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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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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平淡生活,大概也就如此吧,而她所想要的,就是这个。

苏锦秋实在忍受不了不洗脸刷牙就吃东西的毛病,于是硬撑着起来去洗漱。等到她来到房间的时候,王小利已经吃得香喷喷了。苏锦秋只要听到王小利吃饭的声音,就羡慕他的好肠胃,更羡慕他的好心态。苏锦秋听着王小利吃饭的声音,就觉得他应该是个对物质没有太多索取和要求的人吧?

王小利吃过面条后,就放下碗,对苏锦秋交待了几句,就匆忙抓起自己那个陈旧的帆布书包,走了。

过了一会儿,苏锦秋就从房间的窗户裏,看到王小利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一晃而过。

回到床前,捧起碗开心地吃着心爱的男人做的面条,苏锦秋的心裏像吃了蜂蜜一样甜,虽然面条不过是挂面,菜也是昨晚的剩菜。苏锦秋终于明白幸福的味道了,就是被人呵护的感觉,和一个小家的温馨。她也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苏锦秋决定:从今天开始,要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享受着被爱,和对爱的付出。

苏锦秋因为不知道怎么回覆崔莺莺,于是索性就什么也不说。她这样的行为,已经是回答了。经历过感情波折的崔莺莺,也就意会了。但是出于对好友的关切,崔莺莺还是忍不住给苏锦秋打了通电话。

这次,苏锦秋毫不犹豫地接了电话。

“阿苏,你真的成了第二个兰殊了?”崔莺莺虽然是在问苏锦秋,其实心裏早有了答案。

“我们是相爱的;我们,和兰殊他们不一样的,”沈默了一会儿,苏锦秋这样回答好友,“莺莺,我很感谢你对我的关心。可是,在爱情裏,女人一向是被动的……”

“我以为你和别的女生不一样吶,原来到了关键时刻,还是逃不脱……”崔莺莺连连嘆息着,除了嘆息只有摇头了。

苏锦秋无言以对。没有人知道她其实爱得有多辛苦,有多隐忍。也没有一个人知道她曾经那么激烈地拒绝了秋兰的非礼。其实也就是秋兰的那次非礼,让苏锦秋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爱王小利,她想和他在一起,她想做他的女人,她甚至想给他生孩子。既然她都爱他到这份上了,把自己交付给他,真的不可以吗?或者是说,真的要等到洞房花烛夜吗?她怕她等不到,她还怕他等不及。

“起码,我们现在的心是真的。我心裏有他,他心裏有我。未来,就一起面对吧!”苏锦秋最后对崔莺莺说,“古时候的卓文君,是个大家闺秀出身的寡妇,于是返回娘家寡居。司马相如到她娘家赴宴,得知卓文君做了寡妇,便弹奏了一曲《凤求凰》,倾吐爱慕之情。文君听了他的琴声后,当夜与司马相如连夜私奔逃到成都。在成都时,夫妇二人一贫如洗,只好回临卭开小酒店为生,卓文君卖酒,司马相如洗碗,生活很是清苦。然而,他们的事迹却成了千古佳话流传至今。我们现在是新时代了,难道爱起来还要思前想后、顾东顾西的?如果连爱情都要按斤称,那还真的是爱情吗?如果真要做到那样,那就真的只是没有爱情的婚姻了……”

“哎,阿苏,我知道你有文化,有一肚子的墨水和故事;你接下来是不是还要告诉我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可是你也听说过这句话吧:没有婚姻的爱情是耍流氓!我只希望你能幸福,至于你到底嫁给谁,我也很期待;希望你最后嫁的人,会是那个能够带给你幸福的人吧!”崔莺莺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苏锦秋的心也像兰殊一样,被鬼迷住了。

于是,两个好朋友因为一个男人,再次不欢而散。

☆、北京城裏的人

中午,王小利果然回来了。

虽然身体没有那么难受了,但是一走起路上,还是有点不舒服。苏锦秋挽着王小利的胳臂,把整个身体的重心都倾到他身上去。面对路上的人来人往,苏锦秋心裏惬意极了,她真想放声大喊,说:“看呀,我身边的这个男人,他是我的了!”

何止王小利是她苏锦秋的了,她苏锦秋也是王小利的了!

苏锦秋像个新嫁娘一样,脸上荡漾着无限的柔情和娇涩。这时候,世界也跟着美好起来,阳光是温柔的,夏风是柔和的,甚至连过往的路人也是可爱的;幸福的时光裏,时间也似乎停止了,爱情不会老去,就好像他们也永远青春长驻一般。

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吧,苏锦秋难得地吃了一碗米饭。

吃过午饭后,王小利陪同苏锦秋回到出租屋的房间来。王小利一关上房门,就把苏锦秋拉到怀裏来,紧紧地往自己的身上贴,双手也不自觉地乱摸起来。苏锦秋觉得自己又要窒息了。本来天气已经够热的了,此时这样的情景,怎一个“热”字了得!

好在,王小利只是抱着苏锦秋而已,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行动。两个人在床上相拥着躺着。两点来钟的时候,手机闹钟响了,王小利急匆匆地去单位了。

透过窗户,看着渐渐远去的人,苏锦秋想着,有空了去他单位看看吧,真不知道那裏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竟能使他坚决地煎熬在这裏这么多年,并且还要呆一辈子。他的执着,决不肯离开北京的心意,简直就是根深蒂固的毒瘤。苏锦秋明白,北京和他的单位之于王小利,就像亲妈一样,只此一家,绝无分店。如果她苏锦秋想要和王小利在一起,那么只能是她做出牺牲——辞职,转战北京城。

一想到未来将要在这座古老而更加残酷的城市生活,苏锦秋只觉得压抑。于她来说,不过是从虎口转移到狼窝一样的感觉。她从不敢奢望能够在深圳拥有自己的房子,小小的窝裏温馨的幸福;北京的房价更贵,可是她却不得不开始想着,如何在这裏成家立业了,只因为她爱上了这个城市裏的一个男人,只因为这个男人离不开北京,于是,她的未来也得和这座城市扯上了关系。

会在这裏拥有自己的小家吗?苏锦秋问自己,却给不了答案。她现在也不敢问王小利,因为她清楚他的家底。问了,就像打在他的脸上一般,叫他无地自容。而答案其实就在自己心中:白手起家吧,从现在开始!

真的得做出一些重大调整和改变了,苏锦秋暗暗地对自己说。

正在苏锦秋思量着的时候,房间裏传来了响动,但肯定不是王小利,于是就懒得搭理了。

果然,苏锦秋马上就听到了客厅裏,传来年轻男女的说笑声,不用想,肯定是对情侣,但是却肯定不是之前遇到的小仙子和她的男朋友。很快地,这对情侣进了房间,房门“砰”地关上了。

可能是房间的隔音效果确实不错吧,自从那对情侣进了房间,苏锦秋就再也没有听到一丝声音。

无聊至极,苏锦秋开始翻看王小利放在这裏的书。也不知道看了多久,感觉两眼昏花的苏锦秋一时想洗把脸,清醒清醒。

一打开房间门,苏锦秋竟然听到了隔壁房间裏传来了一阵怪异的声音,但是她马上就明白了,于是红着脸赶紧跑进了洗手间。

看着镜子裏沾着水珠的脸庞,苏锦秋还是压抑不住内心的狂跳,连忙再洗了几把脸,就马上回到房间,收拾一番后,拿了包包和钥匙,像小偷一样的逃跑了。

来到街头,被燥热包围着,苏锦秋漫无目的地游荡着,面对着这个陌生的城市,苏锦秋更觉得自己是个突如其来的闯入者,陌生人;甚至连周遭的空气都显得与自己格格不入。偶尔听到路人的京腔,虽然听起来很有味儿,可是更多的是种直击耳膜的生疏和被隔离。

这片居民区是老区,多是六七层的小高层,马路两边不是国槐就是梧桐树,虽然有着浓烈的生活气息,而且掺杂着一股怀旧的历史味道,可是这裏对于苏锦秋来说,依然觉得高不可攀。

走过了几条马路,苏锦秋开始口干舌燥了,刚好看到一个临着马路的居民区一层,竟然开着一家小杂货铺。

苏锦秋拿了瓶娃哈哈矿泉水后,随手掏出一块钱递了过去。

“一块五呢!”穿着洗得都发黄的白色背心、灰色大裤衩的老大爷——老板踩着一双拖鞋,摇着芭蕉扇,眼神都不稀罕多放在苏锦秋身上。

“不是吧?我在哪裏买的都是一块钱呢,你这裏怎么就……”苏锦秋拿着矿泉水瓶子看了又看,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

“姑娘,哪儿一块钱你哪儿买去!”老大爷夺过苏锦秋手中的矿泉水,转身就摇着芭蕉扇走开了。

苏锦秋哪裏遇到过这样极品的卖家,憋气极了,却又无可奈何;想找人理论,人家早就走开了。

“真是讨厌死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还这样大的份!我花钱可不是为了找气受的,你也不是独门生意,离了你家我还要渴死了?”苏锦秋暗暗地在心裏生气。

苏锦秋离开后,再去了一家小卖铺后,这回她聪明了,先问价钱,果然还是一块五的娃哈哈矿泉水,这回苏锦秋付了钱,心裏却没有过多的情绪波动了。

最后,苏锦秋在一棵大国槐树下的石凳上坐下了。再次审视着这个城市,苏锦秋发现,北京果然和深圳不同,深圳到处彰显着一座新兴城市的青春与朝气,以及由此带来的匆忙和“无内涵”的空洞。而北京,显然是座充满了历史风情和韵味的古老城市;远处高耸入云的建筑物就像註入这座故都的新鲜血液,却也破坏了故都原本的和谐与整体性。

“我有一张得到后就会笑的脸,说着一些充满着爱的语言;假如正好你来到身边,也会感觉是在春天……”苏锦秋的手机响了,是王小利打来的。

“你怎么不在房间裏?你跑到哪裏去了?”王小利显然很着急,仿佛苏锦秋是一个没有自主能力的孩子,而且还跑丢了。

“哦,我出来了……”苏锦秋没有想到王小利竟然会回来得这么早。

“你在哪裏?你呆在那裏别动,我去找你!”王小利不敢让苏锦秋再到处走动了,于是就如是说。

不过十分钟,苏锦秋就看到了骑着自行车向她奔来的王小利。

“不是让你在房间裏休息么,怎么到处跑呢?”王小利一看到苏锦秋,就阴了脸,“你就不怕跑丢了?”

苏锦秋看到王小利的关切,低声回答说:“我本来是不打算出来的,可是后来,有人回来了,人家在房间裏亲热呢,我觉得很别扭,就跑出来了……”

王小利捏了下苏锦秋的鼻子,说:“人家亲热,你别扭什么?再说了,房间隔音效果不错的。”

“那是你没遇上,我反正是觉得……别扭。”苏锦秋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由王小利推着向前走去。

王小利沈默了一会儿,才停了下来,转过头去对苏锦秋说:“如果你来了北京了,咱们可能,就是要和别人一起合租的,情况大概也就类似于现在的这种状况,你最好有这种心理准备。”

苏锦秋听了,没有言语。她知道以王小利的经济基础,他所说的那种“状况”,也许得持续很久,甚至是很多年。就算将来也加入她的那份收入,估计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了。北京城,对于苏锦秋来说,仍然是座无法扎根的孤岛;而苏锦秋之于北京城,也仍然是一叶浮萍。

苏锦秋不知道王小利将来会发展到哪一步,也不知道将来他们的生活会走到哪一步,完全没有一点把握,没有一点确定。她只知道王小利是不会离开这裏的,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知道。

回到房间时,整个房子裏竟然又没有一个人了!苏锦秋觉得下午发生的事情简直是幻觉。

看着一脸诧异与疑惑的苏锦秋,王小利解释说:“今天大家都放假了,大概都在外面玩吧。晚上他们通常回来得晚,因为这裏的年轻人也喜欢逛夜市去夜店。”

“哦,那你呢——你不是年轻人了?”苏锦秋听着王小利的话,觉得他把自己给排除在外了。

“我不年轻了,你却正值大好年华……”王小利说着,顾不上一身汗味,就过来熊抱苏锦秋,苏锦秋竟然没有躲开,反而转过身来,定定地看着王小利。

“哦,你是不是想说:你自己是老牛啃嫩草吗?”苏锦秋调皮地接口说。

王小利淡然一笑,说:“也许吧,别人会这么想;其实我也这么想。我怎么也没想到,我会在而立之年遇到个小姑娘,我竟然成了她的初恋——宝贝儿,我真荣幸,遇上你,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变年轻了……”

“真的么——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力量?”苏锦秋带着甜蜜的微笑,看着王小利的眼睛,却腾起一只手来捏起了王小利的脸皮,“哦,哥,你的皮肤真好,怎么保养的?”

“我是学医的,自然会多加註意健康。我看你的额头,长了这几颗痘痘,这是内分泌失调所致,最好的办法就是得到爱情的滋润……”王小利笑着说,手也开始不安分了,在苏锦秋身上摸索着。

“大白天的,不要这样子……”苏锦秋实在不知道别的情侣是怎么相处的,她怎么总是感觉和王小利在一起,时刻充满着危机和无所适从。

“呵呵……”王小利看到苏锦秋如临大敌的表情,就带着玩味的微笑松开了手。

看着进洗手间洗澡的王小利,苏锦秋这才深刻地体会到:在爱情裏,女人总是比较被动。

吃过晚饭,王小利带苏锦秋坐公交车到王府井一带逛街。

☆、夜游北京城

看着熙熙攘攘的人流,挽着王小利的胳臂,苏锦秋觉得在这座陌生的城市裏,自己仍然如一叶浮萍,不知所踪。哪怕双手紧紧地抓着身边这个自己所爱的男人,苏锦秋依然感受不到自己在这座城市的存在感和归属感,更遑论幸福感?她不知道王小利在这座呆了多年的城市裏,有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和方向标,她想知道他的感受,可是他却是不会说出来的,因为他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成熟的男人,他只会用行动来证明和表达一切。

看着不断地挤过自己的陌生人,苏锦秋忽然觉得自己很无力,而且无奈。她从来没有想过在深圳成家立业,如今却得真切地面对在北京成家立业了,可是面对这个问题,她除了感受到空前的压力和茫然外,只觉得自己好渺小,渺小得如一只整日裏为吃食奔波的蚂蚁。可是她还不如一只蚂蚁呢,因为蚂蚁的家随处可建,随时可搬,而且他们是团体作战。蓦然想到这些,苏锦秋只觉得心塞。

“吃个串串吧?”王小利指着一个烧烤摊问苏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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