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前,魅魔还坐在利维坦镇最大的餐厅裏,苍白的脸被烛光映出了血色。它好奇地捏着屁股下椅子上的线头,研究着这把高檔的椅子。而那时的韦斯特粗略地浏览了一下今日的菜品,表情越来越凝重;翻到最后一页,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翻回了第一页,然后拉着魅魔走出了餐厅。
他上次来这裏是五年前。作为一个半文盲,韦斯特并不了解通货膨胀的威力;于是五年后的晚上,他带着懵懂的魅魔走出了这家餐厅的大门。
韦斯特并不常感到羞愧。即便在他最有自信的猎魔一事上失手,他也能很快地原谅自己:神秘种千奇百怪,而他只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这简直再正常不过了。但没能带魅魔去最好的餐厅吃饭却让韦斯特有些汗颜。这种古怪的情感无疑来自魅魔。这只神秘种并不凶悍,甚至很温顺。它像自己的妻子一般安静地躲在老宅中,为自己打理那间破旧的房屋。在独自生活许久后,他回到家,能够闻到炖菜的味道,能够换上干凈的家居服,甚至能在夜晚找到人聊天,这一切都令他感到舒适。而他所付出的只是一点血液。这令他对魅魔的感情变得有些覆杂,他甚至生出了一些想要讨好它的古怪念头。但现实给了这个年轻的穷光蛋一记响亮的耳光。
他只能带着魅魔在汉堡店裏买了些吃的,在广场旁的长椅上解决了晚餐。魅魔虽然朝他抱怨,但其中并没有几分真情实感,它更多地是在模仿电视剧裏人物的行为。能够被韦斯特带到镇子上来玩,它已经很开心了。
但韦斯特的愧疚却是真实的,他在盘算着应该给魅魔买点什么东西。这只神秘种吃完了晚饭,慵懒地靠在他的肩头玩他那只破手机。它的体温比人类稍低,身体内的骨架也与人类有诸多不同,这令它的身体格外柔软。将手臂横过魅魔的肩头,韦斯特感觉自己正在搂着一团温水。这感觉有些怪异,但他不讨厌。
二人安静地坐在长椅上,夜色逐渐侵染了这座小镇。街上的行人散去,只余下零星几个店铺还点着昏黄的灯光。
夜风吹起来了,长椅边的树叶被“沙沙”摇落,韦斯特替魅魔摘去肩头的一片叶子,顺便摸了摸它红色的长发。
“我有点冷,韦斯特。我们在这坐着干什么呢?”魅魔把手机塞回韦斯特的口袋,茫然地问他。
“没什么事。但我们在一起消磨时间不好吗?”韦斯特很坦然地回答。
魅魔眨了眨眼睛,说,“那也不错。”
他们在一起待着就很不错,这是二人心照不宣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