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烧烤摊上面挂着的价牌,苏锦秋哑然了:真是贵呀,最便宜的火腿肠都要三块钱,而她最喜欢吃的鱼丸都要四块钱——老北京城,果然是寸土寸金呀!
“你吃吗?”苏锦秋反问王小利,王小利却摇了摇头。苏锦秋知道他的职业病又犯了。可是如果他自己都嫌弃了,他为什么却还要鼓动她吃呢?那只能理解为他体贴她了,一股甜蜜的幸福感油然而生;肚子裏的蛔虫也开始蠢蠢欲动了,苏锦秋不自觉地舔了下嘴唇。可是看着身边吃相粗俗的美女帅哥们,苏锦秋不禁失笑了:真拉分呀!王小利已经掏出了钱包,目光停留在苏锦秋流转的面孔上。苏锦秋最后摇了摇头:他的内心肯定也是不希望她吃这些的吧?那她还吃个什么劲呀?
随着涌动的人群,王小利带着苏锦秋向前走去。苏锦秋只觉得这裏的一切都好新鲜,好稀奇。竟然在这裏看到了一口古井,看到了一座老戏臺子,看到了百货大楼……
出了王府井步行街,王小利看着踩着高跟凉鞋的苏锦秋,问:“你脚疼吗?”
“没事,我习惯了。”苏锦秋虽然已经感觉到了不适,却要硬撑着。
“那就再去看看□□吧:晚上的□□别有情趣。”王小利说着,就拉起了苏锦秋的手,向前走去。
走到一处草坪前,王小利提议休息一会儿。苏锦秋顾不了矜持和仪态了,脱去了凉鞋,两只脚在草坪上摩擦着,以缓解疼痛。王小利看了,就拉过苏锦秋的两只脚放在自己的腿上,然后给她按摩。
享受着专业服务的苏锦秋,经不住又笑开了,说:“哥,很多八卦杂志都说,找老公首先就不要找医生,你怎么看?”
王小利冷哼了一声,才说:“无聊的话题。”
哇噻,好淡然的态度呀。苏锦秋笑意吟吟地看着专心为她按摩的王小利,心裏惬意极了,她真想大声呼喊说:“你们都错了,找了医生作老公,其实很幸福呢!”
休息过后,再加上王小利的按摩,苏锦秋再走起路来,只觉得身轻如燕。
看着灯火辉煌的□□广场,和如石雕般屹立的兵哥哥,苏锦秋只想大呼:这画面太美好了!以前只是在书本上和电视上看过□□,不过一般都是白天,哪能想到夜晚的□□竟然有另样的风光呢!高高的城墻把世俗的平民生活和神密的国家政府隔离开来,好一派“一入宫门深似海”的幻想呢!这道高墻,又让苏锦秋想起了关于白居易的典故,那就是:“长安居,大不易。”
<贞元三年,十六岁的白居易从江南来到京都长安,带着自己的诗稿去拜会名士顾况。顾况看到诗稿上“白居易”的名字,便开玩笑说:“长安米正贵,居住不容易啊!”等到翻看诗稿,读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句子时,马上连声叫好,并说:“好诗!文采如此,住下去又有什么难的!”
后来,顾况经常向别人谈起白居易的诗才,盛加夸讚,白居易的诗名就传开了。>
灯火辉煌的□□,照不透苏锦秋心中的黯然处。她甚至认为,恰恰是那一片金碧辉煌的□□城楼,反衬了她那如草芥般卑微而弱小的现状;而现在,为了爱情,她要抗争,要在这座帝王的国都裏,铺就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要在这座遍地黄金的城池裏铸就自己的小窝。虽然艰辛,可到底有爱情做后盾,吃些苦头又算得了什么呢?
苏锦秋看着神色自若的王小利,心想:从此以后,我们就是一条堡垒裏的战友了,真的是要做到“有难同当,同舟共济”了;他吃白菜我也跟着吃白菜,他喝白开水我也跟着喝白开水吧。
挽着王小利的胳臂,缓缓地走着,苏锦秋情不自禁地嘆口气:得想办法挣钱存钱了。一想到钱,苏锦秋就想到了秋兰那裏的劳务费还没有给一分钱呢。想想真可气,对于秋兰来说,这点钱真是九牛一毛,而他竟然如此毫无诚信可言。
苏锦秋松开王小利的胳臂,掏出手机,就给秋兰发了短信:“什么时候给钱?”
“怎么了?”看到神色有异的苏锦秋,王小利问。
“一个欠钱的人总是耍无赖。”苏锦秋有点生气了,觉得如果秋兰不主动给她那笔劳务费,她也只有无可奈何了,谁叫她当初那么相信他,竟然口说为凭了!
“最好还是协商解决,不要闹得不可开交了,到时候伤了和气,更没法追究了……”王小利宽慰苏锦秋说,“就当是得到个教训吧,以后千万记得:不要轻易和人产生经济纠纷,特别是和同事、同学、朋友、亲戚这些关系的人,一旦因为钱产生矛盾,那情分就没有了。”
苏锦秋点头,确实如此。再次拉过王小利的胳臂,苏锦秋觉得,找个大点的男人还是有好处的么,起码他懂得人情世故,也看透了一些人和事,自然也就更稳重成熟,刚好弥补了自己的不足。
秋兰的短信竟然回得神速,苏锦秋一看简直要绿了脸,因为秋兰的回覆是这样说的:“急什么?到该给的时候自然给你的。”
苏锦秋气得爆了粗口:“你nn的混蛋!”
王小利跟着皱了眉头,不悦地看着苏锦秋愤慨的脸:他自己是不讲粗语臟话的,听到苏锦秋爆了粗口,耳朵都觉得承受不起了。
“什么事,至于说臟话吗?”王小利终于还是问了苏锦秋。
“就是那个人么,欠我的钱不给,还说些让人讨厌的话!”苏锦秋虽然气得不行了,但是在王小利面前讲臟话,这无论如何都是个错误。但是此刻,就是讲一车的臟话都不能平覆她的情绪。如果秋兰在面前,她不仅要骂他,还要动手了。
“骂人能解决问题吗?”王小利也跟着点了火,他拿过苏锦秋手中的手机,查看了下短信后,说:“这个人不是昨晚给你打电话的那个男的吗?你和他相过亲,他怎么还欠你的钱呢?你们有写过字据吗?”
苏锦秋这时候才发觉,坏了。面对王小利一堆的疑问,她知道这回她不能撒谎了,因为在王小利面前,她圆不了那么多的谎言,何况王小美也在北京呢,这两兄妹只要一见面,随时都能揭穿她的谎言。于是,苏锦秋只得收肠刮肚地寻找词汇,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王小利说了。
只是苏锦秋还是耍了个小聪明,在大部分实话中添加了一些瞎话。
王小利听了,沈默了一会儿,才说:“如果这没有几个钱,就算了吧,免得到时候再生出一些是非来。”
苏锦秋只得沈默地认同。昨晚她是为了逼迫王小利向她许诺,才和秋兰周旋并说了那些话。聪明如王小利,他怎么会联想不到一些什么呢?只不过,他什么都没有追究而已。但是他没有追问苏锦秋,却不代表他心裏没有泛起一丝波纹。又有哪个男人愿意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纠缠不清呢?
苏锦秋真心后悔自己太冲动了,她不应该当着王小利的面,给秋兰发什么讨债的短信,而更不应该在王小利面前,失了镇定。
王小利在前面走,苏锦秋在后面跟着,两个人默默了上了公交车,分别坐下,不交一语。
☆、爱人同志
下车时,苏锦秋跳了一下,结果就给跳到了一颗石子上,扭了脚,疼得脸都挤成了球。王小利马上蹲下来查看。
“扭到了,回去涂点风油精吧,还好我带了过来。”王小利说着,就示意苏锦秋趴在他肩上,背她回去。
苏锦秋欣然接受,被背着自然要比走路安逸了。不料,不过背了几十米,王小利就开始气喘吁吁了,直喊:“你怎么这么沈呀?”
“我沈吗——我才九十多斤呢!”苏锦秋滑下来,一脸的诧异:她的体重属于公众羡慕型的,好不好——她不管怎么吃都是这个体重,至多是两斤的上下浮动而已。
“是呀,小猪,沈得很。”王小利甩了甩胳臂后,揽过苏锦秋的胳臂,说:“你能走吗?”
“没事,我好多了。”苏锦秋踢了下腿,说,“你搀扶我一下就好。”
王小利抓过苏锦秋的手,让她身体的重心都倚在自己身上。
看着一脸轻松和欢喜的苏锦秋,王小利不由得感嘆,说:“年轻真好,看你的样子,好像这两天一点儿都不累。”
“哥,你真的觉得自己不年轻了吗?”苏锦秋看着王小利的脸,虽然路灯昏暗,可是她看得很清楚,王小利的脸上丝毫不见岁月的沧桑痕迹,他依然和大一时初见的样子一般无二,只是发了福,原本消瘦的脸庞和身形变得圆润了些,却说不上是胖。
“是呀,感觉身心都不年轻了。以前最喜欢打篮球了,现在下了班就只想坐着看书或者睡觉。”王小利再次直言,他已近而立之年,身心自然和几年前有了不同。
“那你的心呢,心也跟着老了吗?”苏锦秋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因为她自从认识王小利,就从未见过他热情澎湃的样子。她不知道他年轻时有没有过奔放激烈的心跳过,又是为谁。
“老了吧。我现在好像只想安定下来,没把握的事情不想碰触了。”王小利似是不想多说,他大概是知道以苏锦秋的年纪,她应该是不明白他话中的原由吧。
“和我结婚这事多靠谱呀,反正我是不会变心的,要变也只会是你负我。”苏锦秋凄然地说,“我可把一切都交付给你了,你若是负我,我就是下地狱,也要拉你一起去。”
“呵……”王小利一边笑着,一边摇头,继而才说:“跟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拿任何东西来威胁男人,因为无论如何,爱情绝对不是任何一个人一生的全部。你知道么,你的倔脾气会让你吃亏的;有时候我也吃不消你的坏脾气。”
“你也就是说说而已。反正,我是你的了,你也是我的了,任何人都改变不了了。”苏锦秋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可是老天作证:其实那是她的誓言方式。
回到房间,竟然又是一片漆黑,房子裏没有一个人。
洗漱完毕后,时间已然不早。关了灯,苏锦秋枕着王小利的胳臂,再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同床共枕”,而王小利的臂弯真的是她可以停靠的港口。
不料,王小利翻转身子将苏锦秋压在了下面。苏锦秋刚想喊停,却想到了一本杂志上说的:性可以调节情侣的感情,而且对身心有利。于是,苏锦秋皱着眉头等待着暴风骤雨的来临;她知道,这些事情她避开不了了,自从自己把身子给了他之后。更何况,只有在这个过程中,她才能真实地感觉到:他是爱她的,他是她的。苏锦秋闭着眼睛,感觉自己在像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一样,凑合着完成任务吧。
这次,苏锦秋依然没有体味到小说中所描绘出来的欢愉仙境,她一直都在清醒地承受着身体的每一次触碰,直到王小利发出一声沈吟的舒畅,整个人都压在她身上不动了,耳边只传来他粗重的呼吸声,苏锦秋知道,终于结束了。
“这样,就会怀孕了吗?”苏锦秋的嘴巴放在王小利耳边,带着一丝困惑和好奇,问。
“嗯。”王小利显然不想多说一个字。
“高/潮了吗?”王小利问苏锦秋。
“高/潮”这个词,在那些街头散发的杂志裏,不知道看过多少次,可是这个词所代表的内涵,苏锦秋真不明了。也就是在那些杂志裏,苏锦秋得知:很多女人都在伪装享受高/潮,原因她不明白。现在,王小利竟然问她了,她一时语塞,不知该作何回答。他是个学医的,而且是医学硕士,欺骗他可是不容易的。
于是,苏锦秋只得老实交待,尽量用着平淡地语气说:“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呵,就是飘飘欲仙的感觉,全身像触电的快/感。”王小利真不愧是学医的,说起来就像是教师在上课讲生理知识一般平淡。
“哦。”苏锦秋似乎明白了,却没了语言,然而这个回答已经是回答了。
“你要学会放开,学会享受它,它不是可耻的,是像吃饭一样自然而然的事情。”王小利仍然在做教师。
☆、相处时
自从收到苏锦秋的那条让人心碎的短信后,秋兰就像失了魂魄一般,无心工作,他整天呆在酒店裏,所有的工作都推给了他的外甥,小波。有时候,他坐在房间的地上,一边喝酒,一边抽烟,偶尔地看下手机裏保留的苏锦秋的照片,把那些照片当成了下酒菜。
他不恨她,因为他没有恨她的资格。他喜欢了她二十年,却从没有过表白的勇气,他怕遭到苏锦秋的拒绝从而让她疏远了自己;他更怕自己的心迹被大人们知道后,他这个大家眼中的乖孩子会成为流氓无赖。对于苏锦秋,他只能远远地观望而已,不敢让别人看穿他的心思。
于是,他成了别的女生的初恋,也做了别的女生的男朋友,而这一切,都和苏锦秋无关。
然而,他却爱上了她,在过年时和她相亲的时候,也就是在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有多荒唐,自己有多蠢。他错失了那些最美好的青春时光,错失了与她一起走过的青春年少,错失了将她封印在脑海中的最佳时机。
现在,他来追讨那些他本应该得到的美好;然而,她的心却让别人填满了,再也没有为他留下一丝一毫的空间。无疑,他是失败的;他理当输得这么惨痛。
她虽然绝情却也良善,从不给他留下捉摸不定的期望和幻想。然而,她越是如此,他越是不甘心。他不相信,纵然他们错失了太多,可是幼时青梅竹马的情谊,也果然被她丢在九霄之外了吗?难道默默地喜欢了多年,竟然真的抵不上他们不过数载的爱情吗?
看着她最后发来的那条短信,秋兰苦笑不已,笑着笑着心裏开始酸涩和无奈,事到如今,除了向他讨债,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关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