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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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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拿东西吧。”兰殊说着,就伸手要帮周平拿他放在地上的袋子。

周平毫不客气地就提起那个袋子递给了兰殊,自己则拖着带滑轮的行李箱。

这时候,苏锦秋也来到了这裏,虽然晚来了一会儿,可是她已经将刚才这裏的情景尽收眼底,她虽然有点近视,但是看人却还看得真切。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苏锦秋走到三个人面前,客气地说。

“苏小姐,不用了,没有什么东西了!”兰殊马上说。

“兰兰,这位苏小姐是?”周平的眼睛看着苏锦秋,眼睛裏波光涌动。

“阿苏是我的同事。她今天一个人在宿舍裏呆很无聊,我想拉她吃过午饭了去逛街。”崔莺莺马上回覆周平,既是介绍了苏锦秋,也算是替兰殊做了辩解。

“哦——苏小姐很有气质呵,我还以为是模特呢!”周平说着,就又伸出了右手,想要和苏锦秋握手。

苏锦秋斜了一眼兰殊和崔莺莺,感觉氛围和气场都不对,而且她也感觉这个周平倒真是个人来熟呵,见人就握手——他怎么不和兰殊握手呢?苏锦秋犹豫了一下,觉着自己还是尽量避开这个活麻烦吧,于是就笑着说:“周先生,是吧?不好意思,我没有握手的习惯。”

周平显然是没想到自己会被苏锦秋拒绝,而且还仅仅是一个握手而已。所以,他马上就哼了一下,说:“苏小姐还真是个特别的人吶!”

苏锦秋听了,淡然一笑,说:“每个人多少都有些特别之处,就像周先生喜欢和人握手一样,我就不喜欢和人握手,我也不喜欢在大太阳底下晒着!”

兰殊听了,依然微笑着看着大家,说:“咱们走吧,我也饿了!”

这时候,大家就向前走去。崔莺莺挽着苏锦秋的胳臂,两个人共用一把太阳伞,走在前面。

走在后面的周平一拉托着行李箱,一手扶着兰殊的肩膀;兰殊则一手提着自己的包包和周平的袋子,另一只手打着太阳伞。然而,没走几步,周平就抢过兰殊手中的太阳伞,自己撑着。显然,矮小的兰殊打起伞来,对于和她走在一起的周平来说,高度确实不合适。

上了公交车后,崔莺莺和苏锦秋坐在最后面一排:为了便于观察那两人的举动。

周平和兰殊并排坐在一起,周平坐下没多久,就伸出自己的长胳臂,把兰殊圈在了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后面的那两个偷窥者看到这番情景,不觉相视一笑。

回到兰殊租住的房子裏,已经一点多了。大家都又累又饿,于是就在附近的饭店裏点了几个菜,吃了米饭。

饭后,苏锦秋立即表示自己要回去休息;崔莺莺当即也附和着表示想要回去。兰殊客气地挽留了一下,也就不再勉强了。

临走前,崔莺莺拉着兰殊的手,把嘴巴凑到了兰殊的耳朵边,用四川话说:“一定要爱惜自己哦!”

兰殊微笑着,点了点头。

“你说,他们会在一起吗?”苏锦秋走在路上,眼前看着远处刺眼的马路,问崔莺莺。

“不好说哦,我看这小子滑头得很,一点儿也不像个正经才毕业的大学生——我跟你说哦,阿苏,刚才这小子和我握手时,捏了下我的手心。我到现在还觉得手心发痒呢!”崔莺莺说着,抖了抖身体,好像是发冷,又好像是要抖掉身上的臟东西。

“我看到了,这小子确实是有点滑头。好在我没有和他握手,不然我回去不知道得洗多少次手呢!”苏锦秋想想就觉得刚才不和那小子握手实在明智,“我看你那同学,好像觉得咱们过去是砸场子的呢!你这个可恶的丫头,非要拉着我一起去,又累又热又虐心,以后这种事再也别叫我了!”

“你真是不仗义,上次你那个小舅舅来了,还不是也拉着我和老高去做陪衬!我帮你鉴定过了:你那个小舅舅可以嫁了!”崔莺莺笑着说,“兰殊在深圳认识的人又不多,也就和我、白玉洁熟,可是这两天白玉洁去他男朋友那裏了,我只能拉你来嘛。而且你都不知道,老高私下对我说:兰殊太善良又没心眼,拉上你去比较合适,多一个人去多个脑袋么……”

“是多了个脑袋,可是又如何呢?不就是看了人家两眼,可是光是看了两眼,能够看上什么来呢?你没发现,兰殊的眼裏已经认定了这小子了,别人的心眼又长不到她身上去,我们去看了又怎么样呢?当着咱们的面,人家都勾肩搭背、眉来眼去的;我们走了,人家才称心了呢!”苏锦秋火了,天气热火气也跟着大了起来。

“哎,你说的是,可是起码咱们能稍微地了解一下吧,也能对兰殊劝诫几句么,总比什么也不做强吧?她不管怎么说都是我同学,我真不希望她吃亏了。”崔莺莺理解苏锦秋的意思,但是作为好友,她还是希望自己能为兰殊做点什么。

“皇帝不急太监急,你和老高你们真是吃饱了撑的,对别人的事总是那么上心!”苏锦秋这个人心裏寡淡得很,对于不相干的人和事总是难得会上心。

“所以你这个人就是对别人太冷漠了,总是一副清心寡欲的样子来,不知道的以为你这个人多难接近呢……”崔莺莺又开始数落起了苏锦秋的性情来了。

“哎——你的老乡,那个白玉洁,和她男朋友发展得怎么样了?”苏锦秋难得的问起了白玉洁了,那个标准的四川美女。

“大概是要定下来了吧,好像是说五一要回趟老家——见双方家长;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就准备在深圳买房子呀……”崔莺莺捡重要的说。

“哟,下手还真快呢!那个白玉洁一看就是个聪明的人,又有气质又长得漂亮;哎,和兰殊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真是不明白,同样是女孩子,外在的差距为什么这么大呢?”苏锦秋开始感慨起来了。她相信:以白玉洁这外在条件和内在的心眼子,肯定会比兰殊过得更幸福吧?最起码的,白玉洁应该会比兰殊更容易抓住男人的心吧?

“哎,你可说对了!我真是担心兰殊呢!我感觉每一分一秒我都在煎熬,不知道他们两个人单独相处时,会是怎么样的?真怕那个傻丫头吃亏!”崔莺莺无限忧愁地说,好像兰殊是她的闺女一样。

“也许人家就想把你给赶跑了呢,这你个没眼色的大电灯泡!还是个二百五十瓦的大电灯泡!”苏锦秋酸了崔莺莺一句。

回了宿舍,苏锦秋赶紧地冲凉睡觉,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不怕贼偷,

怕贼惦记

等到苏锦秋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看了眼房间,崔莺莺不在。正在想着这丫头跑到哪儿了呢,就听到了脚步声,“曹操”现身进了房间。

“你去哪儿了,你没有睡呀?”看着一脸愁容的崔莺莺,苏锦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阿苏,我刚才去老高那裏了,把兰殊他男朋友的事跟他说了一下。老高他建议我说,今天晚上让我过去兰殊那裏陪她过夜……”崔莺莺说完,看着苏锦秋,等着苏锦秋给她一个说法。

“哦,去就去么,不过去之前我觉得你还是问一下兰殊,探探她的口气。如果她很委婉地拒绝你,那你就别去了,耽误人家洞房花烛,人家会记恨你一辈子的!”苏锦秋说完,又打了个哈欠。

崔莺莺赶紧地给兰殊打了个电话,询问她和男朋友相处得怎么样,不料兰殊却并不回答这个问题,反而让崔莺莺今晚过去陪她聊天。

苏锦秋实在没想到,兰殊竟然会主动要求让崔莺莺过去。

“肯定是出事了,或许,感觉不太对……”崔莺莺开始嘆气。

吃过了晚饭,崔莺莺收拾了东西,带着包包出发了。

等到崔莺莺到了兰殊租住的地方,连敲了很多下门后,一脸绯红的兰殊才面带着羞赧开了门,客厅裏,周平只穿着一条短裤坐在沙发上。看到崔莺莺,周平客气地说:“美女,吃过饭了吧?”

崔莺莺点了点头,就把兰殊拉到房间裏,然后关上了门,用四川话问兰殊:“什么意思呀,让我过来陪你过夜?”

“嘘……”兰殊指了指客厅,示意崔莺莺小声点,也用四川话说:“等他去了旅馆,咱们再摆龙门阵!”

三人随便闲聊了一阵子,兰殊就以周平长途奔波辛苦为由,带周平下了楼去了邻近的一家旅馆。崔莺莺一个人呆在房间裏,无聊着发短信。

等了一阵子,兰殊才回来。

崔莺莺追问兰殊与周平相处的感觉,兰殊竟然不知怎么回答,想了半天才说:“感觉怪怪的,觉得好像很陌生,不是我脑袋裏想的那个人。”

在崔莺莺的追问下,兰殊才断断续续地说了一些情况。一个是周平竟然在苏锦秋和崔莺莺离开后,当面夸讚苏锦秋的好身材,还暗示说苏锦秋这样的女人才是他心中的女神。一个是下午的时候,周平竟然忽然地亲吻了兰殊,还迫切地要求发生关系。

这两件事串在一起,让兰殊感觉很诡异,心裏六神无主,想要找个人一起研究一下,下一步该怎么办。

“你喜欢他呀?”崔莺莺盯着兰殊的圆脸,问。

“嗯。”兰殊虽然是个温吞的人,但是此时也不得不实话实说。如果自己不喜欢周平,那么她就不会为难了。

“兰殊,你说他是不是个瓜娃子哟,怎么能在你面前夸奖别的女人,还说那样过分的话?完全都不顾及你的感受!这才刚见着面呢,就要……哎呀,啥子人么!”崔莺莺气得瞪大的眼珠子就要掉下来了。就怕周平是个不靠谱的,谁知竟然这么不靠谱。

“那你打算咋子办?”崔莺莺问兰殊。

“我不晓得。”兰殊低着头,开始揉搓自己的衣服。

崔莺莺嘆口气,没了言语。

“他说,他想在深圳一边找个工作,一边和我相处;还说时机成熟了就带我见他父母……”兰殊仍然低着头,不敢看老同学的眼睛。

“兰殊,你是晓得我的,我之前做错了选择,还流产了,结果还不是分了……我不想你走我的路!在确确实实要结婚之前,得清楚自己的选择,不然将来除了后悔,啥子都做不了!”崔莺莺说着,眼睛一酸,掉了泪。

兰殊伸手擦去了崔莺莺脸上的泪水,跟着嘆口气,说:“我晓得了,我不让他碰我!”

两个老同学一夜聊了很多,感情上的,生活上的,工作上的,未来的发展……想到哪儿,聊到哪儿。等到两个人入睡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了。

第二天,当苏锦秋在公司裏,看到顶着两只熊猫样的崔莺莺时,吓了一跳。崔莺莺在洗手间悄声对苏锦秋说了个大概,苏锦秋就知道了:那个相貌堂堂的周平果然是个没谱的人。随即苏锦秋也感慨:兰殊能有崔莺莺这样的好朋友也真是不错了,有个事情,起码还能找个人一起来商量。而自己却真正地是孤身一人,即便她也有好友,譬如林嫣然,可是林嫣然远在杭州;而梁飞燕自从她离开深圳后,几乎就断了联系。有道是:远水不解近渴——不管是发短信还是打电话,除了问候之外,很多时候连个事情都说不清楚。

这天傍晚,吃过晚饭后,兰殊又打来了电话,还是希望崔莺莺过去陪她。苏锦秋建议崔莺莺别去了,说这是她自己的事情,总得由她自己去思量着处理吧,总不能老这么把老同学叫过去当挡箭牌吧。崔莺莺想着也是如此,便婉言拒绝了兰殊的要求。虽然拒绝了老同学,但是崔莺莺心裏其实并不好受,可是反过来想想:真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自己总不能时刻拴在兰殊身边吧。何况她心裏也有那个没谱的小子。

摇了摇头,崔莺莺决计不再管兰殊这事了,闺女大了都不由爹妈,更不要说作为朋友了。当女人眼裏只有一个男人的时候,爹妈都被丢在脑后了,更不要说好朋友。好朋友只是在流泪的时候,才能想起来的那一方手帕。

于是,崔莺莺穿着睡衣去高鹏飞的宿舍耍电脑去了,房间裏只剩下了苏锦秋一个人。

☆、已成过往

正在无聊时,秋兰竟然出乎意料地给苏锦秋打来了电话,苏锦秋本想挂断的,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劳务费还没有得到一分钱,就爽快地接了电话,质问道:“小舅舅,是发达了才想起我了吧?”

秋兰早已习惯了苏锦秋的各种刻薄话,也深知苏锦秋只会在心情大好或者略微不好时才会冲他刻薄,当她实在恼火时她根本就不会搭理自己。

秋兰于是在浅浅一笑过后,反问:“你是在怪我这几天没有联系你吗?”

“你误会了!我是想问你:我的劳务费你怎么还不给呢?前一阵子你是没钱才会躲着我吧?那今天呢,这是有钱了吧?”苏锦秋咄咄逼人,根本不让秋兰有推辞的余地,因为苏锦秋实在是忍得够久了,索性一次全部说清楚。

“哦,这个事呀,我前一阵子太忙了,事太多,我真的忘记了……”秋兰撒谎也是一流的水平。

“去!”苏锦秋觉着秋兰真是条狐貍,如果他就不认帐那自己只能认倒霉;但是他肯定不至于因为这点小钱就赖账。

“怎么了,你着急着用钱——没钱花了,那赶紧地把帐号发给我吧,我一得空就给你汇过去!”秋兰的语气很急切,演戏真的很逼真。

苏锦秋真想一巴掌拍死他,她的帐号三百年前就发给他了,好吧?

秋兰真真假假地和苏锦秋扯了几句,苏锦秋虚以委蛇地跟着回了几句就想挂电话。不料,秋兰话题一转,说:“锦秋,你在公司裏和同事相处得怎么样?”

“还凑合吧,怎么了?”苏锦秋不明白秋兰的葫芦裏卖的是什么药。

“哦,出门在外,总是要多个心眼,记住:防人之心不可无。”秋兰明白了,以苏锦秋的性格,就算有几个好友,也不见得能够到处一团和气。

“我自然知道了,我虽然不能够让每个人都喜欢我,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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