”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王小利点了一下头,就转身走了。苏锦秋站在地铁入口处,看着曾经的爱人,在她眼前慢慢地走远,一直到看不到,她才转身。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心中一片荒凉:他,到底还是不曾回头看她。
在苏锦秋转身离去,迈开大步向前走的时候,她不知道,在她的身后,在地铁入口的转弯处,王小利回过头来看过去,可是他并没有看到,那个让他回头的人。
他们的爱,早已凝结成冰,谁也温暖不了谁的心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的时候,宾馆的前臺就给苏锦秋的房间打了电话,告诉她要看升国旗,现在就得起床了,苏锦秋在表达了谢意后,就匆忙起来了。
在路过前臺的时候,苏锦秋再次表示了谢意,前臺的服务员笑瞇瞇地告诉苏锦秋说,经常有人为了看升国旗而住在他家宾馆,还说这时候是没有公交车的,得自己跑过去。
苏锦秋听了,只得脚底抹油,一路小跑着去了。
天色还昏暗着,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却不少,有跑步的,有上班的,还有去看升国旗的。
在穿过地下通道的时候,苏锦秋看到靠着墻壁的两侧躺着不少人,他们大概是拾破烂的或者是在马路上乞讨的。路过他们的时候,苏锦秋将脚步放轻了些。
来到***广场,就看到了好多的人,黑压压的全是后脑壳。
不大一会儿,帅气英武的兵哥哥们就从金水桥走过来了,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看着,不时还有人在拍照,闪光灯此起彼伏地亮了起来。
虽然看得并不是很清楚,但足以震撼苏锦秋的心了。听着国歌,内心裏就汹涌起来了。
然而,整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很快,国旗就在晨光中飘扬开来。大家也就各自散开了。
苏锦秋看着散去的人,心开始慢慢下沈,来过北京多次了,其实并没有真正地去哪裏游玩过,或者说从来都不尽兴。这一次,她要好好地玩两天,哪怕是一个人。
得知,景山公园就在附近,苏锦秋一路走了过去。将沿途的风景都看了。像苏锦秋这样来北京的外地人,还是喜欢坐公交车的,或者是走路,这样才能将沿途的好风景收在眼中,而地铁这样的快速便利工具,还是适合在北京上班的年轻人。
整个上午,苏锦秋就在景山公园周遭度过了。站在景山的山顶,正好将故宫收在眼中,那皇家的气派和整饬的布局都显现了出来。也许吧,身在景中,却未必能领略它的奇妙;只有置身其外,才能将它看得通透;不管是人还是风景,大抵如此。
坐在景山牡丹园旁边的长条木椅上,苏锦秋的脑袋停止了思考,只是将目光放在身边的游人身上,看他们的行为举止,看他们恬静地微笑着……
苏锦秋的身边,坐着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先生。此时,老先生正戴着眼镜看膝盖上的书,眼中只有文字,没有风景。
苏锦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觉得人生真好。眼中有美景,身边有书香。此时,只愿时光永驻,岁月静好。在心中这样暗暗地祈祷着,苏锦秋忽然就想笑了:原来,美好的时光裏,可以没有爱情,可以没有爱人;只有自己一个人,平静的心湖裏,波澜不起。
在景山公园附近吃了点东西,苏锦秋就问着人,向大观园奔去。来北京,可以不去长城,因为长城的雄伟不需要个人来见证;可以不去故宫,因为故宫的壮观和神秘,还是存在心中好;但是大观园是一定要去的,因为苏锦秋很想知道,在那样的风景裏,在那样如画的岁月中,宝黛的爱情到底是怎样湮灭的。
看到大观园的匾额,苏锦秋就感觉自己入了戏,成了戏裏面的一个小丫头。
进了大观园,果然处处是景,步步如画。很多人笑眉眼开地忙着拍照,苏锦秋却一点儿也欢悦不起来,因为她在这美景中,脑袋裏想的全是《红楼梦》的剧情,和小说中的语句。
来到潇湘馆时,苏锦秋就想到了黛玉病恹恹的倦态,和绝望至极的焚稿片段来。
一路上,怀着伤感的心情,慢慢地浏览着,心也跟着紧了起来。果然,有时候看景致,一个人并不妥切。于是,苏锦秋就想到了林嫣然,进大观园,和她偕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恋恋不舍地出了大观园,苏锦秋的心还是没收回来。
望着“大观园”的匾额,苏锦秋不由得喃喃低语:“繁华如梦,梦幻人生。前尘往事,不过如烟云。‘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人生匆匆而过,身前事,身后事,谁还能顾得了呢?”
☆、不如放手
坐在返回深圳的列车上,苏锦秋的心这才慢慢地回到身体裏,深圳才是她的安身立命所在,北京,从来都是座让人仰望的首都而已。
到达深圳的时候,刚好是下午,正是下班高峰期。苏锦秋不指望有人来接自己了,甚至是不愿意。
然而一出了站,苏锦秋就看到了薛可,鹤立鸡群中地惹眼——他不但高,而且清瘦,而且帅气俊郎,还有几分阳□□质,确实容易招人目光。
一看到苏锦秋,薛可就走上前去,伸出了长长的胳臂,接过苏锦秋的行李箱。
“你怎么来了——不是告诉你,不用来了吗?”苏锦秋的心裏,有一丝排斥,她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更害怕他进一步的亲密行为。
薛可笑着起来,眼睛也跟着瞇了起来:“想你了,想早点见到你嘛。”说完,薛可伸过另一只胳臂来,揽过苏锦秋的肩膀,就向前走去。
苏锦秋想摆脱薛可的亲密举动,可是那条胳臂却非常有力。眼睛看向前方,苏锦秋的心七上八下的,她不知道从现在开始,该如何面对薛可。
“饿了吧,要不我们先吃饭?”薛可关切地看着苏锦秋,眼睛一看向她的容颜,就舍不得再离开。
“我没胃口。”苏锦秋淡然地回答。她此时只想快点回到公司宿舍,或者确切地说,不想看到薛可。苏锦秋不是厌恶薛可,而是厌恶自己——只要一看到他,她就会回想起自己在北京时,与王小利的纠缠。如果说初恋是她人生的败笔,那么前几天裏与王小利的纠缠,就是她人生的污点。
“你是累了吗?”薛可停下了脚步,低头看向苏锦秋,发现她的面容确实有些疲倦,和抑郁。这样的神情,让薛可回想到了第一次看到她的情景。
苏锦秋抬起头时,冲着薛可苦笑了一下,才说:“薛老师,我现在才发现,你真的像我妈一样,话不少呢!”
“呵呵,那什么时候见到你妈了,我才知道到底我们谁话更多一些。”薛可知道苏锦秋不想多言,但是看到她,自己的话就没来由地多了起来。
正在苏锦秋觉得无以言表的时候,手机响了。
“阿苏,回到深圳了吧?”崔莺莺急切地询问。
“还在火车站这边呢——怎么了,亲爱的?”面对薛可,苏锦秋不知道为什么,总想和别人表现得更加亲近些,不管那人是男生还是女生。
“我今天忽然想吃火锅鸡了,就自己在家做了,可是一个人吃饭又没意思;你过来吧,陪我一起吃。”崔莺莺笑着说,手机裏还充斥着厨房裏的声音。
“好哇,我也想你了。今晚,我就住你那裏了。”苏锦秋说话的时候,眼睛裏含着微波,让薛可看去,便是深情款款。
“等你哦,亲爱的!”崔莺莺说完,还给苏锦秋了一个飞吻。
“吧!”苏锦秋也对着手机来了个飞吻。
直到挂断电话,薛可看苏锦秋都是眉飞色舞的,和刚才她待自己的神色完全不同。薛可不禁有些醋意了,他不知道这个和苏锦秋通电话的人是谁,竟然会让苏锦秋秒变——从恹恹的疲倦变得像打了鸡血一样。
“谁呀,这是?”薛可勉强微笑着,问苏锦秋。
“我一个姐们。对了,我要过去她那边,晚上,也住她那裏了。那你……”苏锦秋这时才意识到,光顾着答应崔莺莺了,却忘记身边还跟着一条大尾巴。
“我把你送过去,再回去吧。”薛可无奈地笑了,他知道,苏锦秋没有意思带他过去蹭饭。
“算了吧,和我一起去蹭饭吧。”苏锦秋看着薛可,终究还是不好意思就这样赶人。
“真的吗——真的带我去蹭饭呀?”薛可笑开了,眼睛瞇了起来,嘴角上扬。薛可并不在意能够蹭一顿饭,他在意的是苏锦秋终于把他拉入了她的朋友圈,那也就意味着,她在心中认可了他。
“真的。”苏锦秋淡然地说,然后又给崔莺莺打了通电话,告知她多下点大米,因为她还带了条尾巴。
“谁呀?”崔莺莺迫不及待地想知道那条尾巴的尊姓大名。
“薛老师。”苏锦秋看着薛可,说。
“来吧,让我给你把把关。”崔莺莺笑着说。
“亲爱的,好想你哦!”房门一打开,崔莺莺就伸开双臂,要拥抱苏锦秋。苏锦秋上前一步,两个人熊抱在一起。
薛可提着行李箱和一袋子水果,笑着进了房间。
“哦,这位帅哥就是,薛老师吧?”崔莺莺放开苏锦秋,上下打量着薛可。
“你好,我是薛可。”薛可说着,就将他买的那袋子水果递到崔莺莺手中。
“哇,好帅好高哦!”崔莺莺说着,冲着苏锦秋笑了起来。
洗了手,马上就开饭。不知道是崔莺莺的饭菜做得太好,还是苏锦秋饿坏了,硬了吃了一大碗米饭和不少的菜;她的嘴巴和筷子就没有停下过。
薛可看到狼吞虎咽的苏锦秋,有点吃惊,因为他从没有见过苏锦秋有过这样好的胃口。
崔莺莺收拾完后,表示想出去走走。于是,三人一起出去。
把薛可送到公交车站,并看着他上了车,苏锦秋这才轻松地吐出一口长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