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头流行写博客。几乎人人都有一个自己的部落格,它像是人们心灵的后花园。只要光标在屏幕轻轻一点,总是能很轻易的在每一个匿名博客裏发现许多被掩藏的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常常有许多的代号,譬如,a先生,b小姐,或者我的他,等等诸如此类的称呼。即使在藏匿的世界裏,依旧没有人能开诚布公。
若系也有这样的一个博客。那个博客裏记录了她初恋时点点滴滴的情绪,有“人约黄昏后”的美满,也有“懒起画蛾眉,弄妆梳洗迟”的闺怨。她在博客裏叫自己云。
云,有女子云,有意曰:喃喃自语。
那长久的一段时间,若系每一天都会更新自己博客,发表那些缱绻而又未得的情事和忧伤。博客是一件那么值得庆幸的发明。在浮躁的尘嚣中,终究有那么一个地方隐藏自己,无论是谁都可以肆无忌惮的表现自己的思念,愤怒或者仇恨,欢乐或者忧愁。情绪终于可以表达,这就是一种可贵的卑微,不是吗?人啊!还真可怜。把自己隐匿在一个虚拟的匣子裏,就算是生活中再怎么飞扬跋扈的人,到底也要背着自己的壳颤巍巍的活着,到底没有人真的有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若系很久没有去过自己的博客,她差不多把它忘记了,如果她不是要写这本书的话,她也不会去翻腾出博客裏那些稚嫩的情绪的。那时候,她恋爱了,却不能跟任何人说。博客便成了她最好的去处。她可以写,不停地写。她的文章清新淡雅,也总是会自然的流露出柔弱和忧愁。这竟为她赢得了很高的点击率。好像人人都有窥私欲。
可她终归是匿名的。对谁都不能说,太委屈了。
可这是她选择的。开始她还偶尔跟自己的闺蜜简单描述,渐渐的她对谁都不说了,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无论告诉谁,都会劝她理智的离开。她不痴不呆不傻,知道自己在玩火,就是不愿意离开,离开她会死,留下,她只会受伤。年少的情感总是这么固执,固执的受一次伤,固执的看着自己清醒的撞南墻。
这些天,若系还是只字都不想写,故事行进到这裏,文章描述裏描述着年少的曾云曼妙的情绪和美好的感情,可时过境迁,再让若系重新讲述,总是觉着亏欠,就像重新一次炼狱。她不能翻越自己现在的道德感,也就没有勇气坦诚自己的内心。
她是成年人了,没有太多可以童言无忌的机会。说过的话总是要负责任。
写作的时候,她就像是武林高手一样,穿着夜行衣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裏飞檐走壁,虽然没有人会发现她是谁,但还是会害怕,怕有那么一天,真想大白于天下,那个曾经如此不羁脱俗的女子也曾如此沈溺不堪。可若系终究是爱他,即使到现在她还是不能全部忘怀,不能说她后悔了,她只是比以前理智,可无论如何她始终不能够原谅自己年少时不为缘由的爱情。
若系记着,他也曾今在信息中警示过自己,不要因为感情而伤害到自己。那个时候,若系不明白他真实意思,等渐渐她渐渐的明晓是非后,才知道他说过许多话有许多弦外之音。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可那情那景却在若系的脑海中清晰如昨。
若系记得那是个傍晚,他在饭局上忙裏偷闲的发来短息问,“在干嘛呢?”
手机滴滴响起的时候,若系正在脚趾甲上涂完玫瑰色的指甲油,那是他喜欢的颜色。他说单薄的人字拖承担着这么浓烈的玫瑰红,有着一种让人窒息的热情和美。热情是可以摧毁一切的,美又可以拯救一切。
若系拿着手机,看着脚指甲上顾盼生姿的风情,笑着回覆到,“一边在等着脚趾甲上的玫瑰色指甲油量晾干,一边构思故事呢。”
“什么故事?有没有我啊?”他曾这样打趣道。
“有”,若系抿嘴一乐,“貌美少女与变态叔叔的不伦之恋”。
短信发走很久,都没有收到他的回覆,就像是石沈大海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