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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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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王小美挽着苏锦秋的胳臂在后面慢悠悠地走着,王小利在前面引路。

“嫂子,我觉得我自己真是个大电灯泡!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哥想你,我也想你呀!”王小美自得了一只镯子,内心裏对苏锦秋的好感油然而生。要知道,能够和未来嫂子做情如姐妹的朋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你想我,我也有事找你托付呢!”苏锦秋扭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王小利,才把嘴巴凑到王小美的耳边悄声说:“一定要帮我盯着你哥,别让他做一些愧对我的事。我可不想从他嘴裏听到‘对不起’那三个字!”

“放心吧,嫂子!我就是你的眼睛和耳朵。”王小美也跟着贼笑了起来。开什么玩笑,追妞是要下本钱的!她哥哪来的本钱去泡妞?

看着面前难得的一汪清水,和清水中清洁的荷花,以及两岸层层迭迭的烟柳,苏锦秋的心情也跟着大好。

路过一家咖啡馆,苏锦秋看到王小美不断向裏面张望,于是悄声问王小美:“想喝咖啡么,我请客!”

“好贵的哦!”王小美看了一眼身后的哥哥,又看着苏锦秋说:“嫂子,还是算了吧,有这钱还不如吃饭呢——哥会不高兴的,他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败家娘们!”

“那你是想喝呢还是不想喝——说实话!”苏锦秋也看了一眼王小利,这家伙仍然穿着一身休闲的衣装,仍然背着那个旧帆布书包,他的样子仍然是个在校进修的学生。

王小美不说话,但是却点了点头。

“哥,一会儿咱们走累了,坐下来一边品尝咖啡一边欣赏美景,好不好?”王小美问哥哥。

“你还没有开始挣钱呢,倒开始学会享受了?”王小利不满地看了一眼妹妹。

“是嫂子请客,又不是让你请……”王小美低声咕哝着。

“不管是谁的钱,总不是大风刮来的,总得用在刀刃上吧?”王小利的眼神滑过苏锦秋,然后就兀自向前走去了。

“一点儿风情都没有,太不懂女人了!嫂子,咱们不理他……”王小美知道哥哥虽然是在骂她,其实也连带着把苏锦秋给骂了。

苏锦秋羞赧地笑了笑,并没有一句言语。她知道王小利这是穷惯了,他已然做了二十多年的学生了,如今面对激烈而残酷的竞争,他又要在工作之余准备考博士;即使顺利考上了,未来两三年的经济自然仍然拮据。而如果他们还要结婚,那么他们将面临的经济状况会是雪上加霜。实在不能怪王小利生气了,只能怪她作为一个未婚妻不懂得如何经营生活。虽然在苏锦秋的意识中,自己还是个怀揣着幻想与迷梦的年轻女子,但是生活的本质已经摆在她面前了——她既然选择了这个男人,就得接受他现有的一切和即将到来的未来。

然而苏锦秋显然还没有调整好心态,来迎接由于身份的变化而引发的种种现实。首先的就是,她还没有从自己编织的对爱情与婚姻的美梦中清醒过来;她像所有的女子一样,仍然怀抱着对爱情的浪漫情怀,她渴望自己被当成一位独一无二的公主一样来被宠爱、被呵护,她想优雅而恬静地爱着。可是,现实不允许她这样期望,甚至连多余的幻想都只能带来弊端,造成她与王小利的隔阂。她如果爱他,她得把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给抛弃掉。

可是为什么,心却感觉到一阵苦闷呢?苏锦秋因为假装微笑而觉得脸部麻木了,心中更是一片荒凉。

“对了,嫂子,你这次过来,哥有送你什么礼物吗?”王小美想打破半晌的沈默。

“吶,就是这个。”苏锦秋抬起左手,晃了晃手腕上的贝壳手链。

“啊,就是这个呀?”王小美撅起了嘴,鄙视地看了一眼哥哥,“这也太……太磕碜了吧?这能当定情信物吗?”

“怎么不能了?古时候一方手帕、一个坠子都能当信物;现在呢,一个野草编织的戒指甚至是个易拉罐的拉环都能当定情信物,这个手链比起那些东西来,总要稍胜一筹吧?”苏锦秋抬起手腕,一边看着手链一边说。

“嫂子,你跟了我哥,真的不觉得委屈吗?”王小美通身打量着苏锦秋,她的衣着打扮一看就是个优雅的都市丽人、企业白领,而哥哥呢,就是个穷学生的着装,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真的不像情侣,虽然哥哥长相很显年轻,可是他真的大苏锦秋六岁,已到而立之年。总之,王小美直到现在,也似乎在做梦一般,觉得那么不真实呢。

来到一处较为偏僻的地方,苏锦秋一行人就看到一个女子在拉扯着一个男人的衣服,而从男人的行为看,他很排斥和他纠缠的女子。忽然那女子就跪在了男人的面前,两只手紧紧地抱着那个男人的腿。

“大概是情侣吵架吧,这一带是很多情侣的结缘地,也是爱恨情仇了断的好地方。”王小美好像很是了解。

周边虽然也有游人驻步翘首相看,可是却没有人过去解劝。王小利仍然走在前面,慢悠悠地还不时回过头来向苏锦秋这边张望。苏锦秋和王小美却没有想要走的意思,她们都想知道面前的这桩官司怎么了结。

一个年轻姑娘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又是下跪又是抱男人大腿,这种事苏锦秋还真是第一次看到;她从来不知道这世间还有这么卑微的爱情,还有如此为了爱情失去尊严的傻女人。而这样的爱情,这样的女人,此时此刻就发生在苏锦秋眼前。

☆、爱情的代沟(2)

“你这样有意思吗?你不嫌丢人吗?”男子的声音虽然不太高,却充满了训斥的意思。

这时候,苏锦秋才看清楚了,那个男人三十来岁的样子,左手臂膀上纹着大片的纹身,似是一条龙。而那个女子,应该是二十出头的样子,模样很是楚楚动人,柔顺的长发直垂到腰上;而她身上最明显的特征也是纹身:纤细的胳臂上纹了大片的玫瑰花图案。

“你说我流了孩子就还和我在一起的,我什么都听你的了,你为什么还是不要我?”纹身女的声音于哀求之外还有质问。

“我告诉过你n遍了:不爱了。”纹身男的眼神中尽是无奈的冷漠,“你看看你自己,你说你现在还有什么可爱之处?”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你告诉我,你到底要我怎么做,你才不会离开我?”纹身女的眼泪就像什剎海的水,清澈而涓涓长流不止。

“倒是我应该求求你:放过我吧!只要你肯离开我,我什么都愿意做。”终身男看着周围不断聚集过来的人群,焦急而颓废。他甚至翻出了钱包,把裏面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硬塞到跪在他面前的昔日爱人怀中。

“你真的要这么绝情吗——就算是我要死在你面前,你也不会回心转意?”纹身女的眼睛中尽是绝望的悲伤。

“你的命不是我给的,也不是属于我的,你如果不珍惜它,别人又有什么办法?”纹身男仍然一脸冰冷,此时他只想摆脱脚下的女子,却也不想给她留下一丝一毫的希望。虽然周边的人越来越多,议论声伴随着众人的指指点点让他如锋芒在刺,但是也许这样的情景反而是斩断他们关系的利剑。

“你的心,真狠!”纹身女说着,忽然就摇晃着站了起来,而后定定在看着眼前心爱的男人,忽然奔跑着纵身一跃,就落入了什剎海的碧波中,溅起的大片水花打湿了薄情人的衣服。

“快去救人吶!”旁边的看客有人马上嚷了起来。

“谁爱救谁救。”薄情人阴着脸说,然后快步穿过人群,走开了。

看着越走越远的那个人的背影,苏锦秋的心揪了起来,她匆忙甩开王小美的胳臂,一边小跑一边甩飞脚上的凉鞋,然后纵身跳入尚显冰凉的湖水中。

这时,围观的人群中,也有一个年轻男子跟着跳入了水中。

在众人紧捏着一把汗水中,苏锦秋和另外一个施救者一起把轻生者拖到了岸边,在岸上众人的帮助下,三人相继上了岸。

岸上有人给纹身女子做了抢救,纹身女子嘴巴裏、鼻子裏开始向外排水;然而她一能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不让我死?他都不要我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还在一边喘着粗气的苏锦秋听了这话,心中的火气一下子就窜了起来,她光着脚丫来到那个要死要活的女子面前,对着她略显苍白的脸庞,就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响声过后,就看到轻生女子脸上印着鲜红的指印。

“你的命是爹妈给的,不是那个薄情寡义的男人给的!这世上的好男人多的是,你为了一个不爱你的男人都舍得抛下命不管不顾,那你爹妈呢?你又舍得给他们付出什么?就算是要死,也要死得值得吧?”苏锦秋气得瞪大了眼睛,好像眼前那不争气的丫头是她的亲妹妹。

“说得好!一个人渣有什么好爱的?”人群中有人在为苏锦秋的义举和言辞叫好。

“註意自己的言行。”不知道什么时候,王小利已经站到了苏锦秋身边,拉她站了起来。

就在大家还在围着轻生女议论纷纷的时候,两位民警过来了,通过大家的七嘴八舌,大概地了解了事情的经过。民警要求轻生女子跟他们走一趟,又要大家散去了。

等到大家散去了,苏锦秋才接过王小美手中的凉鞋,伏身穿好。

“嫂子,你很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呀!”王小美冲着苏锦秋伸了一个大拇指,“真想不到,你游泳的技术这么好,有空了教教我呗!学会了不但能自保,还能救人呢!”

“好呀……”虽然本意并不是为了博取大家的称讚,但是能够帮助别人,苏锦秋心中很是舒畅。只是一身的湿淋淋,让她感觉难受极了,头发也湿得没了形,像块泥巴一样贴在身上。

“这样的事以后最好别冲动。你又不熟悉这裏的环境,又不知道这裏的人情冷暖,万一出了事怎么办?”王小利看着落汤鸡一般的苏锦秋,又是怜惜又是生气。

“人命关天吶,何况我是会游泳的……”虽然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非常不舒服,但是苏锦秋还是坚持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

“会游泳的人何止是你一个人?她的男朋友都能置之不理,你又有多少的义务和责任?现在这个社会,不需要你这种无名雷锋;而且万一你出了什么事,也没有人会同情你,只会觉得你傻!”王小利字字句句寒如冰雹,直砸在苏锦秋那颗柔软的心房上。

“如果所有的人都像你这样想,那大家和一块石头又有什么区别?如果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丝温情,那这个国家还有什么血性,还有什么值得去牺牲?”苏锦秋的眼睛简直能喷出一团火焰,要把人给焚烧掉了。

“嫂子,你误会哥的意思了,哥是怕你出事,如果你出了事,那他可怎么办?是吧,哥?”王小美从没看到过苏锦秋冲哥哥发过脾气,而且她也觉得哥哥的话确实有点薄情了。

“好吧,你做得对,你是正义之举。那么眼下呢,你穿着这身湿衣服,你冷不冷?又有谁在乎你冷不冷?”王小利嘆口气,走过去把苏锦秋的一丝刘海给抚到她耳后。

“是呵,嫂子,你真误会哥的意思了。”王小美见苏锦秋灭了刚才的火焰,连忙说:“哥,咱们去附近的店裏给嫂子买件衣服吧——这可不正是误打误着了,嫂子呀其实是在怪你不给她买件漂亮衣服呢!”

“走吧,买衣服去。”王小利拉起苏锦秋的一只胳臂就向前走去。

因为这次实在是情况特殊,苏锦秋只为买件能穿的就好,于是,很快地就相中了一套粉色荷叶边连衣裙。系上白色的细条腰带后,更显得苏锦秋的小蛮腰风姿绰约。

“怎么样?”苏锦秋转动着身体,问王小美。

“一个字:美;二个字:漂亮;三个字:真好看。”王小美看了,由衷地称讚起来。

察觉到王小利眼神中的波动,苏锦秋知道:就是这件衣服了。

沿途又买了内衣给换上,这样这件救人事件带来的不快,反而增进了苏锦秋和王小利兄妹的感情。

三个人又在什剎海附近悠悠荡荡地直晃到午饭时间,苏锦秋豪爽地提出请大家吃大餐——老北京的名吃,羊蝎子。王小美自然是欢欣的,王小利也就没有持反对态度。于是大家在初夏的北京城,吃了回热气腾腾的大餐。

午饭过后,王小美识趣地提出了返校,于是与哥哥和未来嫂子分道扬镳。而身上穿着的那件苏锦秋的裙子,也就这样名正言顺地当成是未来嫂子的馈赠了。

回去的路上,苏锦秋终究还是把给了王小美一只镯子的事情,告知了王小利。

王小利停下了脚步,定定地看着苏锦秋,然后伸出手来摸索着她的头,说:“既然妈已经给了你了,随你处理吧。只是,你好像大方得过了头,却不知道‘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小美从小就惦记上了那对镯子,给她就给她了吧。我也希望你们两个相处得融洽。”

苏锦秋嘆口气,说:“就你那妹妹,真是个人精!大家都不是傻瓜,谁又能比谁多聪明多少呢?我全是看在你的情面上,而且她到现在还没有毕业工作,才不跟她计较的。但是,她如果和别人这样打交道,肯定是不行的。一个女孩子,眼窝太浅薄了,只会让人轻视。我们将来如果有了女儿,我不管自己怎么吃苦,一定要富养她。”

王小利听了,默默无语。

☆、心裏有鬼了

在公交车裏坐着,苏锦秋看到北京人艺演出话剧《茶馆》的广告,虽然只是瞄了一眼,却感受到了强大明星阵容的吸引力。

自此,苏锦秋的内心又开始翻腾了。作为一个中文系的学生,能够一睹老舍名着、人艺的经典名作,这本是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可是现在却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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