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七八辆雪弗兰或者福特汽车停在街头,车上走下一名名枪手。
作为临时老大的霍奇大手一挥,道:“上,干掉那个老混蛋。”
“是。”
说着,一干枪手各自持着伯莱塔,格洛克等手枪悄悄的围向约翰的别墅。
当第一个枪手通过窗户翻进屋,约翰便已经听到,那堪比蚊声的脚步声,他握紧改装版格洛克,瞬间窜起躲到门边。
下一刻,两名枪手一前一后步入卧室,约翰瞬间出手,左手对着罗格锁喉,从脑后干掉贾维斯。
然后约翰将罗格挡在身前,对着客厅里两个枪手开枪,精准的枪法第一时间将他们干掉,又一枪干掉怀里的罗格。
“该死的约翰藏在一楼卧室,给我干掉他。”
“杀。”
“砰,砰,砰……”
一时间,枪声如交响乐般响起,周围的居民全部被枪声惊醒。
他们透过窗户,看到成群结队的枪手在约翰家作战,闪烁的火星瞬间吓得胆战心惊,连电灯都不敢开,生怕引来枪手的注意。
当然,他们虽然害怕被枪手牵连,但不等于不敢保护亲人,纷纷拿起家中准备的武器,坐在客厅或者二楼楼梯口,保卫家园。
而有些和约翰夫妻交好的邻居,见到约翰遭遇枪手,虽然他们没有勇气拿枪出门帮忙,但却能拨打个报警电话。
于此同时,李鑫从屋顶天窗偷偷的溜出门,纵身一跃,如同滑行一般,落在对面别墅屋顶。
旋即李鑫躬着身体,摸到天窗所在,见它并未锁起来,掀开天窗跳进阁楼。
这时一名FBI探员正好顺着楼梯爬上阁楼,准备回到阁楼休息,便感觉到背后好像有人盯着,顿时看到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差点儿吓的失声尖叫。
然而还未等他开口叫人,李鑫抢先一步捂上他的嘴巴,右手握拳,中指指节凸出,如同凤眼一般骤然探出,打在FBI咽喉,敲碎气管。
顷刻间,FBI双眼一翻,身体抽搐几下,没有了呼吸,整个瘫在楼梯上,一副随时会滑下去的模样。
李鑫小心的将他拉上阁楼,随意的丢在地板上,顺着楼梯下到二楼。
“这些枪手真废,十几个人竟然杀不了一个普通人。”
“呵,这你就错了,根据情报科调查,那个约翰的老东西并非普通人,而是一位杀手,在杀手界代号夜魔,”
“是吗?看不出那老头挺厉害的,还能在杀手界留下名气。”
听着各个房间传来的说话声,李鑫心里默默的道:“左手第一间三人,第二间两人,右手主卧一人。”
旋即李鑫慢步走到左手第一间房屋,尝试扭了一下门把手,却发现门并未反锁。
他想想也正常,如今这屋子里全是FBI,等于全都是自己人,如果把门锁上防谁?搞不好还能穿出一些背背山的流言蜚语。
而门不锁,一方面方便换班监视,另一方面有问题可以第一时间支援其他人。
想到这里,李鑫推开门,就见三人趴在阳台,拿着望远镜盯着约翰家看戏,他抬手就是清空弹夹。
“biu,biu,biu。”
顷刻间,趴在窗台的三名FBI背后中弹,回首不甘的看了一眼门口的黑衣人,嘴里吐出着血沫,“额额……”几声倒地。
不知是FBI的警惕高,还是白头鹰的风气比较谨慎,在“biubiu”声响起之后,其他房间内的FBI立即陷入沉默。
李鑫目光在各个房间划过,便见剩下的几名FBI个个持枪,一副小心翼翼的靠近房门。
他见此也不在隐瞒行动,抬手两枪,子弹穿过房门,命中两人心脏,顿时两人抽搐着倒地,心脏部位瞬间染红。
转身又对着主卧方向开了一枪,FBI小队长刚出门,便被爆头,临死之前,不知是身体无意间压到右手,还是故意为之,手指刚好扣动扳机,手里的伯莱塔走火。
“砰。”
听见楼上的枪声,楼下的FBI立即仰起头,发问道:“哪里打枪?”
“杜鲁门,楼上谁开枪的?”