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情书没有抬头,也没有署名,茂市写着写着,差点要忘了这封情书,无论是哪个地方,都没有他的位置。第二天把把它装入信封交给一城时,他甚至忘记了自己写了什么内容。
一城很感激地手下,中午一放学就冲了出门,他是急着要到哪裏去,茂市不想多加猜想。他无精打采地收拾了书本,想着反正中午回去也是自己一个人糊弄一顿,便继续留在教室裏打算把一张数学试卷剩下的部分做完。
十二点半,他正低头计算,忽然看见前门有个人影踏入了空空荡荡的教室。
“白敬林?”
他叫了他一声,白敬林也很吃惊:“你还没走?”
茂市摇了摇头,看见他走近把一件东西放在自己桌上:“我在外面捡到这个,觉得应该是你的。”
放在桌上的是早上他交出去的那个信封,上面还有自己写下的“亲启”两字。茂市停住笔楞住了:“……怎么会……?”
“我认得你的字。”
他并不是在问他怎么会认出来这是他的东西,而是在疑惑这封信怎么会落在外面。突然他醒悟过来,一城并没有把这封信件重新誊写,直接拿了出去。
这个笨蛋!难道他不知道笔迹迟早会败露的吗?他放下手裏的笔,拿起那封信端详,不久之后又放了下来,“啊,其实这已经没用了。”
重新拿去给一城,他是绝对做不出这么圣母的事情的,他心想,就让我做一次坏人吧,“你能帮我扔掉吗?”似乎只要那封信件不是由他亲手扔掉,便能够洗脱他做的坏事。
从窗口斜照进来的阳光太过灿烂,他瞇起了眼睛,几乎看不清白敬林现在的表情。他沈默了片刻,便拿起那个信封。
茂市拖到快一点钟才回到家。家裏的电话从他进门开始就一直在响,他皱着眉头想着对面会是谁而接起了话筒,一城的声音如同鞭炮一样在耳边炸响:
“茂市!她答应了!”
这句话把他炸了个猝不及防,简直是连心裏雕零而剩的那些枯枝败叶,都一并焚毁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